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來自檢察官的調查--10月28日至10月30日</h1>
1997/10/28/地方警方當日接獲匿名電話,於電話中的地址附近,找到失蹤7個月的橘千尋(簡稱被害),當時正值下午三點,被害只穿著男性襯衫,昏厥倒在路邊,疑似是因為貧血;警方也在位於事發地點50公尺遠的郊區別墅中,找到五名未成年的嫌疑犯(黃瀨涼太、青峰大輝、紫原敦、綠間真太郎以及赤司征十郎以上五名),現已著手分析宅邸內部的殘留指紋,以確定上述五人為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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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0/29/被害依舊陷入昏迷,想必須要長期療養及慰藉。我所能做的,只有協助她走出傷痛,以及,讓那些加害者得到報應。
從房間中找出許多物證:泛光的腳鐐、麻繩、濡濕的被單、黃瀨的日記以及不知主人是誰的攝影機(呈現沒電狀態)。翻開黃瀨的日記大多為監禁被害者每天的日常,然而卻有幾處十分弔詭,在此所選幾段摘自黃瀨涼太的日記:
03/27:好舒服,就像林檎(未知,或許是黃賴的朋友)說的一樣,原來做愛那麼舒服,更不用提是和小千做。插進處女膜裡面雖然有點緊,但通過後就真的好舒服,小千很痛吧?下面都一直流血,指甲也裂掉了,但是沒關係的,這是【矯正】啊--一點點痛應該是可以忍受的,忍過後就會跟我一樣喜歡上做愛的!!
03/28:今天讓小千坐在上面自己扭腰動,感覺好像在騎馬,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小千就是個美麗的馴獸師吧,雖然還是在哭......
04/04:我發現小千有個壞習慣,在玩上位式的時候,小千總會把腳伸得很直,讓我沒辦法頂到最深處,腳要彎啊,小千,該說這樣才不會痛吧!林檎很順利地照著我想的一樣,一直散佈小千的謠言,小千才不需要你們這些人當朋友呢!有我就夠了,因為我一定是那個不離不棄,始終在小千身邊的人。
04/11:小千開始央求我們要戴保險套了,梨花帶雨的一直推著我的手臂,【拜...託...請你帶保險套好嗎?要不然...不要射在裡面可以呀啊啊啊啊!!】好想錄下來喔,小千還沒說完又被我插到第五次高潮的樣子,是不是該買個攝影機啊?話說,雖然懷孕是很麻煩啦,但是我會照顧寶寶一輩子的,所以也希望小千能生出和我長的相像,一樣健康的寶寶喔!!
因為有些內容過於簡略,因此有必要在明天偵查中審問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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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10/30/先是黃瀨涼太,他泰然自若地回答各類問題,並說出囚禁期間大部分的細節,並有著十分嚴重的【反同】情節。對於這段囚禁的日子,在他的筆錄中大部分充斥著不斷的做愛、做愛再做愛,忽略被害的性傾向,強迫與他發生性關係。此外,他承認DV是他的(此時已充好電),並且在偵訊室中播放,內容十分汙穢,被害被迫與他坐上四個小時的歡愛,甚至昏厥後又被插痛醒來,格外痛苦。
第二位是青峰大輝,詳盡說明與被害之間的關係後,便敘述監禁這段時間內,被害遭受欺侮的過程,雖然只是輕描淡寫,但卻可以說明當事人也有毆打被害人的事實,抑有【反同】情節,狀況卻比黃瀨更加理性看待這件事,與被害的互動程度來看,兩人關係不錯。
最後一位是被害的女性朋友--桃井五月,她的確在第一時間察覺到問題,卻從未對外尋求幫助,這點是很可疑的,另外,從她的筆錄上來看,她貌似在被害送往醫院前,看過被害的樣子,在此桃井五月其中一筆證詞:
【看到她的時候,真的瘦了好多,全身都是傷口,連走路都無法走得筆直。】
雖然有更加一步想去深入瞭解與被害的關係,卻遭其轉移判案的關鍵,造成偵查上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