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被丢开了,叶灏就代替了这些个角色。
叶灏当然是求之不得,恨不得时时刻刻都把林容绑在身上。可惜的是,大约是抱习惯了软绵绵毛茸茸的玩偶,林容睡梦中习惯性抱着叶灏的时候,摸摸这里,捏捏哪里。怎么抱都觉得不舒服,太硬了,硌的慌。
这就可怜叶灏了,本来年轻气盛的身体,就受不了什么撩拨,只要抱着林容细滑软糯的身体,那玩意儿就硬得发烫。再被林容无意识地这边摸摸,那边捏捏,叶灏觉得自己都要得道成仙了。他又怕把林容吵醒,不敢乱动,就硬生生憋着。
实在憋得受不了了,叶灏双手钳住林容的细腰,将滚烫的玩意儿抵在林容的臀缝处,用力地贴在林容的身体上,一点缝隙都不留,开始缓慢而又细致的摩擦。虽然这么做根本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但只要想到这个人是林容。小处男叶灏还没觉得怎么样,一下就全部释放出来了。
做完这些动作,他已经满头大汗,脖颈、胸口,就连胳肢窝里,都全部是汗,湿滑湿滑的。叶灏深深喘了一口气,在床上瘫了半秒。林容睡得熟,压根就不知道自己被做了什么。叶灏满足地在他唇上摩挲一阵,轻轻留下一吻,呢喃道:“宝贝儿,快点长大吧。”
亲了一下还不满足,又凑上去在他脸上留下一个又一个细密的吻。要不是怕耽搁太久,林容出了汗会感冒,他可以一辈子就这么抱着林容温存。不过叶灏没敢耽搁,立刻爬起来拧了毛巾帮林容擦了一遍身体,又顺带帮他换了一条内裤。最后再替他调整了睡姿,将被子掖好,一切做的天衣无缝。
叶灏去卫生间冲了个澡,想起刚刚的事情,忍不住暗骂了自己一声禽兽。这事情做的,跟猥~琐男唯一的区别大概在于他只猥~琐林容一个人。
他刚刚虽然发泄了一次,但对一个精力过剩的大男孩来说,根本就顶不了什么用。为了将多余的精力释放,叶灏穿着一件背心套了条大裤衩就出门跑步了。以前叶灏跟着警卫员一起跑步的时候,负重打底跑两万米,现在没人看着他,他也习惯了用跑步来放松身心,跑起来绝对不含糊。
而且自从遇到林容后,他满脑子都是黄色的想法,自渎多了伤肾,叶灏决定以后要加大跑步的量。
快速跑了一个小时后,叶灏才觉得有点累,内心的躁动渐渐平息。回去的路上顺带拐进了那家蟹肉粥的餐馆,这家店还卖早餐,他对着餐牌上一路看下来。满脑子都是想的“这个看起来不错,媳妇儿肯定爱吃”,“这个粥里面还放了鹿茸,要给媳妇儿补补”……
诸如此类,这么一遍想下来,到最后点完单的时候才发现已经点了六份粥、四份小菜。点菜员讶异地看了叶灏几眼,一再确认是不是真的要这么多。
叶灏多少也有点不好意思,一不小心就点多了。他一直到刚刚之前都没有发现,原来自己有成为妻管严的潜质,如果林容是河东狮的话。
拎着十份粥回去的时候,路上看到了缩在角落里的白白。大家伙悠哉悠哉的躺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微眯着眼睛享受着早晨的宁静。此时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无家可归、正在等待主人回来的丧家犬;反而倒是更像大猫在巡视自己的领地,明明是十分温顺的品种,此刻却给叶灏一阵威严的气势。
但也只是一瞬间,叶灏再抬眼去看时。大金毛已经恢复成只会摇着尾巴向林容乞讨食物的模样。
叶灏愣了愣,他见过各式各样的军犬,或凶狠、或蛮横,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异常顺从主人,但骨子里的野性,却是怎么训练都改不掉的。若是没有野性,它们要怎样追缉毒枭,身先士卒呢?
而就在那一瞬间,他看到了白白骨子里的野性,有别于其他金毛犬的野性。
叶灏走到它面前,甩了甩脚踝,在它跟前蹲下。
“嘿,大家伙!”
“呜……”白白闻到了叶灏手里粥的味道,嗅着鼻子往叶灏身边拱,做出了乞食的动作。
叶灏往后退了退,看了眼手里的粥。的确是买的有点多,反正吃不掉也是浪费。而且让林容知道他不喂这条蠢狗,还不知道会怎么想呢!他拿出一份看起来味道最不好的粥,打开放到白白面前。
“吃吧,大家伙。我跟你说,以后少占我媳妇儿的便宜,懂不?”
“呜……”白白没理他,看到食物立刻埋头大干。
叶灏眼皮跳了跳,心说他傻了,跟一条蠢狗有什么好说的?大不了以后都由他来喂,避免林容和这蠢狗的接触。
叶灏离开后,正在埋头大吃特吃的白白突然抬头,昏黄的眼眸中闪过一抹精芒。片刻后,精芒一闪即逝,就跟没有出现过一样。眼眸重新回归昏黄,整条狗身震了一震,甩了甩笨拙大脑袋,又继续欢天喜地的开始埋头大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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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灏回去的时候,林容还没有醒过来。睡多了对身体不好,尤其是林容昨天睡了几乎一整天的情况下。叶灏将买回来的粥放到陶瓷碗里后,就走去卧室准备喊林容起床。结果他走进卧室就发现小家伙已经醒了,不知道是被粥的香味熏醒的,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