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绕着荆棘和玫瑰花枝的沉重大门,高耸的尖塔,颜色发沉仿佛被血色浸染的灰黑墙壁是血色城堡的标志。
月色下,城堡的精美玻璃窗里飞出几只蝙蝠,建筑阴影笼罩下的花园里发出细微的响动,这样的画面显得神秘灵异。
城堡的主人是一位实力强大的吸血鬼伯爵,在这个吸血鬼凋零沉睡的时代,伯爵已经是很强大的存在了。
城堡的内部精致奢华,每一处装饰都是高贵精致的,完美的契合了少男少女们对城堡的幻想。
这不是秦书的城堡,秦书才不喜欢这样低调精致的美,金银宝石堆砌才是他俗不可耐的理想好吗。
当然想城堡还不如想今天的血包是什么味道的,可不能是上次的那种。上次血包的主人应该垃圾食品吃多了,还是个胖子吧,不然为什么他血的味道那么油腻。
舔舔嘴唇,秦书小心翼翼的飞进血色城堡。
落地之后,小小的蝙蝠立马变成了一个兢兢业业准备时刻讨好伯爵的普通血族。
“伯爵大人,我回来了。”我来领任务了,所以,血包,懂?
大理石精雕细琢而成的高大壁炉静静的燃着橙黄的炉火,火光闪烁映出沙发上那道神秘的影子。
一只手撑在沙发扶手上的精致雕塑抬起了头,猩红冰冷的眼睛落在了秦书身上,“上次你花了三天时间,这次我希望你快一点。”
对方是个很苍白俊美的吸血鬼,虽然吸血鬼就没有太丑的,但是吸血鬼伯爵显然俊美的让人忘记呼吸,他就像是上帝精雕细琢的雕塑,每一处都是锋利精致的。
秦书不敢胡思乱想,吸血鬼的能力太逆天了,读心术玩的不要太溜好吗。他只是随便演一演的心生愧疚,像是每一个被老师批评,看着乖,但死活不改的刺头那样,“这次我会让您满意的。”
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多少次保证了。
吸血鬼伯爵探知到秦书心里那点微末的愧疚,颇有些无语,随意挥挥手,像是打发苍蝇了一样,打发了秦书,“下去吧,去领任务。”
“好的,伯爵大人。”
看着秦书兴奋的走出侧门,吸血鬼伯爵再一次后悔,当初的血喂给狗都比喂给这个家伙强,真没用啊。
秦书当然不知道伯爵在吐槽自己,就算知道了他也不在意,作为最低等的吸血鬼,他需要太关注顶头上司的心情吗,不需要。
这一次任务很简单,就是作为一个最低等的血族,踏踏实实的过完这一生。没啥太大的难度,只要不作妖就行。
秦书是因为吸血鬼伯爵的血而变成吸血鬼的,意味着他天然就是属于伯爵的,这位野心勃勃的伯爵掌控着秦书的生命。秦书只能依靠对方生存下去。
如果说伯爵是董事长,那秦书就是吸血鬼集团里最普通的领薪水的打工人。这样一想,秦书还挺想得通的,毕竟给黑心资本家打工和给黑心吸血鬼打工没啥区别,都是打工。
出门务工之前,秦书去后勤处领了这次的工资——一袋血和一笔钱。
变成小蝙蝠飞出城堡,路过花园的时候欣赏了一下满园的蔷薇和玫瑰,然后一路向北,找到平时干饭的小公园。
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捧着伪装成饮料的血包喝着,欣赏着面前来来往往散步的小点心,望梅止渴一般喝着血包。
血包的味道不太新鲜,而且又是之前那个油腻的血味,很不好喝,但不能浪费啊。
秦书一边想象着路过的人们的味道,一边痛苦的咽下血。他不能对这些人出手,除了因为他自身的道德感以外,还因为血猎的存在。
血猎完全就是吸血鬼的天敌,秦书一直遵纪守法,老实做鬼,诚实吸血,因此到现在也还没撞上过血猎。
但是完全不影响他从别的吸血鬼那里知道血猎的辉煌战绩。
特别是希尔曼家族的血猎,光是他们的血就足以让子爵毫无抵抗的化成灰,更别提他们层出不穷的手段了。
听过一次希尔曼血猎家族的传奇故事,秦书就将对他们的恐惧刻进了骨子里。恐怖怖,好怕怕。
望梅止渴的看着小点心喝完手里的血,秦书站起来,准备去做任务了。
或许是知道他太废了,他的任务都是些监控寻人任务,就像是私家侦探那样。
熟练的绕进酒吧,找到自己的任务目标,然后盯着一酒吧的食物眼冒绿光,又饿了。
盯了一会儿,看着任务目标搂着两个小姐姐进了包间,秦书知道,自己可以休息一下下了。
除了血的味道,秦书吃别的都没味道,所以红红的血腥玛丽比白开水还不如,但好歹看着像血。
幽幽一叹,走出酒吧,准备找根电线挂一晚上。饿了就睡会儿吧,睡着了就不饿了。
刚走出酒吧,秦书就闻到了一股香甜的味道。
在普通人鼻子里的血味,吸血鬼闻起来就是各种各样的味道,这次的味道让秦书想到了冬天里甜蜜蜜暖融融的奶茶,还是加了芋泥和珍珠的奶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