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
文千夜要的是一个旗鼓相当的女人,这个陌生的世界,男权至上,我无力反抗什麽,只能故做呆笨。二公子对愚笨的女人从没兴趣,这点我听公子说过。既然不想沦落为他们兄弟发泄欲望的工具,不想成为他们争夺的玩物,我能做的只有忍一时冲动。
痴愚不解风情,文千夜见著我这模样,一两次他还会解释,次数多了他必然心生烦躁,自然会将我弃之一边,即便是我的身子再怎麽能勾起他的欲望,他也不会想和我做爱做的事。
只是公子……失落在公子身上的那颗少女倾慕的心,我却怎麽也找不回来了。如果往事可以选择,我宁愿那场地震中,让我灵魂散尽、不堕轮回,总也比依附她人之躯,爱上一个不爱我的人要好。
正想著,便听文千夜掷下一句:“知道吗?我哥喜欢的是湮儿,荷风山庄的二小姐云湮儿。而你时红雨,不过是因为和湮儿面容相似、而被他当成替身罢了。”
心,骤然被人揪紧,我感觉浑身的血在这一刻蓦地冰凉刺骨。湮儿,不是我的猜测,公子喜欢的果然是自己亲生妹妹──云湮儿。手中的薄被倏地被我攥紧,明明是早已知晓的事情,为什麽从文千夜的口中说出时,我的心居然还会这样的痛?
因为震撼,我的反应过於强烈,当看见文千夜璀璨如星的眸中闪过了然与嘲讽的颜色,登时惊住。他是故意的!
“红儿,别装了,你明明是个聪明的姑娘。”
慌忙敛住不该显露出的情绪,我抬起头看著他,刻意在脸上显露迟疑与惊骇的神色。但是,他下一句话瓦解了我全部的伪装。
“他要借你去引诱云湮儿的未婚夫,所以将你丢给凌萝好好调教。我知道你喜欢文千雪,只要你帮我干一件事,我可以让文千雪死心塌地爱上你,从此忘记云湮儿。”
“我……同意”说实话我不想答应他,虽然他开出的条件是我最想得到的梦,但是一想到文千雪的目的居然是让我经过调教後,去引诱湮儿小姐的未婚夫,彻心寒凉。
不想和除了公子以外的人行那云雨之事,沧然点头,一滴泪,沿著我紧敛的眸,缓缓流下……
这样漫天扑地的纷飞大雪,在临安城是不常见的。
只一推窗,便觉著冷气扑面,直刺得人冷不丁一个寒颤。放眼望去,轩楼玉宇,无不裹就皑皑白雪,纷纷扬扬的雪花簌簌而落,不久才被人铲去的街道不一会儿又覆上了层薄如白玉晶莹的雪意。
深吸一口气,文千夜的话犹在耳畔:“我将你送到文千雪身边,你只需把我给你的药丸混入他喝的酒中,三日之後,药效蔓入他的骨髓,他自然会忘记湮儿。”
手中捏紧那圆润如珍珠的药丸,我心中犹豫不绝。
思忆如潮,一幕幕浮现当初莫名其妙来到这陌生世界的事情。一年时间,足够改变许多事情,包括当初性格虽然刚烈,但是却单纯如白纸一张的我。原来,沧海桑田勿需千万年时光的流逝与辗转,心一动,便是万劫不复的地狱。
第一次来到这里,江南也是下了这麽场纷飞的大雪,我那时还是个什麽都不懂,却徒有著火暴脾气的小丫头。十五岁的时红雨,刚刚穿越到这个陌生的年代,什麽也不怕,只睁著双好奇的大眼打量著这个在、电视里才会有的世界。
地震後,我飘渺的魂魄附身在一个和我同龄的姑娘身上。按照顾她的嬷嬷说,她生了一场大病,眼见著就不行了,没想到又活了过来,老天保佑啊!我在心里几分歉意,因为我的附身,那可怜的姑娘怕是已经堕入轮回。
从那日开始,假装失忆的我换了名,因为这姑娘名唤路红儿。姑娘曾经有很好的家世,她的父亲是当朝丞相,却因为触怒龙颜而流放边疆,从此,家道败落。现下,除了嬷嬷,路红儿几乎没了任何可以依靠的人。
我和嬷嬷住在一间破旧的茅草小屋里,冬天是不抵寒的,风一吹,遍是补丁的旧衣就开始漏风,一下下刮著皮肤,寒凉刺骨,很快白皙细嫩的皮肤便成了一片不正常的粉红色,非常诱人。看得出虽然是家道败落,这曾经的千斤小姐是多麽的娇贵。
每次看著嬷嬷为我辛苦忙碌,我却帮不上半点忙,不觉的心痛。虽然我们认识的不过短短一个月,但是嬷嬷对我的关心,总让身为孤儿的我有种无以为报的感觉,只恨自己无法为她分忧解劳。
直到那日,文千雪的出现,为了让嬷嬷不再为我劳心,我把自己卖给了他……虽然他看著我的眼神火辣辣地似乎有隐忍的痛苦让我很害怕,但我还是跟了他,因为他承诺让嬷嬷不再为生活奔波,所以忍著恼怒,就这麽我把自己给卖了。
那时,我还很青涩单纯,不懂他目光中饱含的浓烈情欲,不懂他买我的最终目的到底是什麽,只傲然安慰自己:我一个现代穿越回去的人,还怕他吗?却不知就是当初这般铁齿,才害得如今痛不欲生……
闯祸
“砰”的一声脆响,茶水连著杯盏摔在地上,迅速冒出热腾腾的白气。
尖叫声此起彼伏,一个眉目描得相当精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