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张小二情绪激动,没想那么多,而左手刚好方便,于是用左手拿花瓶打死张大嫂。”
“花瓶?你倒清楚张小二之妻死在花瓶之下。”
“小人发现张大嫂尸体时,见到旁边有碎片,便认出凶器是花瓶。”
“你辨认能力倒挺强,花瓶碎成那样,你怎么不猜是吃饭用的饭碗?”再者说,如果不是故意毁灭凶器,即便花瓶砸了人之后破碎,也不会碎到那种程度。碎片应该是大块的,而非最大超不过指节大小的小碎块,分明有人故意为之。
“小人与张小二家熟识,他家有什么东西小人都知道。”
“你对邻居家倒是了如指掌。熟识是吗?熟到跟人家老婆勾搭成奸?”
“大人,您这是血口喷人!”
“本官血口喷人?李四,有句话说得好,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你能做热心群众,别人也能做。左右,将这个刁民押回县衙发落!”
李四被衙役往县衙大堂上一压,枷锁一上,抵赖时的那股气焰顿时烟消云散,整个人都蔫儿了。
在加上热心群众将李四与张小二之妻的奸情当面揭发,李四再也没有抵赖的余地,只得俯首认罪,交代犯案经过。
原来,李四媳妇儿跑了没多久,李四就与张小二之妻勾搭上。李四不仅偷人家张小二的老婆,还让张小二的老婆养着,衣食住行都靠跟张小二老婆伸手要。
李四这个人长得还算比较小白脸,甜言蜜语,能说会道,把张小二老婆哄得那叫一服服帖帖,死心塌地。
那日,张小二家发生家庭战争,李四趁张小二走了又想占便宜,没成想张小二老婆竟然让李四带着她远走高飞?
李四当然不乐意。
第一,他嫌名声不好听,怕挨人白眼,唾骂。
第二,他顶张小二都知道张小二家里的家底儿,张小二家的钱早就让王大力骗光了,也就是张小二老婆还有点儿私房钱,他才没跟张小二老婆拆伙。
要是带着张小二老婆跑路,那点儿私房钱根本不够养活俩人,用不了多久他们俩人就得饿死。
他生性游手好闲,好吃懒惰,让他出去挣钱养活别人,根本不可能,否则他老婆也不会跟人跑了,不是?
他不乐意,张小二老婆就跟他急了,吵吵嚷嚷要让所有人知道他搞了别人的老婆,要跟他同归于尽。
李四心急于摆脱张小二老婆,于是,恶向胆边生,抄起花瓶把张小二老婆打死,布置好现场,跑去县衙报案,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罪名嫁祸给倒霉的张小二。
李四自以为高明,万万想不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未能逃过。
“大胆李四,杀人嫁祸不说,还妄想将办案思路引入歧途?本官问你,王大力的死跟你有无干系?”
“大人,小人都招了。那王大力小人只是见过而已,并不认识!”
“当着不认识?”
“大人,杀一个人是死,杀两个人也是死,小人既然已经难逃一死,何必不承认?”
“本官谅你也不敢。来人,将李四押入死牢,待本官上报刑部,秋后问斩!”
作者有话要说:嘎嘎,猫好像一直在鼓吹厕所,介片圣地滴神奇啊……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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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再闻湖绿楼...
这个世界上,不怕有冤案,就怕没青天。
真不是他元嚣自恋,要不是他重回殓房查看尸体,发现最初由于犯罪现场乱遭天,扰乱他们注意力的重大线索——死者的致命伤在右边额头。
然后又跑到牢房暗中观察张小二习惯用哪只手,张小二之妻的谋杀案怎么会如此完美的解决?=V=
真没办法,谁让他元嚣天生就是当青天的材料?
实力得到肯定的心情是难以言喻的,欢天喜地的,百花齐放的,繁华似锦的。=V=
然而,高兴之余,他还不会忘记案子才完结一半,还有另一半等着他去破解。
张小二虽然不是杀害他妻子的真正凶手,但不表示他没杀死王大力。
据张小二供述,王大力介绍他加入万恶的传销组织赚赚会,骗光他的钱不说,还让他负债累累,抬不起头做人,由此可见,张小二并非没有杀害王大力的理由。
只要没有新的证据出现,证明张小二所言不假,张小二就一天不能洗脱嫌疑,不能从大牢放出去。
错抓,还有改正的余地。
错放,便是放虎归山。
“四喜啊,你先别太崇拜老爷我,咱这案子还有一半儿没结呢,等案子彻底了解,再崇拜不迟……嘎?”
感觉到身后有不明物体靠近,元嚣直觉的认为是四喜特地跑来对他表达犹如山洪泛滥一般的崇敬之情,假惺惺的自谦两句,回头时的表情确实无法掩饰的自满。
可是吧……
“喵——”
身后站的哪儿是他的师爷四喜?
明明是那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