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刀,买卖起来就非常随意了。那种刀非常简陋,就像是一个带着手柄的铁片,一旦表面沾了水,很快就会发生氧化反应。但它也有优点,那就是轻便,随便用塑料袋一裹,就能装进口袋里,而且它还算锋利。它用不了几次,但已经足够了,我也就只用一次而已。”
“你专门去买了刀?”沈亭暄问。
“对啊,”白爽点头,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思考,她终于选定了一款适合自己的高光,开始小心地在脸上涂抹起来,“那些人不都是这么死的吗?”
“那为什么要杀焦永兴?”沈亭暄盯着她的侧脸,看她眉头微皱,便提醒道,“那个保安,你们抢了他的电击棒。”
“哦……想起来了,”白爽道,对着镜子眨了眨眼,“有更好用的武器,为什么不要?而且那个人也不是什么好人吧,随便就带着这种危险的东西在大街上走,稍微喝一点酒,就发起酒疯来,这种人应该落得什么下场,难道他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沈亭暄默然。
“不过好在他的武器还算不错,省了我不少力气。到了和那三个人渣约好的那天,我和傻大个就假装成一对父女送上门去。我观察过他们,知道那间房子是那个戴金链子的男人的,他通常会来的比其他人早一些。我们对了暗号,他把门打开,傻大个就冲了上去,一拳打在他太阳穴上,当下就把他打倒了。我紧接着进去,把门关上,然后就看着傻大个用那把买来的水果刀,一刀刀把他捅死了。
“那个人大概到死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就这样突然丧命的吧。”白爽冷笑了一下,“那个女的来的很快,几乎就在男的断气之后的几分钟,她就到了,她在门口一边敲门,一边叫着那个男人的名字,听她的声音还很开心,不过她很快就知道,等着她的是什么了。”
“是你用电击棒对付她的。”沈亭暄低声道。
“没错,是我,因为我想亲自杀了她。”白爽大方地承认了,“我把门打开,在她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时候,我就已经用电击棒打在了她身上,她在一瞬间就失去了行动能力,整个人倒了下去,然后就看到了刚刚死了没多久的那个男人。她的那个表情啊,到现在想起来我都觉得太好笑了。”
“为什么呢?”
“什么?”
“为什么要亲自杀了她?”
白爽沉默了一下,似乎也陷入了短暂的沉思,她和沈亭暄一样不解。
半晌之后,她才又一次开口,声音低得如同喃喃自语,“女人……为什么也会做这种事呢?如果男人是出于那种磨灭不掉的动物性,那种低级、肮脏、龌龊的原始欲望,那么女人呢?她们明明更有母性,更有同情心和爱,所以难道不应该激烈地反对这种事吗?怎么会…对这种事发自真心地喜爱,甚至是乐此不疲的参与呢?”
说到最后,她的声音几乎已经听不见了,几个字才到嘴边,就被流动的空气吹散。
她低垂着眼眸,像一副不真实的画,或者太过逼真的娃娃,只有偶尔睫毛的颤动证明了她是个鲜活的个体。
“……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从我第一次遭遇这种事,到我把刀子捅进她的身体,热热的血流到我手上,我也没想明白。怎么会有这种人呢,明明血是热的,但心却是冷的。我被这个问题困扰了很久,然后才有一些模糊的结论。
“——她们才不是女人,甚至连人也不是,她们和我一样,都是怪物。
“但我绝对不会变成和她们一样的怪物。”
第138章 终归虚妄 26
“现在我们再倒回来看许磊一案。在这件案子的最后,我们针对许磊的话进行分析, 结合当时种种的证据, 做出了这个团伙的人员构成应当是两个大人、一个小孩这样的判断,而现在我们知道实际上并没有第三个人,我们以为的那个掌控者温迪, 其实就是许磊一直带在身边的小女孩。——那有没有什么细节或者证据来进行进一步的佐证呢?”肖正宸问, 而后又微微一笑, 接着回答道, “当然有。”
“首先我们来回忆一下许磊的口供。”他翻了翻自己的笔记本,和其他队员的不同, 他的本子上通常只记着寥寥数语, 而且每个字都很大, 却和他本人的跳脱一点都不符, 而是意外的端方,“在许磊的世界里, ‘欣欣’其实是两个人, ——他几年前走丢的女儿,和当时跟一起作案的温迪, 所以, 许磊说的话,在很大程度上是同时影射她们两个人的。比如在被问到欣欣去哪里的时候, 他说‘欣欣不见了’, ‘被带走了’,而且‘再也回不来了’, 前两句是在说他的女儿,而最后一句,则说的是温迪。他自己心里清楚地知道,随着案件的一步步告破,温迪把他当成替罪羊丢下,自己跑了,所以‘再也回不来了’。”
“那这么看来,我们当初以为,他说‘欣欣去买早饭了,为什么不回来’并且崩溃大哭的时候,说的是他女儿走丢那天发生的事,其实是不对的,真正的情况很可能是温迪在当天,或者更早以前就已经决定要抛弃许磊了,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