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求不得
哇哇,哇哇新生儿的啼哭声越来越大。
郑小宝站在一旁看母亲从宋家小姐怀里抱过婴孩,打开襁褓分开乱蹬的小胖腿,笑得合不拢嘴。
老爷,是男孩。
郑家有了后。
母亲把婴孩递到郑谦业手里,抱抱你儿子。
郑谦业接过柔软可爱的婴孩,修长的手指捏了捏他肉嘟嘟的脸蛋。
嘿嘿嘿婴孩停止了哭泣,小手抓住他的手指咧开嘴笑,噗噗的声音,像是在叫爸爸。
郑谦业的心化了,肯定化了。
母亲父亲宋家小姐都这么想的,这个孩子会留住他人的。
乔曼。背后有人叫住了她。
沈愚。她回过头,见到了对她微笑始终如一的男人。
她泪如决堤,还是坚强地用手背抹干。
请我吃饭,请我喝酒好不好。我好饿,好渴。
好。
这是沈愚第一次带女人回家。
想吃什么?我给你做。
红烧肉。她说。
好。
沈愚是个木讷的人,不够风趣,不解风情,幸好,他会做饭有厨艺。这样的男人少,尤其在有钱男人当中,少之又少。
乔曼在他家里闲逛,酒柜摆的许多酒瓶落了灰,茶几上摆的也只有生意相关的报纸和书籍。墙壁不挂美女画报,柜子不摆百合花。诺大的别墅简单单,空荡荡,如果没有她来,那就只有他一个人。
你不寂寞吗?
沈愚摇头,每天工作都做不完,哪里有时间寂寞。
他把猪肉切好块,补充,不,也不是,每天晚上躺在床上,会有点寂寞。
想女人?
呵呵呵沈愚傻憨憨地笑。
油锅下了八角花椒酱油,煸炒带皮的五花肉,加了热水,咕嘟咕嘟煮起来。
要炖一个小时。
乔曼拄着下巴,看他。
他说得没错,我就是变态。
我知道。
知道你还喜欢我?
因为,我可能也是变态吧。
嫁给我,让我照顾你。沈愚不是单膝下跪,而是双膝,从裤兜掏出一枚花生豆大的火红钻戒。
好半天,乔曼没有开口应还是不应。
他拿起她的左手,把钻戒套进她的无名指,往他的裤裆摸去。
行吗?
丽天舞厅的白牡丹说得不对,沈愚那地硬得很。
我叫郑小宝。
沈愚像捧着什么易脆的宝贝,抱着她不敢用力。
我叫沈愚。
郑谦业是我哥。
嗯。
我喜欢他,这辈子只喜欢他。
我不在乎。
我想见他。
好。
红烧肉熟了,他盛出来,端在她面前,拿筷子小心夹起一块,吹了又吹。
不烫了。
她第一次把红烧肉嚼碎了咽入深喉。
原来红烧肉是这个味道,他说,我胖得快抱不动我了。
1937年五月,沈愚把聘礼送到了郑家。
三年没回家,现在晓得回来?郑老爷不好再说什么,你亲娘去得早,没人教养,不怪你。
宋家小姐头发也剪短了,从矜持的小姐成了端庄的妇人,她抱着儿子出来。
小志,叫小姑。
小姑。
乔曼从手包里掏出个金镯,套在他的手臂上,学着曾经郑谦业的手法捏他的脸蛋。
他是沈愚。
谦业才回来,过几天还要走,小妹,你帮我劝劝他。
乔曼注意到了,她的脸颊是憔悴的,眼眸是湿润的,可她心里还是嫉妒她,至少她曾经得到过,还有了他的孩子。
沈愚陪着郑老爷聊男人的事,看能不能把郑家做的布匹生意做到上海。强强联合,沈老爷自然是喜欢小宝带来的女婿。
哥。乔曼推开门,看到郑谦业在收拾行李。
小宝。
郑谦业回头,合体的真丝旗袍紧贴在她身上,暗紫色的秋草花枝显得她成熟了许多。时髦的推云纹卷发别着精致的银发夹。
漂亮了,长大了。
郑谦业伸出手臂想抱她绕一圈,最终放下了手。
他对你好不好?
哥。
他不再抱她了,轮到她主动了。
乔曼扑进他怀里,死死抱住他的腰,贪婪地闻他身上熟悉的味道。
小宝。
他揉着她的头发,别这样,以后常回家,哥给你做红烧肉。
你还是这么瘦,在外面吃得不好吧。
郑谦业喜欢小宝的,他或许也需要放纵一把,粗糙的手掌摸她的后背,一把骨头。
小宝好想你。
哥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