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许刺头深深鞠了一躬:“谢谢您。”
在门外等候的燕杨看到陶可的笑脸几乎失了神。
他从来不知道有人笑起来竟是如此,温柔,明快,纯净,仿佛从他晶亮的眼睛里就能看穿他的心。燕杨终于有些明白叶臻为什么喜欢他了,原来不仅仅是个美人而已。
“走!”陶可豪爽地揽着燕杨的肩:“先跟老师回去住!日后让你住豪华单间!”
“我坚决不同意。”叶臻说。
当时燕杨的全部家当都过来了,正和陶可一起铺床。两人住了手,陶可问:“为什么?”
叶臻面无表情:“不同意。”
“但是这宿舍本来就是双人间啊,”陶可说:“只不过博士生大多在外租房住,所以才能空下床位。”
叶臻一扭头:“说不同意,就不同意。”
燕杨从上铺跳下来,拉着叶臻到走廊上,小小声问:“师公,你不会吃醋了吧?”
叶臻摸摸脸:“看得出来?”
“嗯,很明显。”
“那你惨了,”叶臻说:“男人的嫉妒可是能毁灭国家的,虽然表面上装得满不在乎,实际却不达目的绝不罢休。更何况我表面上是在乎的。”
叶臻回屋,对陶可宣布:“我也要住下来。”
“哈?”陶可吃一惊:“我没听错吧?”
“没听错,”叶臻耍无赖:“今天就住。”
“你胡说个什么!?快给我回家去!”
“不行,要不你跟我回去,要不我住进来。”
陶可生气了:“开玩笑!”
叶臻敲敲东墙,又敲敲西墙,几秒钟后一直伏墙偷听的两人在门口立正,敬礼。
“听听群众的意见。”叶臻说:“你们觉得怎样?”
安小佳和胖子对视一眼,齐刷刷指着楼梯,对陶可命令:“搬出去。”
于是陶魔头当晚又爆发了。
后来叶老师家就多了两名成员:一名是他漂亮的学生,一名是学生的学生。
当然叶老师对此是很不满意的,他经常问学生的学生:“你到底什么时候搬回去啊?”
学生的学生说:“师公,我也没办法啦,老师根本不让我走么!”
收论文那天陶可回了新校区,结果来交的竟然是陈刚。真是讽刺,这样的人竟然是班干,还是学习委员。
陶可不太愿意理他,看他脸上青肿未消一副蔫样又觉得可气又可怜,只好淡淡说句谢谢便放他回去了。
过一会儿却瞥见小曹从会议室里窜出来,小心翼翼掩上门,激动得手都抖,不停罗嗦:“泡茶!泡茶!”
陶可问:“谁来了?”
小曹神神秘秘说:“偶像!偶像!”
偶像?陶可摇摇头,被小曹称为偶像的都不是什么好主,一个是化学悍匪安小佳,一个是毕业散伙饭上喝醉酒公然大跳脱衣舞现正在某名校念研究生的某蠢货,还有一个是…
陶可脸一黑,唰地站起来。
叶臻说:“坐。”
陈刚怯怯坐下。
叶臻问:“知道我是谁吗?”
陈刚说:“您好像是院里的老师。”
叶臻说:“等你升上大三,就有我开的课了。不管怎样,知道是老师就好,现在我以教师的身份,希望你们去道个歉。”
“道歉?”陈刚反问。
“对,”叶臻点点头:“你知道我是说什么事吧?”
陈刚迅速拒绝:“老师,也许我们真的错了,但那个人是同…”
叶臻突然重重拍了一下桌子,陈刚吓得住了嘴。
叶臻看看他,缓缓说:“你别以为你们的所作所为学校不知道,也别以为学校会像你陶老师那样息事宁人。我今天就是代表学校来找你谈话的。如果你态度好,很简单,道歉,写检查;态度不好,那么很遗憾,你的档案里会永远留下污点,到时候我会直接写:欺凌同学,蛮横霸道。”
陈刚气势顿减,但这个学生自尊心很强,仍是不甘心,仍是嘴硬:“老师,我绝对不会向那种人道歉。”
叶臻冷笑起来,终于开始动用叶臻式威胁。
叶式威胁的操作方法是:突然从包里掏出一本宪法,摔在陈刚面前…
“第二章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第二章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侵犯;第三十八条: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叶臻以冷冽的声音说道:“在一个法治社会,只要法律不禁止,人们就可以从事某种行为。同性恋的权利蕴涵在宪法的人身自由权里,是受法律保护的公民的自由权利,是理直气壮的、堂堂正正的、站得住脚的权利。你无端侵害别人的宪法权利,属于对他人意识形态的无理管制,是专制时代的延续,散发着浓烈的陈腐味。所以,你们的行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