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找一个深山老林,将自己像乌龟一样藏起来,然后每天勤练不辍,成为比唐傲还厉害的高手,最后隆重出山,将他打的连他妈都不认识!”
方沫懒洋洋道:“好啊,那我们现在就走?”
“走他娘!”方炜再扯一根草,凶狠的咬了一口,恶狠狠道:“只看咱们这样漫无目的的乱走,中间也没忘隐匿痕迹,都能被他找到,就知道他追踪术了得。现在走了,等他伤好只会死的更难看!妈的!想不出法子就硬干,老子长这么大怕过谁?就是老天爷都没能饿死老子!呃,小沫你真没法子?”
豪言壮语的最后一句钉的实在太突兀,方沫愣了一下后才反应过来,捧腹大笑。
方炜悻悻然道:“那个……能活着当然还是活着好。”
方沫一跃而起,道:“老祖宗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咱们好歹完成了一半儿,走了,这会儿他也该安定下来了,我们去踩点。”
方炜哈哈笑道:“对对,踩完点咱们就连知彼这一半儿也完成了,到时候不打也赢了哈哈哈……走咯走咯!”
即使是面对死局,这两个少年脸上也很难找到半点颓废,他们对于生死的态度一向明确:既然来这个世上走一遭,能活着当然要努力活着,如果实在非死不可的话,那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
半个时辰后,两人站在小镇的入口处面面相觑。
“小沫你没闻错吧,他真的走了?”
方沫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懒得理他。
他自幼五感便灵敏远胜常人,练武之后更是如此,就算寻常的气味都不会闻错,更何况是他自己独创的安息香?
方炜道:“我的意思是,他会不会人留在这里,但换下来的衣服之类的被人带上了马车?”
方沫道:“我将安息香抹在他的剑柄上,此香一旦沾上,三日不绝。那柄剑他既然用过了,那么就算把剑扔了,身上的气味也三天之内无法消除,除非用别的气味掩盖……但是能掩盖安息香气味的东西,我一样可以闻出来。最重要的是,他有什么必要这么做?”
“真是的,”方炜对方沫的判断自然是信的,咕哝一声道:“受了伤不好好找个地方养伤,到处乱跑什么啊?麻烦!”
他口里说着麻烦,语气却轻松了许多……知道这样的煞神离开,不管是谁都难免会松口气。
“这个方向是庸城,”方沫道:“也许那里有他的藏身之所,又或者有什么治伤的灵药?”
方炜想了想,断然道:“我们也去庸城!”
又解释道:“我们现在无非是两条路,或者逃命,或者反杀。反杀的话,自然是他去哪里,我们去哪里。逃命的话,如果不想让人找到,是米就该藏到米缸里,是水给该躲在大海里,是人就该钻进人堆里!庸城是北方三大城市之一,又在唐傲的眼皮子底下,属于灯下黑的类型,躲进去最好不过。总之我们先去,然后见机行事。”
方沫点头:“那就去庸城。”
不管怎么样,好歹有了暂时的行动方向,方炜伸了个懒腰,笑嘻嘻道:“我们先去找镇上最有钱的人家,借一辆舒服的马车用用,这样也能轮流调息养伤。哈,别说,你那个压制内伤的药还真不错,我跑了一路,伤势不仅没有恶化,而且还感觉不知不觉在好转……小沫啊,我觉得当初咱们就不该偷偷的卖什么安息香,要是去卖药,早就发达了。”
方沫道:“卖出去的安息香不过是你用剩的下脚料,我才不会把时间浪费在挣钱这种无聊的事上。”他是喜欢钱,顺便捞一点还好,专门花时间去挣钱的话……他才不要。
方炜问道:“那你的时间要用在哪里?”
方沫掰着指头数道:“晒太阳、睡觉、看话本子、种花、试药……”
方炜无语望天,很苦命的叹了口气。
两人说着话,脚下却没停,方炜随手一指,道:“就这家吧,看门脸儿就知道很有钱。”
老规矩,方沫在外面望风,方炜去偷车盗马,其实说偷也不算,他按了一块足够买下两辆马车的金元宝在拴马的木桩上——只看元宝陷入的深度,但凡机灵点的人家,都到处不敢宣扬这事儿,何况他们并没有吃亏。
出了门,方炜得意洋洋的招呼道:“上车上车,看我眼光不错吧?宽敞平稳,里面还有厚厚的坐垫,最舒服不过!你先去歇会儿,运功调息,等我累了你再来换我。”
方沫跳上马车,在他身边坐下,道:“不用换来换去,我来赶车就好。”
方炜道:“这种有什么好争的?让你歇着就歇着!”
方沫问道:“你可以一边赶车一边调息疗伤?”
“哈!”方炜好笑道:“说的好像你就可以一样。”
方沫理所当然道:“我是可以啊!”
方炜瞪大眼不可思议的看着他:“啊?”
无意无形,生生不息,内外一体,自成天地……这是大宗师才能做到的事吧?
方沫怎么会不知道他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