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景闭了闭眼,心里安慰自己:算了,男人就是这样的,男同也一样。
胡斯御显然也愣了一下。
我草,昨天临时收拾了几件衣服走,收拾的时候他光想着赶紧赶紧,卢景自己在车里睡,别一会儿醒过来找不到他人。左翻一下右找一下收拾好要带走的东西他直接就走了,没想到身后竟然是这么不堪的战乱现场。
胡斯御稍微有些不好意思:“我昨天回来收拾的时候翻乱了。”他现在是有点明白卢景为什么总想解释了,以前胡斯御不在意别人误会,就这场面被人看了去又怎么样?要误会他平时很邋遢就误会呗,以后他又不跟别人住一起,邋不邋遢又怎么样。
现在他有点在意了。
卢景摇头,问胡斯御:“进去要换鞋吗?”
胡斯御弯腰拎起来挡路的两隻皮鞋,收进鞋柜:“不用,马上都搬走了换什么鞋。”
“哦,我可以帮你做什么?”卢景指指沙发上的衣服,“这些是洗过的吗?要不要迭起来?你平时习惯把衣服迭起来放还是挂在衣架上?”
胡斯御没说话。
他单纯地觉得现在这个画面很……说不上来,简单几句话不好描述。这会儿是下午大概两三点,太阳正好稍微开始下移,透过落地窗最大程度地把卢景裹在暖洋洋的光线里,他今天穿了件蓝白条纹的衬衫。
从卢景家出发的时候胡斯御偷看到卢景一个人在镜子前纠结要不要把衬衫下摆塞进裤腰里,胡斯御擅自提出建议还是放在外面更可爱一点,把卢景吓了一跳,红着脸“砰”一下关了门。
结果出门的时候衬衫还是乖乖放在了外面。
整个人有种很学生气的感觉,胡斯御猜测他这个周该去做头髮了,可不得不陪他搬家,所以卢景脑袋上新长出来的黑发稍微有些凌乱地想要卷起来,撑得他髮型比以往更蓬松。
这个人正站在他家里,很认真地问他要不要给他迭衣服。胡斯御突然再次感叹——哎,我靠,原来我竟然真的喜欢居家型的吗???我真以为我喜欢的是作精啊???
作者有话说:
:(??_??)
41:(?′ ? `?)?
那你喜欢哪种类型?
胡斯御从书房整理完文件之后再出来,看见盘着腿坐在落地窗前面的卢景。
胡斯御也喜欢对比,人都喜欢互相比较嘛,没办法的事情,卢景拿他跟张之意对比,他拿卢景跟前任比较。不过前任没来过胡斯御家里,其实一开始带他去工作室的下一个目标地点就是带他回家玩儿的。
那时候胡斯御的工作室刚起步,比现在这个小,租的是现在这个工作室的楼下几层,只有一半面积。除了他跟田宏杨晓阳三个人是剩下两个直系学弟相信他们的能力愿意跟着他俩干。
前任进门第一句就是那句,经常被田宏他们拿出来膈应胡斯御,“这都没下脚的地方,这么小个地方能发展起来吗”,其实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应该也不是很嫌恶,不然胡斯御不会忘记这句话。可田宏他们记得太清楚了,那天工作室气氛低迷,几个人闷着头收拾东西,一句话也不说。
前任自觉尴尬,他就站在门口进都没进来,然后说“亲爱的要不我先走了?你这儿也挺忙的,我帮不上什么忙”,说完就走了。分手之后胡斯御偶尔会想,他都没进来,怎么就知道没有下脚的地方?
偶尔也会想,要是他没说那句话,之后自己带着他回家了,看到自己租的房子还挺像样,那是不是自己永远也没法发现,或者说不愿意承认他是个贪慕虚荣的混蛋?
胡斯御也经常反省自己,在恋爱方面,他知道自己的问题出在哪里,所以他才说不怪前任,甚至可以理解前任。
他不自诩圣人,既然金钱确实是自己择偶方面的优势,他追求某人的时候也会很大方地利用金钱优势,那么对方喜欢自己的钱又有什么错?
是他给两个人的定错了,他以为在酒吧看见一个长得不错的男生也算是喜欢,就像他第一次见到卢景长得还不错;他以为一个根本没见过的人只要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也可以认识、发展,就像杨晓阳说给他介绍小绵羊,他也不算抗拒;他以为自己展现出足够的优势,长得帅,有钱,做的游戏拿了奖,对方因此欣赏他那么这也算是互生情愫。
那喜欢应该是什么?胡斯御从以前开始就对“喜欢”这两个字没什么崇拜感,有的人觉得喜欢一定是神圣的,一定是深刻而有含义的,胡斯御现在仍然不这么认为。
他的喜欢源自某一瞬间的贪恋,譬如现在。
世界上有那么多像卢景一样的人,他们有些社恐,总是在用更多的时间思考怎么不犯错怎么更合群;他们有一些自己的小特征,比如自然卷的髮根略微蓬松,比如吃饭的时候习惯先喝一口水,吃完了饭杯子的水也要一口气喝光;他们总是要逃避别人的视线,一旦跟你视线对上下意识是要躲一下的,再看回来也很犹豫、试探。
可现在缩成一团坐在落地窗前的只是卢景而已,胡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