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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一 致吾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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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信时肯定会一直跑题,不过这是我给你写的第一封信,恐怕也是最后一封,我的眼睛快看不见了,真希望这些该死的信纸去见鬼吧。你看,我又开始跑题了。

    “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事儿,当时你只有大概十几天大?你的妈妈是一匹骝沙斑点毯的阿帕卢萨马,按理说你也应该和你妈妈一样带着一屁股的斑点,可是你没有。你看起来就像一匹再普通不过的栗色小马,四肢和面部居然一点白章都没有。还好后来我在你的肚皮上发现了一小块细碎的白色斑痕,要不是有这块白斑,纯栗色的你皮毛上没有可供区分的痕迹,登记注册的时候会让人非常头疼。

    “那时的你有着傲人的四条大长腿,这正是我所没有的东西。从那时开始我就很羡慕你,羡慕你在妈妈的保护下能毫无防备地四处奔跑,你对任何不熟悉的东西都很好奇,然后你就跑过来,差点把我的轮椅给撞翻了。”

    他觉得乔伊斯不会想记起童年时的蠢事,于是他重起一行,写起了别的内容。

    “在你一岁的时候,我用不多的积蓄买下了你。后来证明我的眼光十分独到,毕竟除了你,别的马也不会喜欢在车祸中失去双腿的人。或者说你那时候只是好奇?罢了,我就当你对我一见钟情好了,反正你知道这封信的内容时也无法与我对质,这是我的优势,我要保持它。我想你肯定会不高兴,但那又如何呢?你是一匹善良又诚实的马,而我是奸诈狡猾的人类。

    “你属于我之后,我用上了所有能自由支配的时间与你相处。按理说一岁到四岁是马最顽皮的时候,可你除了好奇心大得像谷仓里的那只猫,多数时候都表现得非常沉稳且富有爱心。有时我真怀疑你的身体里装进了一个圣人的灵魂,因为普通的人很难将我当成正常人来看待,你却可以。

    “只要呆在你身边,你就会用那双深棕色的眼睛注视着我,没有鄙夷,也不小心翼翼,我喜欢这种感觉,所以我一次又一次原谅你在跟我撒娇的时候拱翻我的轮椅。二十几岁的我和你一起在沙子里打滚,之后你去找别人求救,我坐在原地等你带人过来把我搬回轮椅上。在等你回来的时间里我就想啊,要是你能变成人该有多好,那样我们就不用向他人求助,还能做点更有趣的事。”

    照着时间顺序写东西非常省事,他写着写着,觉得有更多的内容可以写了。

    “比起很多马,你的生长期很长,在纯血马两岁能比赛,温血马三岁就能接受地面训练时,你到了四岁才固定了身高,15掌,不算太高,在我看来已经非常威风了。我开始请驯马师来训练你,他们告诉我,我不在的时候你每次接受训练就又蹦又跳,比野马还野。我在的时候呢,乖得像一只绵羊。我大概就是那时候开始意识到你可能爱着我,虽然那时我比较倾向于是我太自恋。之后你每次上课,我都在边上看着,其实我并不想来,因为看见别人骑着你会让我觉得非常别扭。

    “再后来,你已经是一匹训练有素的马了,他们开始问我想不想骑你。我指着空空的裤管问他们‘这样的我怎么骑马?’原本只是想让他们知难而退,没成想他们给我做了个专用的马鞍。你大概还记得我第一次被架到你背上的情景,我大喊大叫,说一定会掉下来,不过等我坐好后,发现一切都是那么不同。

    “我在你背上的时候,其他人都比我矮多了,他们要抬起头才能看见我的眼睛,这种感觉很好,让我瞬间就爱上了。更关键的是,你是最负责的老师,不介意我用两根鞭子代替双腿,也不曾突然停下脚步害我摔到地上。我克服了恐惧,而你以四条腿代替了我的双腿,当我骑着你的时候,我们好像融为了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代替你思考,你则是我肢体的延伸。

    “我无时无刻不在感谢你,你让我重新奔跑、跳跃,接着,拥有了这世上最珍贵的爱情。”

    笑容重新出现在了他的脸上,他的左脸肌肉运动的时候不太自然,不过这不影响陷入回忆时的甜蜜。

    “按理说,你只能明白我的语调,无法理解我的意思。可是那就无法解释我在第一次对你说‘我爱你’的时候,你为什么会走过来亲吻我了。亲吻是人类表达情感的方式,你们马是不会这么做的,所以究竟是什么启发了你,亦或者,这只是一个巧合而已?我希望是前者,鉴于我已经没机会见到你,退一万步说,即使见到了,你也不会说话,那么我就当是前者吧!噢,你真是一匹聪明绝顶的小马。”

    除了那一次,之后他再怎么告白,乔伊斯的反应就像一匹普通的马那般,该吃草就吃草,该玩闹就玩闹。唯有他在骑乘的时候,乔伊斯才乖得不像话。他们就这样一起生活了许多年,他始终只有乔伊斯一匹马,比很多走进婚姻的男性更加忠诚,乔伊斯是他的唯一,当年是,现在仍是。

    他洋洋洒洒地写满了一张纸的两面,发现除了底下的空隙之外已经没有能落笔的地方后,他遗憾地叹了口气。

    “我写了这么多,你开心点了吗?以及,我不奢求你的原谅,我只是无法忘记你。”

    他记得小乔伊斯冲他跑来时高高翘起的小尾巴,毛茸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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