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包

想画你

+A -A

近谭强,用枪头敲了一下谭强的头:“起来。”

    谭强眼泪鼻涕满脸,却明显不想跟李蕊一起死,举高双手站了起来。

    裴映用枪指着谭强,让谭强打开卫生间所有水龙头。

    但他立即发现水流速度不够,只好又让谭强破坏水管。

    水涌出来,这回可以了。

    裴映端稳手中的枪,示意谭强回到收藏室。

    临迈进高门槛时,谭强顿住脚步,要回头但最终没有回过头。

    “怎么了?”裴映问。

    “我看出来,你根本不想杀我!”谭强回过头,“你也想要分钱,你根本也是奔着钱……”

    “真的相框在哪里?”裴映打断他。

    谭强:“阿蕊放的,她没告诉我,她真没告诉过我!”

    “我相信你。”

    裴映说完,倏然掏出腰后的刀,直直扎穿谭强的喉咙。

    这男人之后发出的音节很像被鱼刺卡到试图吐刺的声音。

    男人脖子上喷溅的血喷到裴映脸上。

    裴映退后一步,说道:“我不是奔钱,我只是不愿意把你从卫生间背到这来。”

    毕竟,上次背方哲进玻璃柜真的很消耗体力。

    裴映左右转动脖子,长舒一口气。

    活着的人才有资格讲故事。

    接下来就简单了,他只要给施斐然讲一个故事。

    李蕊提供的版本就已经是一个好故事,接下来是如何加入小细节,让他显得更可怜。

    水已经漫上鞋尖。

    有人踩着水走进来。

    裴映走向门口去迎:“斐然……”

    ——不是施斐然。

    门外的人他不认识。

    而且太多了,有十来个人。

    “李蕊呢?”打头的男人端起一把手枪走上来,眼睛通红地逼视着他,“死了吗?死了是吗?”

    “死了。”裴映回答。

    男人怔了怔,摸向自己脖子上的红绳:“谢谢,谢谢你!”

    他走到裴映面前,双手扶住裴映的肩膀,使劲攥了攥。

    “怪不得大老板非得要你。”

    男人说完,抬枪口抵住裴映的太阳穴,其余的马仔一拥而上,卸掉裴映的刀和枪。

    “艺术家,我们长话短说——”

    裴映看不出这男人的年龄。

    男人只有法令纹很深,宽松的红底绿花衬衫裹着干瘦的身体,加上一点疯疯癫癫的气质,让人觉得这人可能55岁,也可能是35岁。

    “我叫**,我爸是中国人,我中文名字叫谭辉。”男人说。

    **是个双弹舌音。

    这名字像高棉语,或者泰语。

    而且这个自称“谭辉”的人刻意把弹舌音发得极为清晰。

    “我本来也得解决我弟和那女人两个吞家里钱的东西,谢谢你帮我动手。”谭辉抬起枪口挠了挠眼皮,“施鸿死了,泰国那边空出一个新掌柜。”

    谭辉抬起头,看着裴映,“大老板说你行,我也觉得你不错。”

    “找到了,辉叔我找到了!”跑进别墅的马仔踩着水“啪嚓啪嚓”跑出来,拎起一个画框递向谭辉。

    裴映看向马仔手中的画框——马仔要找的应该是他设计用来毒杀施鸿的画框。

    可这幅画框不是。

    这是李蕊准备的那幅假画框,裴映一眼就认了出来,因为真画框上有他留下的标记。

    谭辉接过画框,朝他晃了晃:“跟我们走吧,艺术家,今晚飞机。”

    裴映站着不动,也没有开口应答。

    谭辉向院门口走两步,扭头见他没跟上,又走回来面对他:“这东西能证明你们杀人,你不跟我走,我可把它给警察了?”

    假画框无法证明他们杀人。

    裴映掏出手机,摁下号码。

    就近的一个马仔看见他摁下的是“110”,慌忙大叫:“辉……辉叔他报警!”

    谭辉瞪着他:“你是不是智障?”

    ——一群携带违法枪支的可疑团伙,试图绑架一个合法公民,他不想被这些人掳走,当然要报警。

    报警电话非常迅速地被接通。

    接线员询问事由。

    裴映刚要开口,谭辉突然把手机亮在他面前。

    是视频通话,屏幕上赫然是施斐然那辆迈巴赫。

    车尾部的剐蹭没处理好,新漆部分比车身其余部分亮。

    视线下移,对了一遍车牌号,果然是施斐然的车。

    到这栋别墅经过一小段城中村,那辆迈巴赫周围没有几辆车,也没什么人。

    而拍摄者明显正跟在距施斐然很近的位置!

    面前这些人都有枪,那个拍摄者自然也会有——再好的身手也比不过一支枪。

    “您好?”手机听筒传出接线警察的声音。

    裴映什么话也没说,挂断电话,放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如果您喜欢【我的书包】,请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