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你母妃常去。”卫廷司道。
“当日我问她愿不愿意嫁到永王府来,是她自己不愿意的,父王也亲自去寻过她,现在做这些是几个意思?若人一辈子活在过去,那还活什么?不如趁早死了算,免得浪费粮食。”
虽然这话说起来有些不近情面,也很冷酷,仿佛不孝,但永王守了十多年,真的已经够了。
人死不能复生,总不能让永王老了,都还孤苦伶仃吧!作为女儿,自然是希望父亲能过得好。
年纪小的时候,常想父王千万莫要娶继妃,不想要继母,然而年纪大了,想法却是不一样,所谓继妃,不过是老来的一个伴儿。
形单影只,真的很可怜。
“别生气,她只是魔怔了,走不出来,无需计较,其实枫山风景极好,我在山上有座庄子,我带你去看,对了,庄子里还养了只宠物,你应该会喜欢。”
赵淑愕然,以前她还觉得他受世家排挤诋毁,不受父亲待见可怜,然而仿佛是多余同情了,人家产业多得数不过来。
不过,能去走走也是好的,如今太后回京了,她很放心,“好。”
“我去准备一下,咱们傍晚出发。”他站起来准备离开。
赵淑点点头,“我将信还给父王。”
虽然很不想将信给永王,但还是要给的,决定权在他手里,去不去是他的事,就算是他女儿,也无权干涉。
卫廷司说了个好,便飞檐走壁,踏着琉璃瓦,飞出了永王府。
躲在远处伺候的小郭子狠狠的抽了自己一嘴巴,“怎就永远追不上卫元帅!”
赵淑走到他身边,恰好听到他嘀咕,忍不住笑起来,“追上他作甚?你若能追上海老,我就谢天谢地了。”
如今的卫廷司,绝对远超当年的执海。
说罢将信叠好重新放进信封里递给他,“将东西交给父王吧。”
“是,郡主。”他躬身道,说完加了句,“奴才定会赶超海老。”
“有志气。”赵淑想着,赶上就不错了,还想超过,志气可嘉。
毕竟年轻,还志气是好的。
信送到永王手里,他看后,许久才给出了个反应,重重叹了口气。
边上福伯问:“王爷,信上有为难?”他已经许久没见永王如此为难了。
永王摇摇头,将信一点点撕碎,与赵淑一样,碎纸放入茶杯里,不多会纸屑全部被打湿,字迹也晕开了。
“去准备船,本王要去枫山。”他慎重的道。
福伯狐疑,不过没敢问,“是。”他说罢准备下去,然而刚转身,永王又说话了,“你去孙府,请孙姑娘随本王一同前去。”
额……福伯更狐疑了,他可是跟了永王几十年的,很清楚的知道,以前江影也常去枫山,如今又带未过门新王妃去,是不是不合适?
不过主子的事,他不会去管,应允下来,不多会便将事情办好了。
孙云收到永王的话愣住了,她脸上的神情是雀跃的,嘴角扬着情不自禁的笑,然后翻箱倒柜找衣服。
“半束,你说我穿这件紫兰束衣,还是这件水色芭蕉暗纹霓裳羽衣,对了,要不穿晶兰飘花罗烟裙吧,可惜只能穿素衣,珠花也不能多戴,待会就用那套羊羔白玉秀云头面吧。”
她叽叽喳喳的,兴致高昂。
半束站在她身边,一句嘴都没插进去,虽然孙云一直在和她说话。
选了许久,换了无数套,半束实在看不下去了,道:“姑娘,您穿什么都好看,要不就那套水色芭蕉暗纹羽衣吧,配羊羔白玉头面,和底色淡紫连帽斗篷,您看如何?王爷头上常佩紫金冠呢。”
孙云瞄了她一眼,“你怎知他常佩紫金冠?”
半束无奈两手一摊,“奴婢的好姑娘耶,王爷是亲王,自然是佩紫金冠,衬身份呀,您忘了上次郡主在谢家得了一顶,谁也没给,留给王爷了呀。”
“算了,穿那套云白的吧,枫山颜色鲜艳,我若再穿其他颜色的去,显得格格不入,白色的看着顺眼。”
也不知是为何,她突然就不喜欢被人安排穿着了,尤其是和本姑娘未婚夫配不配哪需要外人指手画脚?
永王准备得比卫廷司早,出门自然比赵淑早,临走前永王还特意来交代晚饭不用等他了,不过没告诉赵淑他要去哪里,和谁一起去。
不过赵淑看过信,知道他定是要去枫山,心里其实还是有些不高兴的。
论孙云和霍丹兰在她心中地位的高低,以前分不出来,但自从霍白川差点死后,慢慢的她就分得出来了,如今自然是希望孙云不要受伤害。
但,毕竟是父亲,也不好说什么,点点头表示一定会乖巧听话,和表示傍晚自己要出去办事,便没说其他的了。
永王听说她傍晚要出去,立刻便皱眉道:“记得回家,莫要在外留宿,可记下了?”
“记下的,保证不忘。”赵淑乖宝宝般的保证。
永王对赵淑还是极其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