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一场慈善拍卖会上,一盏兔子形状的古董灯登上了展台。
价高者得,这盏古代宫廷里的旧物,最终被裴叙川收入囊中。他不像是会赏玩这种东西的人,散场后贵妇人们免不了一番议论。王太太道:“估计是买给程家那孩子玩的。”
李太太扶一扶宝石耳坠:“谁知道是给家里的,还是给外面的?难说呐。”
旁人议论纷纷,裴叙川则独自在家中执起一块软布,细细拭过琉璃灯表面并不存在的灰尘,陷入了遥远的回忆之中。
那段少年时的初遇,其实并没有完全从他的脑海中消散。
只不过同一段记忆,两个人的侧重却是大相径庭。
裴叙川对当年程流的印象,定格在他提着兔子灯出现在宴会现场的那一瞬。
精致漂亮的一个小人儿,一走出来便被其他孩子团团围住,成为其中的焦点。
裴叙川端一杯香槟,远远地站在人群之外冷眼旁观着一切。程流则被那群孩子众星捧月,一行人走到哪里,哪里便热热闹闹。大人们促狭打趣他和身边的红衣小姑娘,也被他落落大方地轻松化解。
围在他身边的人并非完全出自趋炎附势,多少也都含了真心——有些人就是天生具备惹人喜爱的能力,譬如程流,从小便现出端倪。
他知道他。寄住在程家旁支那里时,程流常常没来由地跑来小楼,有时着人送些吃食和书本,有时是悄悄在窗边放一束花。
那时裴叙川以为,程流未来注定会成为那种一生顺遂、明朗自在的人。他拥有得天独厚的优越条件,在期待中出生和长大,身边环绕着许许多多的爱,所以向别人挥洒起爱和善意也毫不费力。
入夜后,他在庭院角落捡到独自哭泣的程流,脑海中第一反应竟然是:喔,原来这样的小孩也有不快乐。
他们对彼此并不陌生,程流在攀谈中也没设防,他绘声绘色跟他讲起程家人,说自己最崇拜什么都会的姐姐,提到她骑马的飒爽英姿时,眼里流露出无尽向往。
裴叙川不自觉被他话语里的情绪感染,接口道:“骑马不难的,回头我可以教你。”
程流的眼睛立即变得亮晶晶的,贴过来要跟他拉钩起誓,声音清甜地叫他哥哥。
很快,裴叙川就又让这小家伙哄得脱口应下了修灯的事。
修补一盏灯对他来说不是难事。和陈汀兰还在南岛时,他们的隔壁住了位擅长修理的退伍老兵,裴叙川跟邻居偷师许多,以前也常帮街坊修东西补贴家用。
程流以那种天真又期待的神情看着他,裴叙川接过坏掉的兔子灯时心头微动。
那种眼神,的确是叫人恨不得把整个世界都给他。
现在想来,裴叙川觉得少年时的自己,或许是有些羡慕他的。
羡慕程流的无忧无虑,羡慕他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
那时候他正在裴家举步维艰,父亲的漠视、兄长的欺凌自不必提,母亲大部分的注意力也都在裴凛身上,为那个男人指缝间漏出的一点点情分患得患失。
虚构出“爱情”这个词语,竟然就可以控制一个人。
从离开南岛、踏入裴家那天起,他们就被死死绑在了这座城。相依为命的岁月里,裴叙川偶尔会看到陈汀兰托腮坐在灯下,思绪不知飘向何方。每当这时,他便又觉得自己似乎在某种层面能够明白她一些——
如果不用“爱情”的名义自欺,她将彻底被来北城这个错误选择带来的痛苦所吞没。
依附于人、地位失衡时,爱情的里侧是生存。
在那个年纪,爱情这两个字,就已经被他肢解为一地横撇竖捺的笔画。
后来岁月流转,程流成了程斯归,又在因缘际会下成为了他的准新郎。
裴叙川听闻了他过往遭遇,但这并没影响婚礼的筹备提上日程。结婚前他们约会过几次,程斯归羞涩温柔地对着他笑,裴叙川在这种时分总是会想,或许由他来照顾程斯归的后半生,要比程斯归去跟着别的男人好些。
更重要的是,程斯归显然比他的堂姐要容易控制得多。
裴叙川知道自己不会爱上他,不会爱上任何人。他以为自己再也不会有鲜活的痛苦与快乐,但不知不觉间,程斯归已经赋予了他太多情绪。
他曾经轻易能够让程斯归欢喜,被回报以午夜里的偷吻时,心间也真切地泛起过微甜的暖流。他也曾经给程斯归带来大大小小的伤害,然而让程斯归痛并不会给他自己带来一丝快意,每一次僵持到最后,都是两败俱伤的不快活。
他无法成为程斯归想象中完美的丈夫,不过内心深处,也早就默认了他们会相互陪伴着走到最后。
将心系在其他人身上,喜怒哀乐都被牵动,那是裴叙川一生之中最为抗拒的事。
而如今,他为程斯归提离婚的事日日烦忧,这样的心绪,难道不该称其为牵挂吗。
裴叙川不由得苦笑,他还是让自己落到了这种境地。
那么,那是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