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包

第二百四十七章 宣判(三合一)

+A -A

    究竟为什么?!



    “原告高井雅彦,代理人北原义一、宫川佐枝子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代理人古美门研介、第三人代理人黛真知子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之中,被告主张其已依据取得时效制度,取得涉案被占据土地所有权,于法无据。取得时效制度要求,无权占有人需以行使地上权之意思占有土地。酒店立柱侵入他人土地的客观外表事实,无法得出酒店系以行使地上权之意思,占有土地。被告未达举证要求。”



    就在这个时候,面前像是有一只手突然晃了一下,花田不由得抬起头来。



    “原告高井雅彦与被告赤木酒店集团、德川启治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本院于11月23日立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12月23日,12月24日,12月25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



    像是在深海中的少女,也感受到了一丝从海浪上方穿透过来的阳光。



    刹那间,法庭内的人群,顿时全都站了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花田感到身边的世界像是在逐步的失去光彩,变得灰暗。自己仿佛堕入一个深海的囚牢之中。在蓝水底下,听不见声音,看不见光线。有的只是海底深处的巨大压强,在不断倾轧自己的身躯。自己的人生,就像是深海底下的世界,只有单调和贫乏。



    其……其实,没有赢……也没关系的……



    “另查明,大化43年,即二十三年前,新宿区土地登记所测绘大队曾发出地界复丈图。在该地界复丈图中,将涉案立柱土地,划为酒店所有。”



    “我们一定会赢。”



    “东京高等裁判所,一审民事判决书高[68]0982号。原告:高井雅彦。原告委托代理人:江藤律师事务所律师北原义一,江藤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宫川佐枝子。”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告高井雅彦名下拥有一片球场。不动产证编号为A58233507号。其中涉案不动产上的地上建筑所有权为原告所有。土地所有权登记者尚为原告父亲高井安宏。原告父亲已经逝世,相关的土地继承事宜,正在办理中。被告一赤木酒店集团、被告二德川启治,共同拥有一幢名为‘将军大酒店’的建筑物。在今年11月份的地界测绘中,原告发现被告一、被告二名下的建筑物侵入原告的土地之中,占据两平方米。经查,该建筑物为酒店承重柱。”



    因为……因为自己的人生……就是这样了……



    打门球这种梦想……也许……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有……



    江田法官握着手中的纸张,站立于审判席后,宣判道:



    “被告一:赤木酒店集团,法定代表人:赤木龟三郎。被告二:德川启治。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古美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古美门研介。”



    法庭中间的书记员,正色道:“裁判长入席,即将当庭宣判,请全体起立。”



    法槌敲响。



    “第三人:青叶台公寓业主委员会。第三人:百乐滋味餐饮会社,法定代表人:三谷由实。第三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古美门律师事务所律师,黛真知子。”



    也许……也许,这就是……宿命……



    花田的喉咙微微哽咽了一下。



再而三地那么残忍地对待自己?!



    就在这个时候,法庭暗门的指示灯亮起。七位裁判官从暗门中出现,缓缓步入裁判席之中。法庭的氛围再度变得肃穆起来。步入审判席的江田法官,手中已经拿着一张A4纸,上面就记载了该案的一审判决结果。还未等书记员维持纪律,法庭内的声音便已全部安静下来。



    一……一定又是在骗我吧。



    “咔!”



    这位律师的手语如是说道。



    花田的手掐住自己的膝盖,力气加得越来越大,头埋得越来越低。



    “就酒店立柱侵入原告土地事实。被告已提供相应地界复丈结论图,证明酒店系有可能信赖土地登记所的测绘结论而作出施工。该证据虽不能证明酒店无侵权意图,但已动摇原告主张成立酒店成立侵权主观意思的可能性。原告应当进一步提供证据,以反驳被告的主张。”



    “本院认为,原告虽只有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但基于房地一体的法律原则,对于侵入土地的占据物,亦得提起诉讼。涉案土地虽处于被查封、被执行的状态,亦不影响原告提起排除妨害诉讼,阻却他人侵权行为。”



    “你也可以继续打门球。”



    那位叫做北原的律师不知从何时起,走到了自己的面前。他的脸上还是挂着那副笑容,只见得他又抬手比划了一下,打出了手语,打出了这间法庭内,只有门球队少女们才懂的一门语言,一门无声的语言。


【1】【2】【3】【4】
如果您喜欢【我的书包】,请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