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梨是张只有巴掌大的瘦削小脸, 下巴尖尖, 高鼻梁, 薄嘴唇, 很瘦;五官清丽有余,不够浓艳,谈不上多亮眼,但她爱笑,弯弯的眼睛像裹了糖霜的脆壳月亮,除了甜就是可爱, 无与伦比的可爱。丁厌的心融化了,真想和她交朋友啊。谈恋爱是没可能了……但交朋友总可以吧?他小心翼翼地探出触须, 试着说:“你大学是在北方念的, 之前的单位也很好, 怎么会突然来k市工作?”“听说这边帅哥美女多, 我来撞撞运气。嗯……”莫梨吞咽着汁水淋漓的橙子肉, 抿了抿嘴唇, “然后真没来错。这个公司这么大,你的颜值算数一数二的吗?”“我不知道。”丁厌从小到大得到的选美头衔也就止步于班草,从没感受过系草校草的荣光。能被推上神坛的多数还是校园里的风云人物,校篮球队的大前锋和学生会主席什么的;他这类偏于边缘化的,通常被称为“x班那个长得很好看的男生”。换到职场也没差,他绝不是最受女同事欢迎的异性。“哇……”莫梨吃光了经他手的橙子,怪道,“你是专门为我切的水果吗?你怎么不吃?”丁厌又拿了一颗,说:“这颗才是我的。”莫梨又问:“你长得这么好看,怎么甘心于只做一份平凡的工作?”丁厌:“你也很好看啊,你为什么选择做普通人的工作?”“我高中就给演艺公司投过简历,复试被刷下来了。”莫梨慨叹道,“实乃我人生的一大缺憾。”丁厌觉得她魅力加倍了,道:“那你的兴趣爱好是唱唱跳跳吗?”“不,我的爱好是吃和玩。”“我也是!”终于聊到关键点了,他发出邀请,“改天一块儿出去逛街吗?吃喝玩乐我最熟了。”“好啊,我刚搬来,哪儿也没去过。”莫梨托着腮说,“你好特别,要是别的男生约我,我二话不说就婉拒了。但看到你的脸,怎么都没法拒绝你。”“人格魅力呀。”丁厌沾沾自喜道。不过其中缘由他很明白,他是和别的男生很不同;像丽娜说的,他时常“像个小姑娘似的”,所以不会给女孩造成性别上的压迫感。但莫梨能一口应下他的邀约,说明自身是个开朗明媚,擅长交际的人。他约她不单纯是玩儿,还想观察她的性格,看怎么和她提起自己月底请假的事;总之相处越自在融洽,越方便开口。——希望她能答应,如果她不答应,我就送她礼物请她吃饭,低声下气地恳求她!周末,丁厌比身边的人起得早,他拉开窗帘,让清晨的阳光唤醒尚在睡梦中的楚瀛。室内的冷气吹了一夜,皮肤清凉干爽,窗外火红的朝阳预示着今天又是一个炎热躁闷的夏日。楚瀛受光线惊扰,睁开眼拿起手机看了看,瞄着一反常态早起的他,“要出门?”“嗯!”丁厌拉开衣柜翻找衣裳,不能冒险暴露爱穿女装癖好,他只好取了一件短袖绵t和一件薄款的外穿衬衫。他太瘦,是不易出汗体质,夏天各个商场的冷气开的足,宁肯穿多点。“和谁?”“实习生,我要麻烦别人月底帮我的忙,不得殷勤一点。”搭配好上装,又翻出一条浅蓝发白的牛仔裤扔到被面上。“那个23岁的漂亮妹妹?”“你不要吃醋啊,她多半是把我当gay的,不然也不会爽快地答应跟我逛街。”丁厌去卫生间里挤牙膏,叼着牙刷发音含糊道,“你实在不放心,可以去接我,我保证我和她之间是清清白白的。”楚瀛下床去厨房倒了一杯冰水,饮尽后回到卧室;丁厌刚洗过脸,额前的碎发湿漉漉,正站在床边换衣服。他细条条的身体像白净的嫩笋,剥得光溜溜的,再套上短袖,手臂在空中挪动摇晃,手肘的肤色透着柔和的粉。脑袋从衣领里钻出,摆着脑袋松开被领口压住的发尾,黑发扫弄着细白的颈脖。“你别这么看我呀。”丁厌说。“一个星期七天,我们能完整相处的时间也就这两天。”“正常人谈恋爱都是这样的……工作学习之余才能谈情说爱,你是太闲了才会度日如年,要不你也找个工作?数学专业通常从事什么职业?我只知道能当老师……”丁厌想到楚瀛去讲课的样子,笑呵呵道,“你要是老师,那班上一半的学生都没法认真听课了,误人子弟哈哈。”“我想做什么工作都能做,但我不想。”楚瀛脸上半点笑容也无,“我并不是要阻止你和谁交往,我只是觉得,你的心思不在我身上。”“可我做这些都是为了你呀。”“是吗?”“你不信算了……小气鬼。”丁厌花了十五分钟收拾自己,把过长的头发拢到脑后,束起一撮半高的马尾,预备出门。楚瀛端着咖啡倚在门框旁,“不吃早饭?”“我约好要带小梨去吃一家灌汤包。”“需要我去接你,就给我打电话。”“知道啦。”丁厌蹲身系好帆布鞋的鞋带,搞定后回到他面前,在他的左脸印下一吻,“走了,再见!”“再见。”和女孩子逛街玩乐要比和男人做同样的事快乐一万倍。男人的作用只有拎包和刷卡,而和女孩子一起,丁厌才能感受到灵魂的契合与共鸣。莫梨买东西不拧巴,吃饭口味不挑剔,她个性中一切的一切,都正和他的意。她说想买一条夏天约会穿的裙子,丁厌帮她选了三件,她每条都愿意试,穿上也很合身,最后买了其中的两条;彩妆专柜口红试色,他们同时去拿了同一支。
走到半路,莫梨的鞋带散开了——他们还凑巧穿了同款同色的帆布鞋,仅有码数不同。若不是莫梨拒绝,丁厌愿意帮她系鞋带。她蹲下去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