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夏天似乎格外的热,知了在树上发出喧闹嘈杂的叫声,吵得人心烦暴躁,连空气里都是一股令人窒息的热流,这一切被火烤般的炙热都像在暗示着不详的事情。
尖锐的警笛打破了小区的宁静,三四辆警车停在了小区的门口,令人心慌的蓝白色彩和车顶闪烁的刺眼警灯迎来了居民的围观和议论。
车门被打开,下来了几名警察,走在前面的是穿了身便衣的中年警官,他抬起头望着小区里有些陈旧的楼房,抖落了烟头上的烟灰,问身后的小警察“这楼有些年头了吧?”
“有十多年了,住这的要不是年纪大了不愿搬的,要不都是看租房便宜的外来人,不过最近已经确定下来要拆了。”小警察跟在中年警官的身后进去小区,边说道。
“走吧!”
带着手下的几名警察进了一幢楼房里面,走在昏暗狭窄的楼道里,空气里都是难闻腐朽的垃圾霉味,中年警察抽了一口烟,喃喃“看来这楼房也该拆了......”
越接近三楼,周围的气味就越来越难闻,鼻子敏感的甚至还能闻到一个月前那件案子留下来的血腥味,就跟屠宰场里的气味一样,还掺着尸块的腐臭。
来的都是那时跟进案子的警察,都是见过的,就算是这样,现在想起来,闻到这楼道的味道,胸口还是忍不住的犯呕。
绕过封条,进了案发现场,因为屋子里都被取证拍照过了,里面的大片血迹就都让人过来清洗了,只是不管洗了几遍,过了多长时间,这屋子里还是留着当时浓郁的气味。也许这只是他们的心理作用,但还是忍不住的觉得渗人起来。
中年警官打量了房间,是很普通的家庭装修,一些乱丢的衣服和鞋子都能看出原来主人的生活痕迹,在桌子旁还堆积着几瓶空酒瓶,充满了凌乱的生活气息。
几名小警察在外面搜证了起来,中年警官在厕所的案发现场看了一圈,就开门进了主卧室旁边的房间,那是这家的儿子住的地方,也是案件凶手的房间。
简单的家具摆设,一张床,一个书桌,还有堆满了各种教材书本的书架,不管是床头、书桌还是柜子上都放满了书本,可以看出房间的主人是个很爱看书的孩子。除了书外,门左边透黄的墙面上贴满了从小学到高中的奖状纸,不过奇怪的是,每一张的上面,名字都被黑色的水笔反复涂抹。
根据中年警官得到的资料,房间的主人是学习成绩优异的一名学生,每次的考试都能拿到全年级前十,更是以全市第一的分数保送进了名牌大学,是被同学老师称为学霸的优秀生,可见以后的前途无限。
但就是这样一名各方面优秀的好学生,却犯下了令人悚然的罪行,这是很多人都难以理解的一件事情。
想不通的中年警官叹了一口气,出了房间“小李,怎么样了?”
被喊到名字的小警官停下了搜查,报告道“头,我们里里外外都搜遍了,还是找不到任何跟兔子有关的线索。”
“嗯。”中年警官皱起眉,神色凝重的沉思了片刻,走出了房门,靠在走廊上抽起烟来,烟味能让他暂时的缓解心里的烦躁。
案子进行到现在,最多是确认那个孩子就是以残忍的手段分尸其养父的凶手,但却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指控对方,因为染上过多个兔子的血迹,手术刀上死者的血迹已经被混淆,无法验出来说明这是凶器,甚至因为死者尸体的过度处理,已经验证不出刀口的符合程度,最多只能指控对方残害兔子。
这里面更重要的一点,还有兔子。
没错,就是兔子。
受害人吴某的一部分碎尸是在城区的一处垃圾桶发现的,经过收集碎尸块和艰难的对比,终于找到了受害者的身份,和第一案发现场,也由此推断出凶手是有预谋的杀人,对方提前网购了十几把手术刀,在杀害了受害人之后进行肢解分尸,之后将其装进多个黑色塑料袋抛尸,手法笨拙却也残暴。
等到警察赶到案发现场,也就是这个房子的时候,地板上是一道道被拖动的血痕和血掌印,而在第一案发现场的厕所里,发现了四五只兔子被解刨后的尸体,被血色染红的皮毛上还插着数十把手术刀。
场面令人毛骨悚然至极。
在所有人都以为凶手已经潜逃的时候,警察在那间堆满书本的房间里发现了头上戴着兔子橡胶头套的男孩,他像是失去了保护壳的幼崽,蜷缩在床边的角落里,沾满了血迹的手牢牢的拽住头套的边沿,嘴里发出闷闷的,类似小兽嘶嚎的声音。
他浑身颤抖,他在害怕,在陷入无尽的恐惧之中。
没有人会怀疑他就是凶手,相反的,他更像是弱小的受害者。
之所以寻找有关兔子的线索,是男孩对于兔子的反应。
如果将那些被解刨的兔子尸体当做男孩犯罪前的试验也可以说的通,但在男孩被抓之后,对方却很抗拒摘下脑袋上的兔子头套,甚至有很明显的危险行为。
“兔兔那么可爱,为什么要杀他?”小警察为了缓解沉重的氛围,开了下玩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