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去随便吃点儿中饭,乔奉天也就跟着去了。
寻了一家店面不大的苏帮菜,要了碧螺虾仁,樱桃肉,和一小锅太湖银鱼汤。大堂中央建了个四方简朴的仿古舞台,中间坐了个淡妆旗袍的年轻姑娘,端着琵琶低唱苏州评弹。吴语温软听着婉婉,至于地不地道,两个人都是门外汉,评不上一二。
乔奉天几乎不来这样讲究的地界吃饭,贵不说,也不见得比他自己烧的好。
花搁在一边,郑斯琦给他倒了一杯清茉莉,“这家没吃过,但苏帮菜普遍口味甜。”
他看着他,“甜”字脱口才猛想起乔奉天不吃甜,“你是不是吃不了?。”
乔奉天只顿了一下,郑斯琦就明白了。
“换一家吧。”郑斯琦语气抱歉,“前面还有一家,要不去那家吧?”
乔奉天端着清茉莉,“没事儿,我吃得惯。”也是三字出口,才猛地想起对面这人莫名其妙不知怎么的,不大喜欢他说“没事儿”,就忙又咳了一下掩饰,补充,“不要紧。”
郑斯琦不多坚持,点点头又低首去翻隔了一旁的菜单。
“樱桃肉换了吧,换蟹黄芙蓉,应该不那么甜。”
乔奉天深知对方是周到入微,做事处处合宜的人,这只是顿饭一过,这样的认知恐怕又要加深更多。
郑斯琦今天是一件卡其的短风衣,稍稍立领,两排简素大方的金属扣,颜色意外与眼镜腿脚的颜色押韵。
他翻东西的时候,姿势很好看,手指自然弓起搭下,弧度天然。如果手下不是一簿菜单而是一本书,那一定更清雅,更有味。乔奉天低头喝茶,没来由地就想看郑斯琦在灯下静静看书的模样。
会不会撑下巴,会不会咬指甲,会不会看到精彩的句子要提笔,又在写下一段,像月潭寺的那根红绸上那样,那么工整俊逸的好字。
那条绸上“乔奉天”三个字的如水的行迹,至今还在乔奉天的脑海里。“峰”字除外,“乔”和“天”笔画都少,很少有人能把三个字写得比例合宜,一样的隽秀。乔奉天自己是鳖爬,也从不在别人的字体笔法上有所期待和要求。
但字好总是加分的,总是优秀的,总是有迷人之处的。
尤其在相形见绌的对比之下,则更能显出一方的出色非凡。
郑斯琦突然开口,面上似笑非笑。
“我脸上有东西吗?”
“啊?”乔奉天听了一愣,继而摇头,“没……”
“那一直盯着我看?”
“我没有。”
乔奉天不加思考,遁词一般脱口而出。
第52章
郑斯琦笑起来是不可查的玩味,但又不轻佻,不谑浮。他像是故作了然似的颔首,又垂下眉目去用指头尖摩挲杯沿。
他“哦”了一声,尾音上扬,“这样啊。”
乔奉天觉得自己被不小心被取笑或是“调戏”了。
“……我真没看你。”他搓搓手掌,犹犹豫豫。
郑斯琦就继续颔首,嘴角噙笑看着他也不出声儿。
乔奉天一看就知道他根本就不信。言多必失,再说下去简直漏洞百出自取其辱。乔奉天低头不说了,翻篇儿,爱咋咋地,喝水。
旗袍姑娘膝上的琵琶继续被拨的琮铮作响,时而檀板轻怕,如同溪触卵石般清越明快。
郑斯琦手掌托住下巴,看着一边的落地窗,看落地窗反射出的乔奉天的隐隐绰绰的轮廓。
偷看是有技巧的。
郑斯琦对乔奉天是好奇的,这种好奇又是没法儿明说的。人性深处都是有畸形的窥探欲的,谁也不能免俗,是多是少的区别而已。
郑斯琦带过很多学生,合作过的学院很多,沟通交流过的外校也不少,算得上阅人无数。只凭他看,乔奉天的身上有一种很矛盾的气质。
他第一眼看着其实很浮嚣,像路边带刺的凌厉野花,艳丽而卑微,又极其隐秘地自尊自艾到骨子里。这种人大街上一抓一大把,郑斯琦见得太多了,很不稀奇,很容易看得透。
人际交往的关系中,这样的人易让对方感到疲乏,感到索然,感到进退无门又怒其不争无力感。这点儿很像季寅。
可乔奉又不那么单调普通,他内里是有第二层人格的,或者说,第二层人格猜是他最熨帖灵魂最本真的,仁与温柔。
郑斯琦觉得他很温柔,无论人与物,都怀有关怀。可又好像这份温柔又被他自己所深深厌恶所太太嫌弃,像是在企图一直躲避逃离那样的一个若影随行的自己;想对整个世界示好的意图被独立的思想全盘否定,踟蹰又郁躁地换上有最坚硬釉质的外壳的自己。
乔奉天在郑斯琦看来就是这么“杂糅”。
能致使他拥有这样的复杂的个性,同性恋的先天因素是一方面,而更重要的,郑斯琦想一定是他的家庭或者经历。这一部分,也是郑斯琦偶想窥探的盲区。
并且他的性格依旧在不断地被揉搓乃至重塑,他好的坏的的经历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