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付南风没有遇到萧孟笙的话,也许他会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妹子,也许以后他还会找一个虽然并不是太喜欢但还看得过眼的妹子结婚,但是他大概会一辈子都无法听清楚自己内心深处真正的声音。
所以他不后悔遇到了萧孟笙,不后悔变成了基佬,因为那是他内心深处真正的想法,人活这一辈子,哪怕任性,也总要做点孤注一掷的事情,老了的时候才有回忆的资本不是吗?
萧孟笙看着付南风打出来的字,目光柔和,虽然他微微一笑,接过键盘来打字。
残雪惊鸿:我也不后悔
顿时,两个人不知廉耻的秀恩爱行为再次令群里炸裂——
沙漠七匹狼:你们就不能为群里的单身人士考虑考虑吗?
点仓少爷:闪瞎我的钛合金狗眼,西瓜,我们抱头哭一会儿
霸气的西瓜刀:情侣了不起啊!谈恋爱了不起啊!秀恩爱了不起啊!呜呜呜呜
帅到没朋友: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手里忽然多了汽油和火把
帅到没朋友:你们两个!准备好承受我大FFF团的怒火吧!
☆、第五十块肥皂
黄瓜很好吃:FFF团不是不烧真爱吗(*/ω\*)
黄瓜很好吃:我和女神可是真爱!
残雪惊鸿:嗯,没错
帅到没朋友:……秀恩爱,分得快!
残雪惊鸿:放心,我们会天长地久给你看的
黄瓜很好吃:嗯,没错!
帅到没朋友:可恶啊啊啊我要去做张卷子冷静一下!
沙漠七匹狼:小帅,以你的智商,还是算了吧,你确定你能写得出来?
点仓少爷:沙漠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以小帅的智商,至少能做小学生的卷子啊
霸气的西瓜刀:点仓说的对,小帅说的一定是小学一年级的卷子
帅到没朋友:……
看着群里众大神调戏帅到没朋友,付南风看得嘴角翘翘,他回头一看萧孟笙也微微笑着看自己,心里一暖,伸手去握住了萧孟笙的手。
仿佛这一握,便是天长地久。
在晚上吃完饭之后,萧孟笙和付南风出去散散步,说是散步,其实也就是在付南风家附近走一走,付南风知道萧孟笙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就带着萧孟笙往人少的小路走。
付南风家这一带有很多狭窄偏僻的小巷,除了住在这一带的人之外,基本没有人走,于是付南风就带着萧孟笙穿过这些小巷,慢悠悠的散着步。
看见没有人路过,付南风犹豫了一会儿,悄悄的牵起了萧孟笙的手。
萧孟笙一笑,反握住了付南风的手。
两个人牵着手,对视了一阵子,忽然两个人的距离便渐渐拉近了。
直到唇齿相贴。
两个人就这样在偏僻狭窄的幽静小巷里静静的接吻。
直到有人的脚步声忽然响起,付南风才恍然惊醒,急急忙忙推开了萧孟笙。
一个穿粉红色运动服的大妈从他们身边经过,那大妈经过的时候还多看了付南风和萧孟笙两眼,就在付南风小心脏狂跳不已以为被大妈看出来什么的时候,那个大妈已经扭头哼着小苹果的调子走了。
付南风:……
大妈的粉红色背影消失在了两人面前,付南风松了一口气,转过头来看萧孟笙,发现萧孟笙刚刚被他一推撞到了墙上,此时正目光幽幽的看着他,嘴唇上还有一丝水光。
付南风咳了两声,低声说:“刚刚太激动……那个,你要不要去我家附近的公园看看?”在付南风家附近,有个小公园,小公园里边有个广场。每天晚上,都有不少人在这个广场上跳广场舞,刚才那个大妈,大概也是准备去跳广场舞的。
“当然,如果你不想去人多的地方,那就算了。”付南风当然还记得萧孟笙可能有轻微的人群恐惧症,如果萧孟笙不愿意去,他们也就没有必要去了。
萧孟笙看着付南风认真的表情,出乎付南风意料的点了点头。
“你,不用勉强自己的,如果真的讨厌的话……”萧孟笙答应了,付南风反倒是有点迟疑,他生怕女神是为了照顾自己才答应公园的。
萧孟笙摇了摇头,笑了一下,看着付南风。
付南风看着萧孟笙的眼神,知道他是认真的,就点了点头,随后付南风就忽然想起了萧孟笙之前和他说过的那番话……萧孟笙说,他要为了他改变,不然等到他们老了之后,他们就没有办法携手而行了。
所以现在的萧孟笙,是在尝试踏出改变的第一步吗?
付南风低下头,好了一会儿,才抬起头来看向萧孟笙,顿了一下说:“好……我们走吧,去公园。”既然萧孟笙都勇敢的踏出了这一步,他还有什么理由畏手畏脚,不敢向前呢?
想到这里,付南风抬起头来朝着萧孟笙笑了笑,伸手拉住了萧孟笙的衣袖,领着他就往公园里走。
那个小公园离付南风家不远,不过经过了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