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凌雨在女孩身边,芦玉先回家而去,给李清说了一番,听到芦玉的话,李清想了想,倒也同意,主要是如今屋子大,多一个人不算什么,而且日后长大也能帮衬一二。
芦玉回来,得到消息后,凌雨很快就出钱请城中人将女孩的父亲葬了,女孩在自己父亲坟前磕了九个头,而后回头望了一眼,接着就被凌雨拉着,朝着林州城走去,从此以后,她将属于凌雨与芦玉,当然,还有李清。
回到屋子,凌雨与芦玉先烧水给女孩洗了一番,在洗的途中,凌雨有些高兴,这女孩竟然是个极为难得的天灵根,日后修炼会轻松不少,而且女孩虽小,但也生的漂亮,之前被脸上的泥垢所挡,看不出来,但一洗,就顿时露出本来面目,是个美人胚子。
夜晚,吃饭时,女孩就坐在了凌雨旁边,看着李清,女孩有些害怕,不过在李清对她笑了笑后,她小心翼翼的端起饭碗吃了起来。
而到了睡觉时,凌雨为她将院中的一处屋子收拾好,供她一人睡,因为疲惫她很快就睡着。
而在卧室内,李清与芦玉凌雨却没有睡着,他们说的还是这个女孩的事,其是也不是大事,女孩能进门已经被李清接纳,只要是给女孩起个名字,毕竟这女孩到如今都没有名。
这事凌雨与芦玉都做不了主,得李清来,李清想了想,缓缓说道:“就叫朝云吧。”
凌雨与芦玉点头,这个名字说来是极雅的。
......
朝云从此在院中住下,如今他尚且年幼,倒也帮不了其他忙,闲来无事,芦玉与凌雨会教她识字读诗,她倒也学的快。虽然不让她帮忙,但学完字总会去在厨房打打下手,颇得芦玉与凌雨的欢喜。
而李清如今却有一件对他而言的大事。
他的红楼梦是写成了!
当然,是抄成了,不过说抄也不尽然,其中有三成都是李清自己写的,以他如今的文采有这个能力,而且经他写的也更加贴切这个世界的东西,可以说比原版要符合如今的品味。
李清在写完又编整了三遍后,是浑身上下感到一阵一阵的空虚,如同自己坠入了虚空一般。
这种感觉着实不是外人能了解的。
将整版的红楼梦给两位娘子看过,两位娘子看的是如痴如醉,尤其是其中的妙笔更是让两位娘子久久不愿翻页。李清也是大有信心,此书将会卖的火爆。
于是在成书后的第二日,李清就去到了城内的书商处,说来也是巧,书商正巧需要一本新书发售,看过李清的书后,是一拍即合,不费吹灰之力李清的书就成功发售。
大周城池众多,一般来说书商发售一本新书会先在几个城池试探,如果效果好那就大力发售,如果效果一般,不好意思,到此为止,反正亏也不会亏太多。而李清这书一发售,可谓是火爆至极,短短三个月间,据书商所说,就已在一百城发售,并且还出现了大量盗版。
书卖的火,李清也是欣喜不已,而他的分成也如流水一般涌来,李清可谓是以后再也不缺银两了。
书发售不久,就有女子通过书商给李清写信,皆是佩服李清的才学,想要跟李清见面,李清对此都是付之一炬,这信皆是落入了火焰之中。
转眼十年即过,李清在这林州城已经是颇有盛名,一本红楼梦将他的名声彻底打响,甚至有的外城人,只知红楼梦而不知有什么林州城,在这其中,也有不少人对李清的红楼梦作了大力的抨击,李清对此,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
这一日,早上醒来,李清看着镜子中自己依旧年轻的面孔,却有一种恐慌在,不老是人人都有的梦想,但等真的实现,却是犹如叶公好龙一般,李清也不例外。
天色尚早,两位娘子在厨房忙碌,李清来到院中,神情却突然一滞。
只见在院中的桂花树下,十年过去,已出落成窈窕美人的朝云,正捧着一本书在读,再一细看,竟是红楼梦。
李清知道,朝云自从进院后一直帮着两位娘子做事,但每天早上,她是不用做的,按芦玉的话讲,这个时间读书最好了,所以每当早上的时候,朝云都会在读书,而今天也不例外。
老实说,以往李清也见过朝云早起读书,但不知为何,今早一见,却是哪难都与之前不同了。
似乎是今日的桂花树特别漂亮,又似乎是朝云特意梳妆了一番,让李清一眼就陷了进入,陷入了这番美好之中。
清风吹过,朝云发丝飘娆,澹色的衣裙衬托着朝云的脸颊更加洁白动人,纤纤玉手如同那池间的莲藕,翠绿动人,神情贯注一心读书的朝云,更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在。
李清深深的陷入了。
而他不知的是,朝云此时哪有在看书啊,自从李清出门来眼睛落在她身上起,她就一动都不敢动了,李清的眼睛如同透视仪一样,落在那,那就感觉凉飕飕的,朝云只感觉自己好像被李清看穿了一样。
时间久了,朝云也不知该怎么办,动吧也不是,不动吧也不是,只能强忍内心的羞涩,看着眼前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