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根烟,任哥穿着整齐地出来。
有时候醉醺醺,有时候又很清醒。
阿胜熄灭第六根烟时,房间的门开了。
洪爷先从里面走了出来,阿胜看到他立马站起。
洪爷也穿得很整齐,身上还透着酒气。他说阿胜,是吧,没叫错吧?
阿胜点头。
洪爷拾起桌上的腕表,指了指阿胜,扭头对接着走出来的任哥,道——“这个年轻人可以的,那么晚了还来汇报工作。”
阿胜掏出属于洪爷的那一份纸包,双手递过去。
洪爷打开大纸包,打量了一眼,拿出一条递还给阿胜,“好好干,你任哥是个好大哥。”
洪爷说过很多次这句话,但想必人老了他妈就不记得。
阿胜一边连声道谢,一边把洪爷送出门外。直到洪爷坐上轿车,开到看不见的地方时,阿胜才转过头来。
“辛苦你了,那么晚还送过来。”任哥拍拍阿胜的肩膀,让阿胜坐下。见着阿胜把金条掏出来上交,又摆摆手,“洪爷赏的就收着吧,给自己买点东西。”
阿胜没吱声,只是把金条放在桌面。
任哥的笑容已经收了起来,他给自己倒了一杯酒,盯着那几块金条出神。
过了好一会,他才仿若惊醒一样问道——“我想洪爷死,你想洪爷死吗?”
这话一出,阿胜愣了。他不知道是不是任哥在试探自己,所以微微皱起眉头,狐疑地望着任哥。
任哥的眼中有一种说不清的情绪,他也如此地和阿胜对看,眼角的鱼尾纹因为疲倦而更加明显。
片刻之后,任哥突然笑开。
他笑着摇摇头,没把话接下去。
而阿胜也是为任哥点了根烟,假装什么也没有听见。
第6章
任哥有野心,他的野心是这几年逐渐成长起来的。只不过他藏得深,不靠近都发现不了。
他有职业,有地位,有靠山,每天过得还算可以,别人动不了他,他也不会轻易找事。
帮派兴起也就是这二十年的事,任哥说得上话也就七八年时间。
他不算看着帮派起来的,毕竟帮派刚起时,他还没调到蝴蝶城。但他还是有一定的辈分,到底也只有他,还算愿意顶着丢掉乌纱帽的风险为弟兄们谋口饭吃。
但阿胜看得到他的野心。
听别人说,任哥刚来时是被流放的。
他原本是省府临城做事,后来出了错,多抓了一个不该抓的人,那人背景大,一不留神惹着了,就把他流放了。
流放老远,直接流放到边境的蝴蝶城。
蝴蝶城是全国最难管辖的城市之一,一是因为地理环境问题,战争年代就特别难打。到处都是山,山上都他妈是树。一支部队进来,农民用自制的土枪打个麻雀战,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让正规部队都没辙。
二是人文问题。地理环境就导致这里形成了自己的文化圈,依山傍水,靠本国首都远,出海却又比较容易。一股风吹过来,率先登陆的也是这里。导致这里的人不好战,但也不好管理。
国家下达一个政策,三五年都没法执行到蝴蝶城。国家三五次试着改造,但钱一砸下来就像砸进了蝴蝶城到处都是的鱼塘,鱼聚过来一群,散去了连影都找不着。
久而久之,也就让蝴蝶城变成了一个尴尬而难有人接手的盘。就像一个特立独行的妓女,就算有心让她从良,她也难改变自身的三观。
所以这里也有着全国最难以治理的帮派。
无论是人蛇活动,还是毒品交易,抑或是黄业发展,到处都是,就像夏天里多到钻进内裤里叮蛋蛋的蚊子。
警察局当然也设立,但人手就那么多,又得不到武力支持,要办起来实在太难,至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大部分职员都不希望自己成为那个一朝一夕。
任哥刚来时只想混个好职位,所以只知道来了肯定要和黑帮接触,明白什么时候能管,什么时候不能管。了解法律走到什么地步,规矩又定到什么程度。
在蝴蝶城里,有时候帮派的行动力比警察要强。因为帮派有群众基础,但警察没有。所以和帮派打交道、做生意,几乎人人都要经历。
任哥也就是这么开始的。但或许是他适应性强,也估计是他脑子转得快,还有可能是他不甘心,毕竟他那么年轻就被流放了,不做点业绩出来打打流放自己的人的脸,他就一股怨气出不去。
所以来了五年,熟悉了环境甚至结识了不少人后,任哥便想做蓝莲帮话事人。
蓝莲帮原来是他一个上司管辖,那上司老了,身体又不好,无论是警局的事还是帮派的事,基本都是任哥代劳。
任哥勤快,肯做肯吃苦,学习能力又好,所以到了后两年,大家也都面熟了任哥。
面熟真的很重要,它可以大大提升一个人的可信度。
但这还不够,因为任哥还没有机会正式结识四大帮派的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