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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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粳米粥,仿佛雪凝成的一座雕塑,他的侧颜被朝阳透出菱汶窗格透过的橘色光线描摹的秀致绝佳。

    莺嘴啄花红溜,燕尾剪波绿皱。

    指冷玉笙寒,吹彻小梅春透。

    这样好的时节,这样好的一个人。

    她应该喜欢的,不是吗?

    她应该留下的,不是吗?

    疯狂的放纵的夜晚过去,映入眼帘的,依旧是无比空茫的感觉。

    莺儿木木的张嘴,木木的就着他的手吮入一口热粥,莺儿看着他淡雅的脸色,想了想,终究觉得自己不能负了这个男人的等待,于是勉强着压下心底苍白的冰冷波涛,儘量温暖的笑开,握着画兰细长的双手放在膝盖上,

    「画兰,我们已经……已经做了夫妻之事,那么从今开始,我就是你的妻子了。我们平平安安白头偕老,恩恩爱爱的在一起,过一辈子,好不好?我们可以生好几个孩子……你不能因为我做过别人的妾就瞧不起我哦!」

    她的脸色微红,娇羞的低下头去,乌黑的髮顶对着他温润的眼眸,「画兰……你、你喜欢我罢?我、我也喜欢你────」

    一个指头轻轻点住她的朱唇,点去了她未竟的话。

    「你明明不是这样想的,又何苦为了安慰我而说这样言不由衷的话?」

    那个白髮如雪的年轻男人将她颤抖的下颚抬起来,眸如春水,宠溺那样温柔的看着她。

    他什么都懂得,什么都明白。

    她的心,早就被血浸的乌木一般,失去了生气。

    这样的她,勉强留在一个男人身边,和他做戏,演一生一世恩爱夫妻,简直就是慢性自杀。

    清雅的男子微微笑了,熙光晨雾中,温润而平和。

    他眸中虽然有失落,却依旧干净。

    画兰一口一口喂她吃干净了碗裏的热粥,然后拭去了她红唇上的湿润,在她茫然的目光中浅浅启唇,「柳云莺,我等你,是因为爱慕你。而不是为了获得你空虚的怜惜,甚至于要你逼迫自己来给我回应。」

    他在她唇上一吻,「想走,你就走吧。」

    「我等你,是为了让你能有个回来的地方,不是为了强求你的爱。」

    歌尽桃花扇底风。

    走马天涯。

    等你被雨水浇透了,被大风刮冷了,尽可以回来。

    柳云莺,想走,你就走吧。

    趁阳光正好,趁微风不噪,趁繁花还未开至荼蘼,趁现在还年轻,还可以走很长很长的路,去吧。

    白髮男子牵来马匹,送他心爱的姑娘上马,看她一步三回头,二回头,再回头,终于还是走了。

    也许看过了天高云淡,也许看清了人世红尘,也许那些世间的各种美好和阔达终能洗净你的悲伤,让你的心底发出春芽。

    他淡淡的说。

    「柳云莺,你看,去年冬天湿透的木柴被春阳晒干了,缝隙裏面长出短短的青苔,铺满了春日的新鲜香气。」

    「柳云莺,你看,去年被大风刮落的鸟巢今年已经修补好了,初生的一窝小黄莺已经学会歌唱,在大树上跳跃着生机和活力。」

    「柳云莺,哪怕你到了天涯,到了海角也不要怕……在这个世界上,当你走投无路的时候,我永远是你的最后一条路。」

    所以,放心去吧。

    因为,有人等你回来。

    途州柳家,住着世上最有名的丹青妙手和医圣,他一头白髮,人人侧目。

    可是日子长了,谁也见怪不怪。

    这世上,人们总对于天才有种莫名的敬畏,像画兰公子这样医术精妙、画笔如神的公子,兼具一身仙人般清雅气息,那么少年白头也让人觉得理所当然了。

    天才嘛,一头白髮,才不是凡人之象。

    柳家大宅已经被完全恢復起来。

    被烧毁的柳云莺闺房裏,每一面铜镜、每一把桌椅都按照曾经的模样打磨出来,静静的摆放在房间裏,等待主人的归来。

    画兰的花鸟闻名天下,医术精湛,而一腔痴情则更是有名。

    不少千里迢迢来求画的人,求医治的病人和街坊邻里都啧啧称奇,说这位画兰公子真是世上第一痴情的人儿,为了那个数年前离去的柳家小女儿,空掷年华,任凭时光流霞一般飘散,径自等待。

    柳家小女儿柳云莺有时会骑马回来老宅,待上一两天,几番激狂缠绵之后,独自又离去,几个月都没有任何消息。

    有人替他不值,更有邻里朋友劝他────好歹找个人作伴吧,收个侧房,男也好女也好。等柳云莺回来,如果她愿意踏实下来过日子,你娶她做个正妻就好。

    他听了只是微微一笑,摇头。

    ……那怎么行?

    两个人,两颗心。

    再多一个人都不是爱情,再分一点心都不是爱情。

    这一生哪怕颠沛流离荡碎牵挂,哪怕白髮染上霜花,他也只会有她,只想要她。

    一个男人,能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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