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池衍没太在意,合上本子,从向其非手里拿过笔,分别在两张CD上签了名,这次显然顺畅得多,竖弯钩也画得更潇洒。卫衣一会儿就能安心塞回书包了,向其非想。
他等着池衍在摘抄本也签上一个,对方却合了笔,最后一声咔哒。计时结束。
他的偶像对他说:“这个送给我成么?”
“啊?”向其非纳闷儿:“你要它干什么啊?”
“因为喜欢。”池衍看着向其非,似乎有点认真,又像在逗小孩儿,“我用你吃了两块儿的那盒糖换。”
这境况让人有点扛不住,向其非又要捂脸,险些当场暴毙,心想,我看你是想我拿命换。
第5章 黄昏黎明
向其非或许度过了人生中最魂不守舍的两天假期。
一日三餐在家解决,同学聚会没去,家庭小型出游他也推了,除去遛狗,自己在房间整整闷了两天。今年的供暖又出奇的热,脑子烘成一团浆糊,要开窗吹吹冷风才能思考。他实在是不明白池衍怎么想。他那晚坐在车前盖上说喜欢,似乎是真的只针对那篇文章。毕竟最后他就留了一页,本子和票根都原封还回来。可明明用手机也能找来看,为什么就非得执着于一张纸?
但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互相换过礼物的关系了吧?更别说大半夜疯疯癫癫来回飚四十公里的车,之前向其非跟谁也没一块儿这么干过。按照他的社交经验,这样绝对是再见面会互相打招呼的朋友了,或者偶尔还能一起吃个饭。可那天池衍把他送到车站,向其非熬了一宿,已经困得睁不开眼,还沉浸在那句“因为喜欢”里没出来,扒着车窗满心期待的问,那我以后还能去找你吗?
池衍却说,我觉得结束在这儿就挺好,路上小心。
他把这事儿跟钱惠来讲,钱惠来说,人都这么说了,你就结束了呗,我也觉得挺好。
向其非说,那不可能。
钱惠来问,你还想怎么着?
嘿嘿,向其非说着又嘚瑟起来,礼拜天他们要去老山胡同,我线索还没断呢!
反正他就又来了。
北京城里大大小小的演出场地,向其非虽然不至于每个都去过,但也知道个大概。老山胡同里有家黄昏黎明,和之前滂沱总演的愚公移山也没多远,他那天听阿闹提,心里基本就对上号了。也不知道这些Livehouse怎么就扎堆儿开在皇城脚下,或许格格阿哥也有蹦迪需求。
他提前做了功课,演出是新乐队的翻唱场,免门票,但要消费酒水,乐队名字叫Blue dot,中文是蓝点,别的资料就查不到了,但看宣传海报模糊的合照,也能一眼认出站在中间的就是阿闹本人。
向其非早早地来了,戴顶新的帽子,人不算多,但地方小,倒也显得满满当当。他到吧台去,买了一瓶朝日,握着棕色银签的玻璃瓶坐下,桌边还有三四人,喝什么的都有。周围没有池衍。
他想要不然去后台找找看吧,才一个礼拜过去,阿闹总不会再把他忘了。刚一起身,乐队就带着乐器,呼呼啦啦上场,闯后台的计划就只能顺延,演出结束再执行。鼓手瘦瘦小小,看着眼熟,上来先缓慢敲了一段,节奏一来,就有人跟着摇头晃脑,再逐渐加速,阿闹在军鼓的反复敲击中登场,挎一把五弦贝斯,明黄色的Dingwall NG3,成为了这支新乐队的主唱。
节目单早就公开,来看演出的人里,除了乐手的朋友们,大多冲着主题有备而来,图的是一场ktv唱不到的怀旧大合唱。
换阿闹拿麦,乐队就比滂沱时期活泼得多,总先唱几首,然后和大家聊几句。阿闹自来熟,人又直率,在台上玩得很开,如此反复,来看演出的人对乐队印象也好,气氛相当热闹。
今晚的主题,重返九十年代。那是油渍摇滚发迹于西雅图并迅速风靡的时代。向其非在社团放的纪录片里看过,这是一座终年潮湿,曾经兼容了低薪工业和大学城的雅痞城市,年轻人无事可做,便纷纷拿起琴,自娱自乐又相互影响,使得硬摇滚和朋克在这片区域碰撞,融合,新的流派就此诞生,最后幻灭于科特·柯本的死亡。
阿闹穿一件到处开洞的针织衫,牛仔裤还有大皮靴,浓重的眼线铺满整个眼眶。乐队翻了几首Pearl Jam和Nirvana,又借着女主唱的优势来了几首Hole,最后唱了Joa一首少有的慢板抒情曲作为整个夜晚的收束。
I watch my geion die. 她闭着眼睛慢慢地唱,偶尔也不那么浮躁,像个有故事还没来得及讲出口的忧郁女孩。有人跟着合,跟上两句,又记不得词,总断断续续,但也听得认真。
“虽然今天是个翻唱场,”阿闹在下场前说,“但是我们还有一首额外的,跟主题没什么关系,顺便唱给一个朋友听,拜托了各位。”
有人带头鼓了掌,向其非机械地跟着拍,视线滑过一张张面孔,最后一无所获。
乐队唯一的一首原创曲,还没定好名字,歌词听得模糊,似乎是讲更早的日子,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