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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秋雨时,马群嘶鸣,扬起前腿“哒哒”的打着转儿。

    “保护天女——”男人的声音此起彼伏,嚷着都是同样一句话。殷闪闪本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显然她是反应最迟钝的一个。

    黑衣人一个接着一个窜出,漫天的打斗声,在耳边“劈啪”作响,溅出的鲜血将篝火浇灭,有人倒地有人惨叫……她感觉自己一些跌入地狱,双腿像被灌了铅,沉重的无法移动半步。

    “天女小心。”秋雨绛雪一左一右将她护在身上,为了抵挡着刀枪。她看得出来黑衣人没有像伤害她,可逝去士兵确实因她而亡,她再也无法压抑内心的恐惧,刺耳而惶恐的尖叫声划破夜的黑,并成功吸引了黑衣人的注意。

    他们一个接一个的扑上来,绛雪与秋雨本无暇应接,士兵们基本都被分散,亓凯泽在不远处被格挡住,只能看着干着急。

    殷闪闪明明可以出手自卫,她自己也说不清什麽原因,并没有这样做。当绛雪与秋雨倒地後,她被两名黑衣人夹住朝空中飞身而起,消失在无尽的黑夜里。

    作家的话:

    ———————

    重要提醒:

    今天本人发现五十一章後面少了一章没有发出来,刚刚补在五十一章里面了,看文的亲留意一下。

    ☆、第九十七章、叶仲天——温室与百合

    这是一间充满异域风情的房间,屋内的摆设别具匠心,因琉璃制品较多,窗口透进来的光线时,房间内五彩斑斓的,如置身於万花筒般,虽然奇异新鲜,长期以往会对视力照成影响。

    她睁着大眼睛,发现身上有多处淤青,张嘴嘟囔几句,埋怨黑衣人的不专业与鲁。走到房门口推了推,如期听到了门锁的声音,殷闪闪走到窗口,伸手一推,从外面飘来一阵奇异的花香,禁不住将头探出,却看到一张兵马俑般的脸。

    “兄弟,这是哪儿?”殷闪闪挤出一张人畜无害的笑脸讨好着。侍卫淡淡看她一眼,便像个死人似的不发一声。“喂!本问你话呢。”想必他们应该亦是知晓她身份的,她何不就此唬唬人。侍卫神奇未变,甚至连个眼神都不再给她。

    她气恼的後退一步,“啪”一声将窗户合上,回到床边呆坐一会,她还不信这个邪了,霍然站起身将茶几上的花瓶、瓷杯统统往地上砸去。

    门“哐”的一声被打开,一个戏谑的声音调笑着,“天女,大清早就这样有朝气,实属难得。”来人一身黛绿衣衫,身形俊飒,穿着打扮不似中原人士,倒是像经过改良的复古装。她光顾着研究男子的穿着,却忽略他眼里激动与兴奋。

    “你对着我这身穿着有兴趣?”说着他双手一展,大方的任她观赏。殷闪闪抬眸打量男子的容貌……他脸部轮廓柔美不似男子,直挺的鼻梁彰显着他的傲气,最最诱惑人的他那双,风骚到了极点的桃花眼。眼波流转间流露出来的风情连女子都不及。

    “呃……衣服是挺漂亮的,这……哪儿的呀?”殷闪闪状似闲聊地套着话。男子眼里闪过一丝赞许,“天女可是要在这住上十天半个月的,东西砸坏了可怎麽办?”殷闪闪闻言,脸色一变,随即又笑开了,“本怎能一直叨扰公子。”

    “无碍,我可是花了不气力,才有幸请入府中占住,有岂有叨扰之说。”男子诡言浮说的功夫一点都比浩星钦堂逊色,想从他嘴里套出话来,是难上加难。

    “我饿了。”她霎时有种挫败感,回到椅子上一坐,打算先填饱肚皮。

    “是在下怠慢了,现下便让仆人为天女备食。”

    “这就是你家的待客之道?”殷闪闪挑衅一句,借题发挥。“方才是在下疏忽,在下得见天女真颜以至於忘乎所以,还望天女谅解。”男子见招拆招,毫不含糊。

    “你叫什麽名字,本日後一定重赏你。”殷闪闪咬牙恶狠狠地说着。男子不以为意,笑了笑,答道,“在下姓叶,名仲天。”

    叶仲天?

    听到这个名字,殷闪闪心里如遭电击。叶仲天,这个时空也有同名同姓的人?太巧合了吧。可是她知晓的那个叶仲天已经挂了,尸体都已被带回现代,不会有假。面前的男子与叶仲天长相没有任何相似之处,若是易容,身高不可能有变化的。

    “你……”她舌头打结,不知该说什麽。

    叶仲天看着一脸呆滞的殷闪闪,感觉有些好笑,“怎麽了?天女认识我?”殷闪闪回过神,一下找不到思绪。“没有。只是你和我从前认识的一个人名字一样。”叶仲天若有所思,“我从前并不叫这个名字。”

    “那叫什麽?”殷闪闪好奇心被勾起。“名字不过一个称呼而已,天女只需要知晓我本名即刻。”本名?是本名?看着眼前的叶仲天,她没有办法不想到那个去逝之人……这一切太巧合了。

    *

    用过早点,在叶仲天的陪同下,殷闪闪得以出了厢房,在後院的惊讶的发现了温室,里面一盆盆的百合花让她惊艳不已。“这里怎麽会有百合花。”她展开双臂,穿行百合花丛中,沉浸在清新的香气中。

    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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