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三年,再次回到这座古色古香的城市,孔晗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曾经他是讨厌这座城市的,因为这里有他最痛苦的记忆,可如今因为傅兰斯,那些童年刻入肌理的伤痕,都被一一抚平,了无痕迹。
他和傅兰斯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夜里买了观光船票,沿着护城河巡游一圈。
古雅的河岸,璀璨的街灯,唱戏的旦角和穿着汉服的年轻人,都让他熟悉而亲切。
新家是孔晗选的,一处带着大院子的别墅,坐落在河畔,远眺窗外,是十几里柳堤春景,数千年古都遗韵,美不胜收,唯一不好就是靠近水边,梅雨天格外潮湿。
一切都已打理好,他们只需入住,第一晚两人都有些睡不着,傅兰斯听着窗外隐隐约约传来咿咿呀呀的唱戏声,心血来潮翻了翻,家里还真有昆曲戏服。
“宝贝,来唱梁祝好不好?我记得你会的,教教我。”
孔晗小时候耳濡目染,还真会来两段,水袖一挥,朗声开唱,傅兰斯盯着他,渐渐地呼吸变得急促,没等他唱完,就上前扑倒了他。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像什么?”孔晗的眼角也洇上了红,咽了咽口水,嗔道:“禽兽!”
他一身戏服来不及脱,就被彻底占有。
那花花绿绿的戏服下,炽热硬挺的性器在他腿缝间戳弄,找到了娇小可爱的小嘴,便闷头将自己埋进去,一入港,发现里面早已湿透,傅兰斯笑了笑,卖力耸动。
淫靡痴缠的声音,响到后半夜。
一大早,傅兰斯需要出门上班,去打理集团事务,临走前,孔晗在床上滚了滚,叮嘱他:“记得带除湿器回来。”
“记住了。”傅兰斯笑笑,侧身在他脸庞留下一个吻。
他喜欢这样平静的日子,躺得筋骨软了,就站起身来走走,如今凯茜要负责带宝宝,家里杂务都得另请他人,新阿姨还没来,他想起昨夜的纵情荒唐,难免脸红,又开始揣测:新阿姨要是细心,看到被子上的白斑,那该怎么想?
想想就脚指头抠地。
他赶紧起床,决定自己洗掉被子。
傅兰斯刚回国内,其实他爸操盘一切,而他自己的事业主要在欧洲市场,也全权交给下面的人,他清闲得很,无非是应他爸的要求,来熟悉财团事务,以备将来由他一人接手。如今傅可见他翅膀硬了,成熟不少,又有了孩子,很是满意,有意退下来为他铺路。
曾经桀骜不驯的儿子,如今总算心甘情愿被套上了鞍。
傅可问他:“哪天有空,让我见一见孔晗和孩子?”
“再说吧。”傅兰斯不耐道:“你别去吵他。”
傅可只能无奈摇头,自己这儿子经过几年磨炼,护食的性子还是不改,生怕他把孔晗怎么着。
见不到孙女,他心里很是焦灼,可碍于傅兰斯的脾气,只得让步,勉勉强强装了一车婴幼儿用品,让傅兰斯带回去,又想到孔晗生育辛苦,让秘书去办手续,将一处豪宅过户到孔晗名下,加上一份理财基金,勉强补偿。
午休时分,傅兰斯接到一通陌生电话。
也不知道是谁走漏风声,知道他回国,高中同学联合起来组了个局,邀他晚上参加同学聚会。
他说没空,便有人提议说改到下午,竟获得一致认可。
事情就这么敲定下来。
这些人当初未见得和他多亲厚,现在知道了他的成就,却对他有了很大改观,嘘寒问暖,不停试探他和恐怖分子周旋的细节,把他那段惊惶不安的日子视为传奇。他们难以想象,自己在窗明几净的大学里宁静学习时,班里曾经最纨绔的同学,在遥远的国度和黑帮博弈。
他都不知道消息怎么传出来的,这种事不会有官方说法,平凡的事在流言中,被传得神乎其神。
他成了聚餐的焦点,被视为英雄。
听着一声声赞美,他突然有种冲动,要是孔晗和他并肩站在一起接受荣光,那该多好?他和孔晗万般小心,容忍了所有龌龊,化解了他人的错误,才换得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可孔晗明明是受害者,难道要在此后几十年都隐姓埋名、委委屈屈活着吗?
这念头一产生,就时刻警醒着他,要为孔晗正名。
偏有个同学,好巧不巧,提起孔晗,叹道:“可惜班长不在,当初我们这些同学里,和兰斯你关系最好的就是他了,竟然在高考前离奇失踪,好可惜。”
傅兰斯一时失神,手中酒杯险些掉了,他晃了晃接住,洒在了衬衣上。
“没事吧。”陈昊凑上来,狐疑地看了看他:“说起来,孔晗失踪那天还是你送他回家的呢,你一点头绪都没有吗?”
当然有,是他把孔晗藏进地下室,找了身形像孔晗的人,伪造出孔晗离开的假监控视频,之后带着孔晗,远离风暴中心。
“有的话,早就告诉警察了。”他面不改色地撒谎。
“也是。”陈昊揉了揉眉心,曾经他无忧无虑是孔晗的小跟班,可孔家的变故影响的不止孔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