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风渡初来乍到,作为东道主的潘绵雨自然是要一尽地主之谊的。奈何潘绵雨那三脚猫的厨艺,实在是上不来台面。为了给两人都留些面子,最后潘绵雨还是选择带莫风渡下馆子。最终,两人去了距离潘绵雨的小窝最近且味道最佳的一家私房菜。在踏进小店的时候,潘绵雨心里还忐忑不安,不知道身价不菲的莫风渡会不会嫌弃。直到莫风渡熟捻地接过阿姨递过来的菜单,开始在点菜单上写菜名,潘绵雨的担心才随风而散。偷偷看了看莫风渡在点菜单上写的菜名,嗯,还好,都不是特别贵的菜。吃过饭后,潘绵雨趁着莫风渡不注意,把帐给结了,本来也应该潘绵雨掏钱。还好,只花了一百四十三。两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潘绵雨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无处安放的小手紧紧地捏在一起,时不时偷偷瞟一眼身边的男人。今天为了去接莫风渡,潘绵雨还专门把许久不用的化妆品全都拿了出来,自信地化一个美美的妆。心想,这不迷死这个男人。结果是,不知道莫风渡有没有被潘绵雨迷倒,莫风渡算是把潘绵雨给迷倒了。现实生活中的莫风渡要比他发过来证件照上的照片还要帅,一个会动会呼吸的人,肯定要比二维世界里像素堆积起来的照片要好看。潘绵雨觉得脸上热热的,掌心贴上去,感觉要比掌心还要热。“啧…”在前面边走边欣赏漓江夜景的莫风渡扭过头来,便看到潘绵雨抓耳挠腮的模样。“怎么了?”“不知道啊,就是突然感觉身上和脸上热热的,还有点痒。”潘绵雨只有160出头,身材高大的莫风渡要比潘绵雨高出好多,只见莫风渡凑近了弯下身子,仔细端详潘绵雨的脸庞。
原本化的完美的底妆,在时间的流逝和晚上吃饭这一大活动中,已经脱得差不多了。莫风渡能够很轻松地看到潘绵雨原本的肤色,只是此时潘绵雨脸上,一块红一块白,看起来像是过敏的样子。“别抓!”莫风渡见潘绵雨挨不住脸上的红痒,正在用指甲抓挠,情急之下,大掌捉住了潘绵雨的手。潘绵雨愣了一下神,低下头来,嘴角微微上扬。莫风渡也不放开,语气略作严肃:“脸上看起来像是过敏了,直接去医院吧。”言毕,莫风渡拉着潘绵雨到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莫风渡报了地址,一直按着潘绵雨的两只手,以防止潘绵雨再去抓挠自己的脸和身体。潘绵雨身上痒痒的难受,心里也痒痒的,忍不住往莫风渡身上蹭。莫风渡见状,将潘绵雨的两只小手放进自己的左手中,右手臂揽过潘绵雨,将潘绵雨按在怀里。“乖一点,马上就到医院了,过敏不能用手去抓的。”潘绵雨不安分地在莫风渡怀里蹭了蹭,但身上和脸上还是痒的难受。“呜呜呜…好痒啊…”“你平时有对什么过敏吗?今晚吃的菜都是家常菜啊,那里面应该不会有什么东西让你过敏的吧?”“呜呜呜…我不知道啊…平时吃都没事的。”潘绵雨小声啜泣,实在是受不了身体上的瘙痒。但闻着莫风渡身上晚风的味道,心里还是甜的不得了。果然,潘绵雨虽然不太在意另一半的长相,但是对于莫风渡这种完全长在自己审美上的男人,毫无抵抗力。坦白了,潘绵雨就是个不折不扣的颜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