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勋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他的家里贫穷,家徒四壁,他的家中有十口人,他的父亲,他的母亲,他的五个哥哥,四个姐姐,还有年纪最小的一个他,阿勋他身为幺子,备受父母的宠爱。
可身为农村人,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手停口就停,再受父母的宠爱又能够如何呢,还不是要干活,总不能吃白饭吧,可阿勋的身子骨又瘦弱,他的身材瘦削,四肢简直比女孩子的还要纤细羸弱,所以他干不了粗重的农活。
虽然父母念及阿勋这个幺子年幼,一边唉声叹气的嘴里说着小儿子是这么一个废物,一边却又心疼他,尽可能的不让他干粗重活计,可种程度的偏心也使得家中的哥哥姐姐们对阿勋很有意见。
阿勋生活在鸟不拉屎的农村,农村的生活就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可他弱不禁风的身子骨实在是干不了重活他,都十五岁了,还是只要去农田里插秧一上午的时间不到,就会在太阳底下晕倒。
阿勋是这般的虚弱,肩不能挑,手不能抗,一副病弱苍白的美人模样,却丝毫得不到任何人的怜爱,只会引来哥哥姐姐们对他的厌恶与嫉恨,以及父亲和母亲对他的无可奈何。
最终,父母给小儿子阿勋谋了一个活计,他们村有一个封建大地主,家中的独生子苏牧云缺一个伴读,而阿勋由于不怎么干农活,所以人长得白净,看起来性格也安静温顺,又在学堂里读过一年书,识得几个字,正好适合当伴读。
阿勋觉得自己都已经是十五岁的人了,是半个大人了,家中的农活也帮不上忙,又不好意思总是赖在家中蹭吃蹭喝的,于是他半推半就的去了同村的大地主家中,给苏地主家中的独生子小少爷牧云当伴读。
阿勋在束发之年去了大地主的家中给地主家的小少爷苏牧云当伴读,那个小少爷苏牧云年纪也才十六岁,只大阿勋一岁,可小少爷苏牧云生于豪门,吃的好穿的暖,衣食住行都有若干的仆人伺候,他的个头竟然硬是比阿勋高了两个头,在他面前,阿勋显得愈发的瘦小了。
“你叫什么名字?”小少爷苏牧云悠哉自在的坐在自己卧室里的床榻上,他身穿一套绛紫色的衣袍,做工看起来讲究又奢华,一针一线,银挑玉钩,他的脚上穿着一双用凤纹镶边的华丽黑色长靴,看起来富贵逼人,他用长靴挑起阿勋的下巴,然后他居高临下的询问着他未来的书童阿勋。
“阿勋。”阿勋跪在小少爷苏牧云的脚下,他原本是低着头的,不过现在他的下巴被苏牧云用鞋子挑起,他被迫仰着头,他不敢直视苏牧云的眼睛,他的目光游移不定,他唯唯诺诺的回答道。
“呵,还真是个贱名啊。”
“从今天开始,你要叫我「主人」,知道了吗?”
“知道了,主人。”
“从今天开始,你要自称为「奴隶」,知道了吗?”
“奴隶知道了,主人。”
“乖,还有一点,从今天起,你只要在这间房间里,便只能够跪着伺候我,知道吗?”
“啊?”
“啊什么啊,你对主人讲话就这么没有礼貌啊?”
“对不起,主人,奴隶知道了,只要进了这间房,没有主人的命令,奴隶就一直跪着。”
“乖。”
阿勋在束发之年的时候被他的父母送到了他的主人苏牧云的家中,成为了苏牧云的伴读,或者说是书童,他每日里倒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干,也就是早上的时候伺候小少爷苏牧云穿衣洗漱,三餐吃饭的时候跪着帮小少爷苏牧云布菜夹菜,平时还要跪着帮苏牧云研磨墨水,清洗用过的毛笔。
阿勋在小少爷苏牧云的身边伺候,虽然活不重,不过他一天到晚除了睡觉的时间,其余的时间内,他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跪着的,一天跪四五个时辰,他的膝盖都跪出了一层厚厚的茧,而且跪着伺候一个只比他大一岁的人的滋味让他觉得很是屈辱,觉得自己低人一等。
不过好在小少爷苏牧云待阿勋极好,在吃穿用度上没有少了阿勋,在家中的长工每天都吃的是萝卜青菜的情况下,阿勋他身为小少爷苏牧云的书童却是每天都有肉吃,他被养得白白胖胖的,他原本苍白瘦削的脸变得红润了不少,四肢变得健壮有力起来,虽然一天到晚总是跪着,可他的个头还长高了不少。
不仅如此,小少爷苏牧云还教阿勋识字,教他作诗,原本阿勋只在幼年的时候在学堂读过一年书,只认得几百个常用字,现在经过小少爷苏牧云的调教,阿勋不仅能够认得三千常用字词,还认得很多日常生活中不常用的诘屈聱牙的生僻字词,他还能够写出对仗工整的五言诗七言诗呢!
所以坦白来说,阿勋在小少爷苏牧云身边伺候的日子也还算是过得舒坦。
只可惜好景不长,阿勋在小少爷苏牧云身边战战兢兢的伺候了五年,已经年满二十岁了,弱冠年岁之时,小少爷苏牧云某一日喝醉了酒,在自己的卧房里,他见跪在地上的伺候他的阿勋生得眉清目秀的,便一时之间淫心大起,他性侵了阿勋——
“不要啊,主人,饶了我、饶了奴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