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为钱发愁过,看对方穷成这样,只觉得无语。
林韵摊手,“怎么弄?问街上的人要,还是乞讨?”
“那还是算了,”博凌觉得丢人,拉着他不说话了。
远处走来一家三口,几岁的孩子央着父母抱,林韵发现博凌看得出神,以为他伤心想到以前的家人。
结果博凌开口,“我也要吃冰激凌。”
这时,林韵才发现小孩手里的甜筒,而博凌的目光死死黏在那,他顿时无语了,“现在不行,你的肠胃刚好,冰激凌太刺激了。”
“我就说说,你又没钱,”博凌移开目光,稚嫩的脸蛋配上正经的表情,让林韵觉得好玩。
“病养好了,一定给你买,”林韵笑着说。
博凌扭头看他几秒,“你真的要收养我?”
“是啊,”他点头。
“但你这么穷,你有工作吗?”博凌思想成熟,林韵人是挺好的,但如果没钱,以后生活都是问题。
确实问到他的痛处,原主智力缺陷没有收入,没有能力领养博凌,“现在没有,但很快就有了,至于钱……你放心,肯定饿不到你。”
博凌觉得不靠谱,“……那你为什么要收养我?”要不是福利院的环境太差,又有姜向明那个变/态,他才不会跟着林韵。
“嗯……受人之托吧,”林韵觉得他是小孩,随便编了个理由。
不可能,林韵绝对不认识他的父母,至于那些亲戚就更不可能委托别人,博凌垂眸,抠着裤子上的纽扣,不再说话。
林韵犯难,想起自己没有收入证明,现找工作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拿到收入流水,那耽误的时间太长,他想尽快收养博凌。
想到这个世界的法律不完善,林韵决定找人伪造收入证明,福利院管理程序不够严谨,实在不行再给院长塞钱,应该也能把事办下来。他打定主意,发现手里最缺的是钱,决定把博凌送回福利院后,回家看看。
两人等到下午五点才离开,傍午的阳光斜射下来,拉长路旁的树荫,斜长的影子,孩子趴在他背上,看上去格外乖巧,路过的车辆,扬起地面的落叶。
博凌把头靠在他肩上,眯着眼睛休息,林韵挺满意小孩的性格,稍微有点早熟,但本性不坏,好好教育,日后应该能成为有用的人。
孩子不算重,但背久了还是会累,林韵额头渗出细汗,却在心里安慰自己,只当锻炼身体。
霞光渐渐染红云层,博凌已经数不清有多少车经过,林韵就这样背着他,用双腿慢慢前进。
“你不累吗?”他直起身,探头去看前方的路。
“还好吧,”林韵托住他的屁股,怕人摔下去。
博凌皱眉,“可听见你喘气了,还要多久才到,”明明不想回到福利院,但看到林韵辛苦,心里不太舒服。
“应该快了,”林韵以为他着急,“你很想回去?”
“没有,我不想回去,”博凌抱紧对方的脖子,即便有黏黏的汗,也不想放开,“你不是要收养我吗?为什么不现在带我走,我不想回去。”
“我明天就带你走,今天没带资料,福利院那边不会允许的,”林韵解释,为了解决落户问题,必须走正规程序,现在把博凌带走,小孩就成黑户了。
博凌不说话,他沉默地望着前方的路,感受着对方的温度。
林韵察觉他的低落,想起早上的情况,便问:“你很害怕那个姜老师?”话音刚落,就感觉到博凌微颤,“为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博凌不知道那晚他们做了什么,“我,我也不清楚,他会带男孩去自己的房间,之前还想让我去。”
这一听就有问题,林韵瞬时警惕起来,只是他不回家弄钱开证明,就无法领养博凌,“别担心,你还生着病,过一晚,明天我就接你走,不会再让他接触你的。”
“好,”博凌点头,姜向明有洁癖,只要他病没全好,应该不会找上门,“你明天要快点来,”千万别骗我,要快点。
“好,”林韵把他抱到前面。
微红的霞光,如颜料般染红世界,午后的风,吹起黑色的碎发,卷起林韵的衣角,好看的眼眸泛起微光,对他微微地笑了,博凌睁大眼睛,直到很多年后,他都依然记得,记得余晖下的这幕。
从你承诺的这刻,便注定了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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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福利院,林韵将博凌交给院长,沟通一番后,定好明天过来办理领养手续。
临走前他又叮嘱院长,“博凌白天睡多了,我怕他晚上乱跑,希望院长看着点,我明天就来。”
“林先生你放心,就一晚,我们会看好孩子的,”院长笑着送他到了门口。
林韵挠头,“麻烦你们了,再见,”挥手离开福利院。
身无分文,自然没钱坐车,福利院离小区有段距离,他只能徒步回去。
天空渐暗,亮起的路灯,投射在人行道上,脚底板摩得发热,今天走了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