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44一一大概是你把他當普通朋友,人家早把你當女朋友了。</h1>
我們先是潑水,然後又直接把對方推進水裏去。
「我老家旁邊都是海,自小就在水裏生活,這難不到我的!」
「我也很會游泳,看誰先輸!」
……
我們玩累了就手牽着手在海裏暢泳,海水從我身旁流過,清爽又涼快。
翌日
我走在上學的路上,突然被同學拍了拍肩膀。
「早安。」
「早啊,今天你爆紅耶!上了雜誌封面。」
「呃?甚麼雜誌封面?」
「我剛剛在便利店買了回來,借你看吧。」
我接過來一看,只見雜誌把我和韜昨天嬉水的情景拍下來,放大登在封面上。
大大的標題寫着:「鴻利少爺水中激戰常新集團太子女」,「40吋胸肌 VS 34E巨胸 親密嬉水莫非好事近」。
「喂,我們這麼熟,老實告訴我,雜誌說的都是真的嗎?」
「也沒有什麼真真假假,就是兩個人去了玩水而已,朋友之間不可以一起去玩水嗎?」
「普通朋友還是男女朋友呀?」
「當然是普通朋友啦。」
「只有你一個這樣子想吧,他呢?他知道你是這樣想的嗎?」
「什麼意思?」
「還有什麼意思,他不是老開車接你下課嗎?很多女生都認得他是富二代都自動貼上去,但他老是說自己已經有女朋友,來這裏是等女朋友下課,來推掉她們。大概是你把他當普通朋友,但人家早把你當女朋友了。」
「不會吧……」
不過這事,遲早也跟韜說說。
「韜,你今晚有空嗎?我有話想跟你說。」
「有空,今晚九點,我到你家樓下接你?」
「好,到時見。」
……
我們躺在草地上,感覺和看星許願的那一晚很像,一眨眼原來已經過了兩年。
當年許的願今天也算是成真了吧,真沒想到可以和韜做了這麼多年的好朋友,大概是因為我們很多事情和想法都合得來吧,絕對不是故意遷就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