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两人坐在客厅看电视,何斯明接到一通电话,是4店打来,他今天回来将轿车送去清洗维护,不然灰扑扑的开回去也不好。何斯明拿着手机听了一会,说:“嗯,没事,洗干净就行,我明天过去取。”
谭亦莫问:“车子洗干净了?”
何斯明点头:“是的,如果不是去乡镇跑一圈,不会弄得需要去洗。”
谭亦莫挑眉:“乡镇?”
何斯明靠在沙发上,看了他一眼,“你没去过吗?老路好多田地,两边是田,中间是路,那男人没见过农田,问助理那是什么,这是什么?他肯定是一个落入凡间的王子。”
闻言,谭亦莫猜对方是富二代,但老板专程安排何斯明去接,可能不一般,不禁问:“你知道他的身份吗?”
何斯明侧眸思索:“好像是主编。”
谭亦莫马上想到一点:“时尚圈的。”
何斯明惊喜:“嘿,你也这么想。”他好歹见过清秀男,可谭亦莫没见过。
谭亦莫淡笑:“直觉是这类。”
“万一是地理杂志之类的?”
“那他会不认识田地。”
“有道理。”
当时何斯明没有将这段插曲放在心上,尘归尘,土归土,有的人即便相遇也是过客。接着几天后何斯明在中心又见到清秀男,他来找老板布朗,但初次见面两人没给对方好印象,即便见面也互不理睬。后面他去办公室,布朗问何斯明有跟清秀男搭话吗?何斯明还有点奇怪
布朗:“他是美国版《》杂志的主编季煜,你不是在做服装生意,主动认识一些有品味的,对你有好处。”
《》在国外是首屈一指的时装杂志,邀请拍摄的都是当红明星跟超模,杂志内容涉及服装,健身,美容,化妆,还融入现下流行的男装,备受职场女性的喜爱,在纸质传媒萧条的时代,发行量还是可观。
所以那个清秀男是这本杂志的主编,何斯明只觉自己慧眼不识珠,还把人家得罪得彻底,印象值负一百。
如果布朗在他出发前稍微透露季煜的身份,他都会想方设法的按住怒气笑脸迎人,可现在什么都完了,他满头问号,不禁问出自己的疑问。
“怎么没告诉你?季煜不喜欢有目的的接近,我想不知道的情况下,你们也能相处好,都是年轻人好交流。”
不!你错了!
“你当初创业忙,我请你回来二话不说就答应,这么有义气。我刚好在饭局认识季煜,就想有机会介绍啦。”
结果被他毁了!
何斯明的心好似秋日凋零的残叶,他觉得好难受,一方面对不起布朗的用心良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傻,有时做人就是不能嚣张。因果循环,前几天还觉得自己被季煜这种妖孽男刁难,他也占不了上风,现在知道对方身份,社会地位一转变就悔不当初,他讨厌处于弱势的自己。
他努力的变强,去变好,靠自己打拼多年总算买车买房混得人模人样。
可跟别人相比他还是那么弱,职位没有高到牛,生意也没日进斗金,现在还又亏一大笔钱,他很努力的经营,但世界日新月异,早过了只要努力奋斗就能收获果实的年头。
他打电话给谭亦莫,他的手机通话中,没过几分钟手机铃声响起,何斯明心里一跳,以为谭亦莫打来,一看工作室的房东打来,提前告知下月初要交房租了真是船迟又遇打头风,何斯明感觉自己像泄了气的球。
何斯明下班来到谭亦莫的出租屋,谭亦莫发信息说要回家拿资料,顺便画稿,他最近不是画稿就是画稿,有时半夜醒来看到他还在画,很拼的,说晚上灵感充沛,艺术家好像都喜欢夜深人静的搞创作,但伤身体啊,他让睡了,谭亦莫才关灯休息。
何斯明用钥匙打开门,见谭亦莫正坐在窗边的书桌前画图,聚精会神的样子,何斯明走过去,一看到他的画稿有几秒失神,只觉精彩绝伦,而后在谭亦莫要转身时就抱住他。
“怎么了?”谭亦莫知道他来了,只是没想到这么热情,他握住他的手。
何斯明站在谭亦莫的身后,将头埋在他的肩上:“女人每月都有几天低潮期,男人偶尔也想鲫鱼瘫。”
谭亦莫来了兴趣:“什么是鲫鱼瘫?”
何斯明低声说:“负能量满格,不想上班不想赚钱只想躺着还有钱花。”
谭亦莫笑:“这么丧”
何斯明耍无赖:“略略略怕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