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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章 我看还有谁能辩!(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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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信。



    之前方大状就说过,用“讼棍”来称呼他一点都没错,就是最纯粹的法律生物,用法律来衡量一切。



    直到现在,方大状也不是正常人,他还是那么的偏执,但是却将这股子劲儿用到了另一方面。



    “法律,尤其是刑法,它通过惩罚一批人来保护大多数人,只可惜……算了,不说这些没用的了,我现在告诉你该如何固定证据!”



    “在过去我曾经专门研究过很长时间办桉机关会如何界定保健品民事诈骗和刑事诈骗,研究他们的定罪思路,研究好多好多……”



    “所以现在,只需要把那个过程反过来就行,把当时我想到的辩点都做好证据固定,都不用他们的口供就可以定罪!”



    对于方大状来说,单单认定民事欺诈,其实证据早就够了。



    但是要认定为刑事诈骗,还是不够。



    用他的话说,保健品的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有着很多的共通之处。



    比如都实施了欺骗行为,给对方造成了误解,产生了错误认识,然后都让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这些其实可以说成是“交易型诈骗”!



    而如何来区分,看落脚点,民事欺诈的落脚点是要“赚钱”,而刑事诈骗的落脚点则是“骗钱”!



    “所以,我们需要把对方请假名医,做虚假诊断,夸大病情,以及高价销售保健品等等之类的证据都找好,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但是,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



    “这个桉子,我看还有谁能再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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