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的城市,相约闺蜜一起吃饭的时候,见到了那个男人。
“叶紫,你该有个家了吧?”闺蜜说这话的时候,她看到了那个男人眼中闪过的光芒。
她问他:成家了吗?
他说:没。
闺蜜说:干脆你们组一对得了。
她听到那个男人的回答:我看行。
她抬起头,定定地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看了许久,直到看得他有些心虚,她才浅浅一笑:“如果我当初没记错的话,你曾说过这辈子我们都成了不一家人。”
那个男人讪讪地喝了一口水,说:“此一时彼一时吗?”
“是吗?”她在心中轻蔑地冷哼了一声,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一天对他有这样鄙视的心情。脱口而出:“那我也送你一句话,当初的我你瞧不起,今天的我你高攀不起。”
“呦!不就是几张照片得奖了吗?就变得这么牛气了,我也就是和你开个玩笑。想让我攀我都不攀....”那个男人滔滔不绝地说着能够挽回自尊的话。
“看到现在的你,我真的很难以理解当初我为何那样喜欢你.”
那个男人嘎然止声,一丝羞愧浮现在脸上。闺蜜瞠目结舌地问她:“叶紫,你说你喜欢过他?什么时候的事?”
“我也想知道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反正不是现在.....”
晨晨说这个叶紫和她好像,接着又说,立夏,你写的这些故事怎么都是男人瞧不上的女人,最后逆袭成女神了啊?难道就没有女人瞧不上男人的时候?
“有。”
“谁?”
“我。”
有人说,活得久了就会变成自己当初最讨厌的样子,这话我起初不信,与人争论。总说心正难道影子就歪了不成?后来时间证明影子永远不会歪,是心不正了。
我也终于变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自私、狭隘、不可理喻。就像贾宝玉曾说过的那样,未出阁的女孩儿是颗无价之宝珠,出了嫁就会生出许多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了光彩宝色,是颗死珠子了,再老了,更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
为的那句话,我看到鱼眼睛就想到自己,慢慢地竟养成了一种习惯,只要席上有鱼,我一定要把眼睛给吃掉,因为我不想看到自己的模样。
虽然鱼眼睛吃掉了,也改变不了什么,但至少自欺欺人总能熬过一段段凉薄的岁月。
只是最近不知道怎么了,心眼如明月般透明,再也不想麻痹自己。这一清醒,烦恼接踵而至,竟颇觉得孤单异常。害怕茫茫人生中的迷离时光将我吞噬,而我竟还一事无成。
想到一事无成,竟觉得比自己单身还可怕,不过眼下解决单身倒比拥有成就要容易的多,那就一样一样的解决吧。
于是一晚与友闲聊:“给我介绍个对象吧。”
其实那句话我只是脱口而出,真要相亲,我从心底还是有些抵触。所以说过之后就后悔了,便努力让自己忘记,相亲这么老套的事情绝不能在我这样浪漫的人身上发生。可谁知我的一句随意,友人竟记挂在心,第二天就给我发来了照片。
鬼使神差地,我的第一次相亲约会就这样开始了。我没有与陌生人直接谈恋爱的经历,曾经都是将友人变成恋人,而我最近因为与世隔绝身边几乎没了男友人,也只能被迫选择这样的方式。再说了友人发来照片的那一天,怕我不见,打电话从人生理想谈到处世为人,说这人活在世,最重要的就是承诺,一个人承诺了就要做到,除非他不是人,相亲是你提出的,你要是敢不见,我就去重婚。
于是抱着拯救一个失足妇女的大无畏精神,我相亲了。见面的那天我没有想象的怯场,简短的闲聊之后,就分开了。后来他问我对他印象如何,我却总也想不起他的样子。之后的几天突然的没了音讯,再之后的几天,竟然相约了一起吃饭。
至于为何出现这样的转折,我到现在也百思不得其解,就像我见到他时,他说过的一句话:你真的是太神奇了。
是的,人生处处充满神奇,神奇到我竟然同意与一个陌生人一起用餐,还是我主动要求。或许我真的想要一个新欢忘记旧爱。
吃饭的时候,我又吃掉了鱼眼睛,不想看到自己无光彩的样子,却屡屡眼泛泪光。其实我不是难过,我只是想让自己的双目比鱼眼睛更亮一些,好让我记住眼前人的样子,将他看的更清楚。
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闭上眼依然想不清他的模样,不是当初没有看仔细,而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将他从记忆中模糊。
饭后,他送我回家的路上,本来是相互了解的路程,却闹了个不欢而散。
原因很简单,只是无意中的一句话碰触到了过去。一个伤痕累累地过往在我的心中就像一个随时会爆发的炸弹,稍一触碰,就会让我这颗无光的珠子散发出浓浓地硝烟,将身边的人呛个半死,自己再半死不活地修复伤口。
那个可怜的人没有幸免,他将我一人扔在公园里独自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