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次帝国的尊严之战,是无数臣民挺直脊背的脊梁。
从此,他们再不怕深夜的惊响声,不怕在睡梦之中被敌人冲破了家门砍下了头颅。
“王”,这是他们对赢轩苍发自心底最信服的称呼。他不是大秦的摄政王,只是他们的王。这个称呼不知是从谁起,却记载史册,延续千百年。赢轩苍这个名字,不管是谁提起,都担得起一句尊敬的“王”。
“王,万岁。”不是恭迎摄政王,不是谄媚不是讨好,只有这区区三字。却无尽表达了他们最深的祝福和期盼。
……
又是一年春,一个银发琥珀色桃花眼的青年慵懒的躺在身后气势愈加沉稳的俊美男人身上。
青年白皙的指尖捏着一颗晶莹的水晶葡萄放进自己嘴里,一咬饱满多汁的葡萄浓郁的果香味溢满了唇齿间,蔷薇花瓣般的唇瓣沾染上果汁变得更加水润诱人。
赢轩苍手里拿着一本话本儿,也不知是看没看,一只手把玩着青年一缕银月色的发丝。一颗葡萄送到嘴边,男人低头张嘴吃下,含了青年如玉般的指尖在唇齿间吮吸。一瞬间,让青年微微红了白皙的脸颊。
莫离歌看着男人被岁月沉淀后愈加俊美迷人的脸庞,虽然老夫老夫了,却依然不免升上一丝羞意。莫离歌一抽自己的手指,却被男人恶意的舔了舔,含在嘴里轻轻咬了咬。
青年这下心里更添窘迫,看着不远处走过的侍卫,羞意漫上了如玉般的耳垂。
某个男人却是没有如青年这般的害羞的,放下手中的南风故事话本,拉下青年的头,吻上那张诱惑他的红唇。
莫离歌此时也放下了心里的那一丝羞涩,搂住男人的脖子,启唇主动回应起爱人的吻来。
良久唇分,一缕暧昧的银丝连在两人的唇间,暧昧粘稠的空气发酵,赢轩苍伸出一根手指抹去青年嘴边的液体,也没了看话本的心情,一把抱住青年大步走进自己的卧室。
暮色渐渐降临,天边的云彩好似也染上了一片羞意。
“王。”门外,王府内的一个侍卫轻敲了两下门,唤道。
“唔。”一声甜腻的呻吟声,溢出来。
正在关键时刻的男人听到门外的声音,又重重的顶了一下身下眼眸迷离的青年,放对外面等候着的人,道:“滚”。这一声蕴含内力,气势十足,充满着男人被打扰的暴戾,可怕的威压震的门外的侍卫只觉得自己的脖子一凉,胆寒不已。
王真是越来越厉害了!侍卫为着自家王再一次精进的内力而感到骄傲自豪。想到让自己来叫王和王妃哦不王夫吃饭的人,侍卫小哥双手手指交叉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哼哼!
这一边,被踏雪称呼为驴子的小心翼翼的黑马看着自家半躺在干草上的老婆,舔着脸凑过去,在踏雪漂亮的马脸上舔了一口。
踏雪看着某个在前一晚刚刚占了自己便宜的黑驴子,从鼻子里不爽的喷出一口粗气来,撇过头去,没搭理他。
相隔不远处的兔子窝里,肥兔子看着长得和自己一样漂亮的老婆和一窝同样漂亮可爱的小兔子。三瓣嘴里嚼着嫩草,只觉得自己的兔生圆满了。
春花秋月,不见离愁别绪,岁月静好。
第三十三章 踏雪番外
我的主人的主人是大秦的摄政王,据那些愚蠢的人类说,他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人物,就像是我们动物里的老虎狮子一样。
嗯,忘了说,马爷的名字叫踏雪。作为一匹英俊潇洒高贵优雅的白马王子,马爷本来一直以为只有最强大的人类才能配得上马爷,可惜马爷的主人是一个愚蠢的人类,每天都要马爷为他操心就算了,还经常忘记为马爷准备新鲜的萝卜。
马爷一生征战无数,驰骋战场让无数小人闻风丧胆,马爷本来以为自己的马生圆满了。却不想,一次跟随蠢主人和蠢主人的主人去漠北,竟然遇到了某匹特别讨厌的黑驴子。
看着某只丑兮兮发育不良的黑驴子,身为一个优雅漂亮的白马王子,马爷毫不犹豫的出言嘲讽了他。
荒野的戈壁滩上,一群骏马奔腾着,扬起一阵飞沙,马群个个膘肥体壮身姿矫健,自由的奔跑着迎面而来气势浩荡,马蹄声声如震山河。
赢轩苍带领着王骑护卫们恰好经过,看着矫健飞扬的马儿,顿时有人心痒难耐,摩拳擦掌想要上去试试本领。
马群不只是为什么,靠近王骑护卫们的时候突然停了下来。此时一匹黑色的马儿从马群中露出了身形,隐隐有领头之势。
众人正在奇怪中,这时殷战身下的坐骑踏雪看着那匹有点丑的黑马突然叫了一声,从鼻子里喷出一口气来。
然后,就见黑马从马群里走了过来,狠狠的踢了一下踏雪的屁股。接着转身带领马群就走。
然而,马爷没有想到这个讨人厌的丑驴子竟然在某一天又出现在了马爷的面前。不但如此,黑驴子竟然还成了蠢主人的主人的坐骑,真是气死马爷了。
算了,马爷大人有大量就当没有看见他。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