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又回到孩提时代,丧失了所有力气被牵引着做任何事。
节奏、内容、韵脚统统都模糊到看不清,只剩下偶尔间隙里望着窗外楼下来往的车辆与行人。
套着层温良恭俭让的画皮,横渡人间的河。
心中莫名攒起来的愤恨灼烧着灵魂,以至于碰触一下就会变成粉灰。
我早该忘了那些的。
早该。
然而被熟悉的感觉支配时,我又成了母亲最忠实的仆从。
从酒店出来不远处,就有一家极富盛名的餐厅。
母亲一边亲热地拉着我向那里走去,一边和robert聊他们最近的事。
robert幽默健谈,说起他们之间相处的小趣事总能把她逗笑。
从巴黎的相伴而游,到莫斯科红场前新年对饮伏特加。从演唱会散场出来发现牵错手大笑嘲弄对方,到我妈往他人生第一碗越南河粉汤里加错调料而酸倒牙。
不知不觉间我们已落座并点好餐。
他们坐在一起聊得畅快,直到侍从上菜时终于打断了这漫长的热烈氛围。
没过几秒钟,矛头开始指向我。
也是这时我开始仔细打量眼前这个男人。
明明是中国人却操着一口伦敦腔,话语中夹杂着除了英国人绝不可能懂的幽默,当然,他会说得让你一定能懂。
眉宇间舒展极了,神采飞扬到他要是说自己生下来吃过苦,fbi都不信。
如今我努力回想他的脸是真的想不起,就像一张没给家长看过的试卷被藏在书包底部揉搓烂了的模糊程度。
大概是很像王耀庆吧,尤其是笑容。
在一顿饭三四小时间,他俨然逐渐成为了我亲爹似的关心我。
不知道他哪来的勇气,梁静茹给的吗?
肚子里一半是海水(眼泪),一半是火焰(怒火)。
只想把自己快点打发走远离这对人神共愤的鸳鸯。
好吧,也可能人神共愤的是我自己。
总之,他们借着我的名义可以顺便出来玩一圈,而我则安心待在酒店几天证明自己没事就能逃回美国了。
饭后我回酒店床上eo,我妈他们坐船夜游塞纳河。
第二天借口与朋友有约,跑到卢浮宫逛了一天。
晚上回来他们也没有找我。
于是独自一个人在香榭丽舍大街上漫步至夜幕降临。
多浪漫啊,却感觉像是在哪里偷来的一样,从不属于我。
逛到肚子十分饿,回到酒店草草结束一餐。
再乌龟踱步,消磨睡前剩下的时间。
“babe”熟悉而沙哑的男声响起。
他肌肉线条分明的小臂绕过我的下巴,像是远洋货轮沿着路线穿过好望角,坚定而温柔地把我的灵魂同身体带进他的怀里。
atthew什么都没有问,只是静静从身后抱住我。
直到有路过的旅客好奇侧目。
我轻轻蹭了蹭贴在脸颊旁,他白色衬衫上的金色袖扣。
“不是说明天吗?怎么来得这样早。”
“事情忙得差不多了,剩下收尾工作可以交给他们。”
他松开手臂,将我反转过来面对着他,“我们认识几年了,你从未像昨天那样异常过,也从来不会主动要求什么。”
“所以发生了什么?”他顿了顿问道。
“算了,我们进去说。”atthew握着我的手示意带他回房间。
回去后又是一场持续的深吻之战。
吻到退无可退跌到床上,我们终于暂时松开了彼此。
他又继续刚刚在外面的提问。
我想不出要怎么回答他。
难道把我们家乃至家族这又臭又长的故事讲一遍吗?恐怕是无聊到想写本几百万字的小说时才有的耐心。
或者说,对面这个英俊的“混蛋”可能根本无法共情所谓的家族故事。
思来想去,只好轻浮地说自己出来采风也想着跟他做爱的场景,想到欲火焚身才急色给他打电话。
显然这个理由像是在敷衍3岁小孩。
atthew按住我拨弄他领带的撩人手指,试图询问真正的理由。
在未张口之前,我拉着他按住我的那只手从裙摆中伸进去,隔着这层若有似无的薄透丁字裤来回摩擦。
之前的深吻早已令小穴附近的一切都湿淋淋,丁字裤贴近股沟的部分也因吸足了淫水而像湿透的绳子一样让人难受。
倾身向前到他耳边,用单纯又妩媚的音调呢喃着:
“给你打电话时我的手指正在小穴里翻江倒海,想象着你的大家伙把它操得流了一地的水。”
他的表情有一丝松动,眼神也开始变得幽暗。
“就躺在这张床上,仰张着腿,叫着你的名字,一遍又一遍揉弄着自己直到高潮,床单全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