我的书包

第二百零四章 大型电视连续剧《借钱》

+A -A

他果断选择了紧急避险,以要更新视频为由,拒绝了青岚。



    和青岚打组排……



    简直是自己找罪受。



    随后。



    他走进了书房,准备将这期借钱不还的纠纷桉子录制下来。



    这个桉子……



    最开始是从借钱不还引发的。



    而借钱不还这种事,生活中太多人遇到过。



    借钱其实没什么。



    问题是借钱不还,那就糟心了。



    自己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借出去了连个水漂都没有。



    说的好听点,是借出去了。



    可实际上……



    跟丢了没有任何分别。



    “孟磊”这种人,每个人的一生中难免碰到一两个。



    秦牧坐在书房里,深吸了一口气。



    面对镜头。



    开口道:“今天这期桉子,主要讲的是借钱不还。”



    “相信很多人都曾碰到过,借出去的钱,无论如何都要不回来。”



    “这个桉子,也是up的一个粉丝遇到的。”



    紧接着。



    他将马明的情况简单讲述了一遍。



    当然。



    录制之前。



    他曾向马明询问过,征得了他的同意和授权。



    “这个粉丝的大学同学借了他十八块钱……”



    再接着。



    秦牧将马明和孟磊之间的恩怨纠葛,重点阐述了一遍。



    至于两人的名字,自然用的化名。



    从十八块钱开始,马明便数次前往孟磊所在的城市,前后参与了四起官司。



    一起民事诉讼。



    三起刑事诉讼。



    “在民事诉讼里,运用高度盖然性原则,获得胜诉,法院判决对方归还十八元,并且支付250元诉讼费。”



    “但对方却在判决下发后,做出了转移财产、拒不执行的举动,始终不肯偿还十八块钱。”



    “而在刑法中,拒执罪……”



    面对镜头。



    秦牧梳理了一遍拒执罪的构成条件,转移财产的行为明显构成了这条罪名。



    “此外,此人还向大学同学们借取了大量钱财,历时数年,一直未曾归还。”



    “在这种情况下……”



    马明联合所有同学,以诈骗罪,将对方起诉到了法院。



    这个罪名……



    一下子将民事纠纷,提升到了刑事自诉。



    对于面向多人借钱,且拒不归还的行为,完全可以以诈骗罪起诉。



    因为……



    诈骗罪,指的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借钱,本身就是用自身信用,来向他人借取财物,承诺日后归还的经济往来。



    但孟磊的信用为零。



    借后不还。



    虚构了借后便还的承诺,明显存在欺诈行为。



    “此外,对方这种大规模借钱的行为,还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秦牧接着录制道:“这条刑法是近两年增改的,新增了自然人犯本罪的条例。”



    



    最开始的时候。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要针对的是单位犯罪。



    即公司、团体等组织进行的犯罪行为。



    如今已扩充到所有自然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主要针对的是金融领域的犯罪。



    但个人若存在非法吸收,且非法占有的行为,同样可以构成本罪。



    而孟磊完全符合。



    在量刑标准上。



    自然人需要满足向三十人以上户数非法吸收,单位需要满足向一百人以上户数非法吸收。



    一般将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若是自然人向一百人以上户数非法吸收,单位向五百人以上户数非法吸收,则构成情节特别严重,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孟磊的行为……



    属于一次触犯多条罪名,将从一重罪处罚。



    相较之下。



  


【1】【2】【3】【4】【5】【6】
如果您喜欢【我的书包】,请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