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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戒·四十不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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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烨曾经就说,要是他死了,不要同曹修远埋在一起。

    倒也不是和他老子拗气,而是不愿打搅,各过各的,挺好。

    他的原话是:“我就不和他们在一起了,一来他们肯定嫌我吵闹,二来……我也不愿意他俩打扰,打扰我和你在另一边的二人生活。”

    曹烨说,“梁思喆,要是你先死了,我就给你买个市中心最大的墓地,到时候你的粉丝都来看你,多威风。”

    “要是我先离开……哎这也太不吉利了,”他乐呵着,拿了个橘子,三两下剥开,扔一块在自己嘴里,剩下的都喂给梁思喆,“要是我先走了,你就随便找个漂亮点的地,好让我死了也能看看风景。这样的话,那你肯定也得跟我埋一块,不亏。”

    “好。”梁思喆答应他。

    后来,倒像是应了他自己的话,曹烨竟真的先梁思喆而去。

    人是自然老死,没什么大毛病,就往那里静静一坐,便是永久睡去。

    曹烨说想找个漂亮地,好让他能看看风景。直到火化了,一个大活人那么大体积,就变成手捧的一小盒骨灰,梁思喆也没能找到有什么漂亮地。

    他看了许多风景,总觉得不够美,算不上“漂亮”。

    于是,曹烨就被梁思喆带着,跋山涉水,到了许多地方,也见过了许多景色。

    年近九十的梁思喆身子骨仍然很硬朗,爬起山也不输年轻人。

    这会儿倒是没什么人能认出他了,他就带着一小盒子,四处游山玩水,跑遍大半个中国。

    在前往雪山的前一晚,梁思喆从沿途的书店里买了点书,打算留着在火车上看。

    说是书店其实不太严谨,因为本就是乡野小镇,而那店面实在小得可怜,还兼职卖烧饼和打印,书籍架子躲在角落里,上面的书几乎本本落灰,还被染上常年的烧饼香味。

    书的封面泛了黄,纸张也是那种上世纪才会出现的种类,印刷的字稍微碰点水就全糊了,什么都看不清。

    那堆书在被店铺老板即将当做垃圾几毛钱一斤卖掉之前,给梁思喆截了个胡,全买下来了。

    但由于这堆“古董”实在年代久远,被他一杯水泼了个透,唯有手头那本存活。

    火车上,梁思喆戴上老花眼镜,在有些颠簸的环境下,细细辨认书上的字。

    “我生来贪欢又好色。”——《快意歌》

    “贪欢又好色……”目光停至此处,他的思绪不禁往远处飘了飘,飞过重重大山,回到那个城市的家,回到那个聒噪的的蓝宴。

    他想起年轻时与曹烨的每一个亲吻,每一次缠绵。

    火车咔哒咔哒穿过一个山洞,等到窗户里重见光时,却听到一阵噼里啪啦的雨点打在车窗上。刚才还万里无云的晴空,打了照面就变得乌云密布,雨如细麻,一个劲往下落。

    雨声无疑是催眠的,连带着火车上旅客嘈杂的声音,像曾经聒噪的阁楼,开始变得习惯起来。梁思喆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就这么在旅途上睡了一段。

    火车继续爬过蜿蜒的山,驶上桥梁,越过河水,途径一众春夏秋冬。

    等梁思喆再睁眼,已是雨过天晴,大片的花纷纷而落,宛若世外桃源。

    再过点路,火车就“呜——”一声鸣笛,在这里的站台停下了。

    梁思喆下了车,也没想下一步要去哪,就在这偏远的火车站台坐着,看偶尔的火车路过。

    大概是因为那片花海,这里的旅人还算多,一个年轻人就坐在他旁边。看他半晌都不挪动,忍不住开口:“老爷子,你在做什么?”

    “猜火车啊,”梁思喆说,“你倒是猜猜,我要等的人在哪一辆火车里?”

    “那辆?”旁边的旅人来了兴致,很乐意陪这个素不相识的老者玩一次猜火车的游戏。

    他指的是一辆绿皮火车,一如当年梁思喆在拍摄《忘川》时见所见过的火车那样,轰隆隆驶入大山,吱嘎吱嘎在应到的站点停下,抵达这短暂一程的终点站。

    梁思喆笑了笑,告诉他,“不是,猜错了。”

    “我等的人啊,哪辆车都没有。”

    梁思喆暂住的那家民居主人家养了条黑狗,纯种中国田园狗,生得膘肥体壮,毛发油亮,一看就没少受老太太宠爱。

    都说狗有灵性,雪山这一带的动物尤甚。但这条黑狗自从梁思喆入住以来,每逢见他就叫个不停。

    民宿的房主是对年轻夫妇,老太太是女孩家的祖母,瞧着百岁有余,时常穿着艳色的衣服在民宿周边慢悠悠走。

    这里的人都叫她“曼婆婆”,而年岁大的人在这里是很受尊敬的。

    就连梁思喆这个年近九十的老头,在对方面前都只能算是“年轻人”。

    梁思喆每天在这里都无所事事,八十好几的老头一个,在这雪山底下成天晃悠,摆弄他那架老旧的摄像机。

    等到某天,那只黑狗忽然没了命似的狂叫起来,众人不明所以。只有曼婆婆长叹一口气,摸了几下那黑狗的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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