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來自赤司征十郎的供詞(一)--囚禁被害者的加害者之一</h1>
很抱歉,恕我拒絕回答任何有關案子進行的問題。
(身為嫌犯的赤司,一進詢問室便大言不慚地拒絕答覆,不禁讓檢察官大聲斥喝。)
請不要動沒必要的瞋怒,我想表達的是,身為嫌疑人,我應該享有國家政府賦予我的權利吧。比如說【米蘭達宣言】所保障的緘默權?身為檢察官,該有的公民素養我想應該還是有的吧?另外,屆時我也希望有在律師陪同之下,處理這樁案子。
如果沒事的話,那我就.......
(【等等!】檢察官突然叫住正要起身離去的赤司,【你說拒絕回答任何有關案件的問題吧?】沒想過留下的赤司冷不防地說道:【所言甚是。】【那麼,就請你坐下來,我們來聊一下天。我想,應該也不礙事吧?】檢察官對面無表情的赤司釋出牽強的微笑。)
好,我知道了。雖然不知道妳要做甚麼,但是我必須說一件事,如果有我不願回答的問題,我會表明拒絕回答,這樣行嗎?
(檢察官大力點頭,接著十分誠懇地看向赤司的橘紅色眼眸。然而,她從審問結束之前,只問了兩個問題--【怎麼認識被害?而你又是用什麼方式喜歡橘千尋的?】)
千尋嗎?妳只想問這個?
我知道了。
千尋和我是因為涼太而認識的,起初,我只是在學校中略有所聞這個人,對她也並沒有知曉到一定程度,只是當她是位與真太郎同班的同學。關於千尋的事情,那時也只是偶而會聽涼太說說罷了,因為那傢伙很少會把異性掛在嘴邊,女朋友也常常替換,這樣突然成天嚷嚷著:【小千--我的嫁!!】的涼太不免激起了我的好奇心,因此我便去調查一下這個人。
千尋在熱舞社擔任舞教的工作,內容主要在教導社員們習舞,有這麼一次,擔任熱舞社社長的學姐要求匹配更多資金,說是為了舉辦更大型的發表會,所以我去了一趟社辦查看有無需要。不得不說,千尋真的很會跳舞,而且......很抱歉,我離題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會喜歡上千尋,在我發現之前,她就已經深根在我的腦海裡了。為了向她示好,我每天送她回家,也認識了她的母親。橘過去的事情,我也從橘夫人的口中略知一二,所以,我本來也只想默默地將心意安放在心裡不說的,但是,都是因為那男人......
(在這時候,檢察官發覺了奇妙的斷句。)
為了縮短我和千尋之間的距離,我花了許久的時間,才讓千尋在我面前完全沒有隱瞞的餘地,意思也就是她將我視為她足以信任的摯友,不過,這並不是我想要的,我所想要的,是她完完全全屬於我一個人,不和其他男人說話,眼睛只看著我,有什麼難癮在我面前都要全盤托出,當然,我也希望她能像我一樣,用相同的方式愛著我。就像我希望她不准跟她跟男人說話一樣,她也有資格讓我不跟所有除了她以外的女人說話,這是相對的,因為擁有互相限制的愛情才是正確的。
但是到後來,我卻做得越來愈過分。明明甚麼都都沒做,橘卻一直強制被我每天都要看她的手機,翻閱她和誰在什麼時候聊了甚麼事情,橘不滿此事很久,但是我卻還是用基於安全考量搪塞了她,讓她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我隨時監控著。
這是在學校的樣子。至於放學,我會希望我和千尋的關係可以像同居一樣,一起離開學校,一起回家吃飯,所以每次一到放學時間,我都會命令千尋在自己的教室等我,那種感覺,就像是乖巧的小妻子一樣,含情脈脈地等待工作的丈夫回家。當然,我勢必會讓它成真。像這樣每天都能夠待在我身邊,靜靜地享受著我給她的愛,這不是很好嗎?
畢竟,我不像涼太和大輝那樣子幼稚,也不像真太郎和敦一樣那麼死板。我是個能夠讓她完全依靠的存在,要什麼我給什麼,反正我有自己的金錢來源。當年千尋被熱舞社強制退團時,我可是花了大手筆建了一間比社團更好的大型舞蹈教室給她呢--這樣不好嗎?我什麼都會,我是完美的存在,只要待在我身邊,千尋只要像個小公主,衣食豐足地擁有這些我給她的糜爛。
這是多少人想要都還得不到的,不是嗎?
不管千尋變成什麼樣子,就算她變成一個什麼都不會的廢人,變得只會發脾氣,甚至精神有點問題的狂人。
這樣的她,我都愛。
為此,她也必須全盤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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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其實想將這本書做一個劃分:
第一本--羅生門:主要敘述囚禁東窗事發後的個人表述。
(正在進行中。其實作者我最喜歡看Bad Ending了,只是念在一定有人不會喜
歡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