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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天下乱,祸起萧墙现狼烟 第三章 碧血洗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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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叫战天王,曾是云省黑风寨的大当家,抢劫勒索无所不作,偶尔会救济一下穷人,所以落了个劫富济贫的好名声。最经典的一句话是:“绝对不要抢穷人,谁抢穷人老子杀了谁!”

    其实谁都知道,穷人哪有东西什幺好抢的?家里穷得连做饭的锅都没有了,你能抢个啥?抢草纸擦屁股吗?当土匪的,要抢劫当然是要抢富人了!

    而所谓的济贫,你一个山寨想把生意做大,总得有个好名声,总得招收新人入伙吧?不把穷人巴结着,谁来跟着你当土匪?谁又会协助你抢了富人之后,还不去报官的?

    所以这所谓的劫富济贫,根本就是一句屁话!

    战天王最近觉得黑风寨周围的富人都被抢得差不多了,加上又听说岭南的老百姓在一个叫项启的人带领下起义造反,大杀富人,大肆抢劫,于是也想学那项启,劫掠整个天下。便赶时髦揭竿起义,自组了一支义军,号称战王军。

    战天王使得一手好枪法,更兼能左右开弓,左手能拉开六百石的铁胎弓,右手能开五百石的铁弓,倒是一员实打实的猛将。

    此人最好虐杀美女,行虐待奸杀之事。一想到秋若梅已落进他手中,三少便心急如焚,心乱如麻,心痛欲裂,心怒若狂!

    而另一个叫战天虎,是战天王的弟弟。此人身高一丈有三,弓马功夫不行,只擅步战。擅使两柄铜锤,左手锤重七百五十斤,右手锤重八百斤,号称有万夫不挡之勇。

    战天虎别无其它嗜好,只好吃肉。而自三年前得了一场怪病之后,什幺肉都吃不下去,最后误吃了人肉,发现人肉竟能顺利入喉,而且还吃起来特别香,于是迷上了吃人肉。

    而此人最喜欢吃的,是不足五岁的小孩子的肉,两岁以下的婴儿更是他的最爱!

    因此这战天虎获得外号“食人魔”,臭名远扬,可止小儿夜啼。

    一想到战天虎的德行,三少便睚眦欲裂。人吃人的事情不是没有,在饿孚遍地的灾年,百姓无衣无食,易子而食,烹妻待客都是有的,可是那仅仅是为了生存,为了能活下去!

    而这战天虎,纯是为了口舌之欲,便丧心病狂地嗜食人肉,实在天理不容!

    三少不是一个赞成替天行道的人,他根本与大侠二字毫不沾边。

    但是三少现在终于觉得,在很多时候,尤其是在老天瞎了眼的时候,即使自己也是个该遭天谴的恶棍,这时候也该出手替老天爷医治一下他那双浑浊的眼睛了!

    “妈的,该死的老天爷,你他妈就没看到,那战天虎要吃的,是我秦家三少的孩子吗?妈的,任何一个小孩子,就算将来注定是个恶棍,也不该活生生被人吃掉!就算世上人人皆该死,但完全不懂是非善恶的小孩也不该死!操你妈的老天爷,你狗日的瞎了眼睛,老子今天就血洗这乌云城,让你张开双眼,好好看一看这一片混乱的人世!”

    ※      ※      ※      ※

    我们等待保护自己的英雄,

    轰动好让自己感动。

    染红整个天空,

    成全个人的梦,

    这世界需要有人被歌颂。

    ※      ※      ※      ※

    穿着华丽的大红新装,有如新娘一般的秋若梅躺在床上,默默地淌着眼泪。

    她的双手双脚全被拇指粗的铁链锁住了,固头在钢铸的床架上,因此尽管她的穴道没有被封,她仍无法自行脱困。

    而她躺着的这张床,与其说是床,倒不是说是一架刑具。

    看着房内墙壁上挂着的,琳琅满目的各种仿似刑具,却远比刑具更变态,更歹毒的东西,倔强坚强如秋若梅,也不由淌下了泪水。

    她仿佛已经可以预见到自己的遭遇,她仿佛已经看到了那布满细小铁钉的皮鞭往她身上抽落,将她娇嫩的皮肤抽出血花。

    但是她并不害怕肉体上的痛楚,甚至于折磨凌辱,她都全然不怕。

    她流泪,是因为她的孩儿,她那才刚刚两岁零三个月的孩儿。

    那是她和秦仁的孩子,是那次在定州城中留下的结晶,是她在这世上最美好的爱恋,最真心的牵挂的结晶。

    她不怕死,不怕痛,不怕被羞辱,但是一想到宝宝即将落入那食人魔的口中,她便不由泪如雨下。

    她万万想不到,这次只不过是想带着孩儿去一趟逍遥山庄,去看一看三少的家,途经乌云城便会遇上这种不幸。

    当她拔剑冲向那二十多个土匪一样的士卒时,她根本就未曾想到,乌云城已被叛军攻下。

    而叛军,在初掌乌云城之时,也不会在城门上贴上告示,说此城已被我们攻占,来客请绕道行走。

    事实上,叛军在占领乌云城之后,虽然四处驻扎戒严,却并未禁止任何人进城。

    对叛军而言,除了秦军平叛的大军,任何人进城对他们而言都是好事,兴许会碰上行脚的客商,甚至大队的商队也不一定,那不正好可以好好地劫掠一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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