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轩是一本书的主角,冯轩通过金手指走上了人生巅峰。
冯轩是个卑劣的人,阴冷善妒。
冯轩出生便没有父亲,母亲早亡,身体有异。他艰难地读书,做过不少苦工,偏偏上天还没有给他一颗聪明的脑袋,读的学校小而偏僻,毕业后只找到了一份不对口的工作,薪水薄弱,他甚至没有积蓄和时间继续读书,他很希望能读一个更好的学校,可这似乎是泡影。
他常常在手机里看到年少有为的人,他想,屏什么年纪轻轻得到这么多呢?他看到好看的人,会想,凭什么他生的一副好样貌呢?他看到温暖的家庭,会想,凭什么他的家庭这么幸福呢?
冯轩痛苦地在自己小出租屋里嫉妒着别人的生活,悲叹着命运的不公,诅咒着被眷顾的人。他热爱运动,汗水的挥发可以减少痛苦,倒是练了一身好皮肉。
冯轩在书店里兼职,书店老板是个高冷帅哥,老板有个长的很不错的朋友几乎天天来,二人关系匪浅,但似乎只是朋友热情地贴着老板,老板不理会他也没有阻止,惹得不少姑娘常常驻足偷看。
老板性子冷点,人倒是不错,冯轩受他不少帮助,冯轩不由有些动心。刚开始他还是幻想着恋情,随着时间推移,老板态度一如既往的冷淡,他开始阴暗地意淫着这清冷美人在自己身下如何媚姓十足地求欢,甚至用文字抒发出来,将他那恶心的想法一一打在键盘上,然后看着自己写出的文字自慰。
老板的朋友便成了他臆想中的情敌,他白日里用微笑的面庞对待着冷淡的老板和他俊秀的朋友,晚上面带淫猥地在狭小的黑暗房间里敲着键盘,他把朋友也写了进去,哦,朋友也成了他的身下之人,他恶狠狠地意淫着两个优秀的男人。
一写就停不下来,冯轩用第一人称写着自己的意淫小说,他写到自己走上人生巅峰,用武力值蛮横地睡服了能力强大样貌出色的总裁,总裁便对他忠心耿耿,成了他的母狗,他还写了自己在书店里见过的温柔老师,美人每天用自己的身体伺候着他,求他玩弄自己。
总裁是他在手机里看到的人,年轻有为,面容出色,冯轩嫉妒他的人生,把他写进了小说里,肮脏地意淫。
小说里,他肆意地玩弄着这几个人的身体,把自己短小的阴茎夸成粗大无比,让这几个人痴迷。
冯轩写下最后一笔后,满意地发泄完沉沉睡下,他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个人对冯轩说,你是这个世界的主角,你想做什么都可以实现,你的小说可以应当实现。
冯轩并没有在意,他几乎是忘了这个梦,一周后的某一天,他突然想起这个梦,冯轩心血来潮地在脑子里想到,我想得到一个拇指大小的翡翠兔子。
当天下午,冯轩捡到了一个翡翠兔子。
冯轩有些不敢相信,他接下来又试了试,无一例外地都实现了。
冯轩露出了一个色情猥琐的笑容,他想,我要上了庄则明。
庄则明是书店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