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屋子里的鞭条,院中的杏树和与哥哥喝下的合卺酒呢?”
阿楹先是一愣,然后似乎有铺天盖地的痛苦记忆向她压过来。
林鹭也很同情她,事到如今还是不肯脱出自己的美梦,沉迷幻境。
水镜之中那些对林鹭来说只是一梦,可是对于阿楹来说确真实存在过。
阿楹扶着头,一声尖利的叫声划破了天际,不免让林鹭想起了那日拜堂成亲的唱词和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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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有一儿一女,女孩儿唤周小楹,生的男孩儿唤作周志才,夫妻二人皆是未曾拿起过书本之人,整日在田地耕耘,在这般思想落后的小村落中,却有着官梦。
乘了父母的意愿,自小周志才就在院中的小凳子上看书,头顶是杳杳杏树。
春去秋来,自他懂事那日起,皆是如此。
年纪尚小,自然就玩心重。
周父严厉,便用鞭条抽打男孩,说若是不读书,那就去种地推磨,他们周家永生永世都为农。
那日,小妹看到兄长在院中哭,偷偷拿了杏子递到兄长手中。
时过境迁,周志才长大成人,后来高中入京为官。
他走的那日,父母已是垂老暮年,双眸浑浊却也眼泪纵横,拄着拐杖送出去很远。
只是周志才始终没有回头,他始终都记得父母给予他童年的阴影。
就这么几年过去,小妹逐渐长大,周母性格软弱,父亲暴躁易怒,将平日的怒火连同周志才不归家一同转嫁在幼女身上。
那鞭条抽了周志才,又抽了小妹,原本枯槁毫无生息的枝条竟因血的灌溉发了新芽。
母亲站在不远处,始终低着头做别的。
阿楹多次跟母亲求助皆被忽视,后来母亲却道。
“你爹就是这个性子,忍忍就过去了。”
母亲的软弱让阿楹的日子更加不好过,再加上周家在街坊领居的传闻并不好,阿楹在家中便不准上桌子吃饭,只有邻居的魏婆婆时常偷偷趁着父母不在,丢吃的给她。
周小楹记得父亲看着她神色鄙夷,开口道养女儿不如养一条狗,狗会看家,女子以后还要出嫁,便是别人家的物件儿。
在这样的压抑下,周小楹某日错手杀掉了醉酒后用鞭条抽打自己的父亲,还有归来看到这一幕劝她去投官的母亲,两人倒在血泊中,被埋在杏树下。
周小楹始终记得那时,手里的镰刀被她握得滚烫,犹如父母身上淌下的炽热鲜血。
她丢下镰刀,瘫坐在地上,精神恍惚,却又觉轻松自由,还有解放。
至于所有人议论是她杀的,也是无凭无据。
这种山野之地,自然是没有所谓的百姓父母官,若是要报官,便要走几十里地,谁又会为了毫不相干的人报官。
只是村子就这么大,人又怎可能莫名其妙就消失了,久而久之村中之人纷纷议论是周小楹杀的。
周志才在朝中为官,春风得意,某日在酒楼和同僚吃饭喝酒的时候,偶得舞姬递来的杏子,便忆起了旧日的小妹,而后不顾他人劝阻辞官返乡。
遇到的第一个乡人便是一位貌美的女子,她红着脸为他指路,周志才心中悸动不已,结果到家中才知那人便是小妹。
再问及屋中父母,周小楹说是去世了。
周志才心中五味杂陈。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周志才和小妹本就从小很少见面,久而久之就对阿楹暗生情愫,经过内心无比煎熬后,还是跟阿楹表白了。
有些事可能冥冥之中有天意,人自相逢便有喜有悲,亦如周小楹和周志才。
周小楹虽红着脸,也知这段感情付诸无果,却也愿飞蛾扑火。
两人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甚至还悄然瞒着所有人成亲。
可是好景不长,到阿楹怀孕后周志才幡然醒悟觉得两人的关系过于不伦,本是亲兄妹,又怎能如此荒谬,他恐遭人非议,便将其弃之不顾。
而他自己本就在京中有妻儿,便预备同周小楹潦草结束这段关系后返回京城继续做官。
后来也就被阿楹杀了,她爱他,爱到最后将他的尸骨吃进肚子,周志才对于她来说成了一种寄托。
也是那日夜里,阿楹自杀了,带着腹中还未出世的孩童一起。
因其怨气太重无法入轮回,便入了魔。
她清醒时便在夜里寻找青壮男性的尸骨来拼接她的夫君,疯魔的时候便又将其吃入腹中。
阿楹在水镜中储存的善镜记忆,是她自己不愿面对过往种种而拼接出来的虚影。
听了以后,在场所有人皆沉默了。
只有阿楹最初泪流满面,到后来却释怀了一般。
沈若烟不好做出评价,只得干巴巴安慰她。
“过去的就让他过去,你是个很好的女子。”
周小楹粲然一笑,她如今心中没什么可挂念的,矮下身同沈若烟行了个礼。
“多谢仙师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