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以后,他们出去散步,其实郑辉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进入这种情侣约会既视感的环节,但邱静说饭后要散散步,郑辉生出一种柔软的情绪,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它促使郑辉答应他。
梧城的春天很短暂,比秋天还要短,这里好像只有无穷无尽的酷暑,和阴阴潮湿的冬。
当人们行走时,尤其是走在大自然之间时,总能与这位不爱见人的美人得到擦肩香气。
他们走在公园里,这里要么是运动的大爷大妈,要么是一家三口,又或者是情侣。
只有邱静和郑辉,好像什么关系都没有,又好像什么关系都占尽了。
邱静是没有朋友的,他是匹独自行动,独自生活的野狼,所以郑辉想,也许他算得上邱静的朋友。
毕竟当一个人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唯一拥有的那个东西就显得各位有用。
如果郑辉和邱静的友谊像游戏里一样,有属性面板和进度条的话,那么一定是0001%吧。
但郑辉还是那句话,有总比没有强,因为邱静的孤僻,所以0001%也可以算是朋友了。
说起来郑辉不知道邱静的家庭状况,但至少目前,他没有见过邱静的家人。
邱静的生活里也从来没有家人的痕迹,好像他从开天辟地的时候就是一个人似的,这男人应该和孙悟空有共同话题,郑辉觉得邱静和石头里蹦出来差不多。
千禧年初,网络文学刚刚兴起,有个叫今何在的作家连载的《西游日记》很火,郑辉不是爱看书的人,但喜欢看段子,于是也看过一点。
公园好看不好看,跟走的人有关,比如郑辉觉得不好看,还不如旁边的漂亮杀手好看;而漂亮杀手本人,是觉得好看的。
邱静是一个怪人,他这样被评价很久很久了,他已经习惯了。
男人习惯安静,习惯沉默,习惯嗜血后的擦拭自己,血化开在水里,一开始浓稠艳丽,最后变成淡淡粉色,如果水够多,最后那种色彩会完全消失不见,就像那些亡魂。
邱静不杀无辜者,不是因为害怕亡魂,单纯因为他不想而已。
他就是这样的性格,想和不想之间,只差一个字,差距却很大,而邱静今天不想草郑辉了,他想他们之间有点别的事做。
但以郑辉那种傻逼的脑子来说,是理解不到的。
在公园的厕所里这个骚货注:还自称为直男开始摸进邱静的衣领,而男人抓住他的手,他看着郑辉,好像不理解这件事一样的清纯美丽。
郑辉现在觉得自己像一个贱人,也许是岛国动作片里饥渴的痴女系角色,苍天啊,他怎么会做出这种联想。
但男孩的确是靠近那长发的男人了,他们贴得很近。
邱静说:“上次你说很痛,不要我弄了。”
男孩一僵,恨不得拉起邱静的衣领告诉他:老子就是脑子有病,就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怎么了!
可碍于邱静的强悍,这种男人风范的壮举郑辉不便展示,只能装得像青春电影里染上了不该染东西的混混,贴着邱静的耳朵轻声说。
“给我嘛……”
男人说不,不知道他从哪里掏出来的皮筋,那是一个黑色的平平无奇的素皮筋,邱静把它衔在唇间,开始聚拢起自己的发丝。
郑辉有点害怕自己要挨打,因为电影里长头发的女人们打架常常这样做,虽然邱静只是个双性人,但双性人也是半个女人不是。
而事实证明,邱静身上的男人风范占了大多数,他好像只是单纯因为头发披下来麻烦才扎起来的。
如果邱静能知道郑辉在想什么,一定会给他一耳光,没别的,单纯手痒。
而生命无忧的某直男又开始偷窥起造型不同的邱静。
因为只是随手扎起的,所以看着有点凌乱,可邱静是天生一双巧手,不仅做饭好吃,扎头发也好看,显得他更加的漂亮。
发丝凌乱之间,邱静白皙的后颈露了出来,男人的毛发不算旺盛,所以那里没有太多的胎毛,光洁白嫩的,郑辉看得心猿意马。
杀手被某直男拐了一下,郑辉笑得贱兮兮地问:“你要是个姑娘该多好。”
邱静冷笑一声:“要是姑娘就先把你鸡鸡割了。”
这一句粗话瞬间打破了郑辉对于他的“女神”的幻想,郑辉恨不得抱头蹲在地上,控诉老天爷为什么对他怎么残忍。
明明可以是女神,偏偏当了双性人;明明可以在上面,偏偏现在翻不了身。
而邱静拎起满脸沮丧的某人,带着他回了家。
路上郑辉问:“就没人把你误会成姑娘吗?”
“有啊,比如你。”
这一问,又牵扯到了郑辉的伤心事,早知道就不要那么好色,何必为了这么一棵能看不能吃的美树,放弃那么大一片树林?
家庭和出生都可以怪罪老天爷,自己做的选择,自己走的路,是无法反悔的,甚至找不到可以抱怨和责怪的对象,尤其是对于郑辉这种人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