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001</h1>
宋书喜逃出来了,但她的父亲却在返回去救她母亲的时候葬送在了火海之后。看着烈火熊熊燃烧的房子,从远处匆匆赶来的村里人,她什么都做不了,只能呆滞地看着生活了她十几年的木房子化为灰烬。
从此她成了一个孤儿。
一个月之后,她跟着回村探亲的曹叔去了港城。那天她刚满十六岁,她想养活自己,她想好好活下去。
曹叔高高瘦瘦的,笑的时候眼睛能眯成一条缝。他告诉宋书喜,去了港城可以顿顿吃到肉白米饭更是想吃多少有多少,还告诉她可以睡柔软的大床,走在大路上根本不怕泥土脏了鞋。他领着她来到一个金碧辉煌的地方,她认得牌子上的几个大字“金露人间”。
她看到来来往往的女人漏出的大腿和半边酥胸,羞红了脸。这要是在他们村子里,肯定会被人的唾沫淹死。
“曹叔,我们还是回去吧。我不想在这里打工。”
“来都来了,先看看!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个地儿!”
宋书喜看到曹叔有些生气,将拽住他衣摆的手指收了回来。
曹叔将她带到一个充满淡淡香气的房间里,宋书喜觉得这味道比花香还要好闻。
“红姐,你看看这个妮子行不?”曹叔微微弓腰,语气里都是小心翼翼。
那个红姐的女人转过身来,一双妖媚的凤眼将宋书喜从下往上细细打量了一番。
她抽了一口烟,轻轻地吐出来。
“嗯,是还不错。就留在这吧”
宋书喜看着她,觉得她美极了。但又不知道美在哪里,后来她才知道那叫性感妩媚,风韵美艳。
“那好,书喜你就好好给红姐干活,我先走了。”曹叔听到红姐的回答,兴奋地搓了搓手。
曹叔走了,把宋书喜留在了红姐的地盘上,以十万的价格把她卖了红姐。
她后来才知道曹叔是个瘾君子,之前因为偷毒品还被剁掉了一根手指,为了买毒品卖了一个肾。
她逃跑过两次,第一次被抓回来红姐吩咐人把她扔到小黑房里三天没有吃东西,第二次逃走的时候她差点成功了,因为她抓到了一个穿着黑色制服的男人的手,但那个男人把她送回了玉露人间。
红姐看着灰头土脸的她,轻蔑地笑。
“想逃出港城?”她摇摇头,“还是好好在这干吧,否则我会让你死无全尸。”
红姐命令两个保镖把她绑在一个房间里,那个房间和另一个房间相连,只用了一大块透明玻璃隔开。
她看见一个浑身肌肉的男人将一个白皙的女人压在身下,将一根东西插进女人的身体,那个女人开始摆动身体,发出大声的呻吟。
那个男人用一根红绳把女人绑起来,让她面朝宋书喜。
看到宋书喜惊恐的目光,男人身下的那根棒子又挺了起来,他毫不犹豫从后面地插进女人的身体,发出满足的喟叹。
宋书喜想到了野狗,它们性交的时候也是用的这种动作。
那个男人又把宋书喜不知道叫什么的东西塞进女人的身体里,嘴里,用夹子夹住女人的乳尖。
女人哭喊着求饶却被他扇了几个巴掌。
等女人身子一阵痉挛后,他把东西从下体取出来,又放进了一个长长的东西进去。
光滑的左右甩动着的活物,她看清楚了。
宋书喜奋力地挣扎,她想要离开这个地方。眼泪犹如开闸的洪水,然而嘴巴被堵住,她的惊恐被无声吞没。
几分钟之后,她晕了过去。
那件事之后,她发了一场高烧,连做了几天的噩梦。等病好,她已经是形销骨立。
而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想过逃跑。
她有了小姐妹,从小姐妹口中知道了什么叫做恋童癖什么叫做SM什么叫三P什么叫做性癖好。
她被安排坐台,不过只陪客人喝酒聊天,被揩个油是常态,但是不出台。用红姐的话来说,她的价格还可以更好,但是她在性这一方面太空白了,还需要调教。再者,处女这个词儿对很多男人来说都是一个巨大的诱惑词,红姐深知价高者得的规则。
在金露人间待久了,宋书喜也渐渐知道为何这个会所敢那么嚣张的原因。她见过太多电视报纸上西装革履彬彬有礼的男人出入会所,也见过会所里的姑娘被人当做玩物一样地送给那些露过面的没露面的达官显贵。
像她这种不出台的小姐,手上会戴上银色的手链。而出台的小姐,手上戴的是金色的手链。
听话的人很惹人爱。少了挣扎后,红姐对宋书喜还算是好的,至少不会在吃穿方面苛待她。没过多久,她就被养得肤白唇红的,原本平扁的胸脯也像被放了膨化剂一样鼓起来。往包厢里一坐,就是一个香饽饽。
红姐看着她凹凸有致又高挑的身材,暗暗得意。自己的眼光还真是不错。
她就这样在玉露人间没有尊严地活着,从一个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