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里,看着凉了一半的那缸白米饭,已经空荡荡的餐桌,闫雷霆没办法,只能去厨房翻箱倒柜,找出了以前父子俩懒得做菜应付的一缸酱菜,就着白米饭大口大口往嘴里塞。
吃惯了儿子每天打包带回来的香喷喷的卤味小菜,这会儿再吃这缸不知从哪里买来的腌菜,总觉得没什么味道。
说起来那家卤味店还真了不得,不仅卤味做的好,就是那些下酒下饭的小菜做的也是一绝,尤其是那酸黄瓜,想着那酸爽的味道,闫雷霆的胃口总算好了点。
今天养猪场还得宰五头猪送去收购站,不吃饱点可没力气。
一缸米饭吃了大半,闫雷霆抿下最后一口小酒,重重打了声饱嗝,幻想着美味,就着腌菜,一不小心吃太多了,有点撑。
不过好在被儿子抛弃哇凉哇凉的心,总算因为那几盅酒而暖和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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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怎么没回家吃饭,差点没把你老子我给饿死。”
闫老屠在养殖场冲了个凉水澡,洗干净一身的血气回到家里,就看到放学回来的儿子坐在餐桌上,面前摆着几袋卤味,正大口大口的扒着饭,狼吞虎咽的模样就跟饿了三四天似得。
“中午没吃饭?”
闫雷霆急了,别看他在儿子面前基本上不端当爹的架子,父子俩往日里相处的就和兄弟似得,可对于这个妻子用命换来的儿子,他比任何人都珍惜。
“吃了,没吃饱。”闫肃板着一张脸,都怪他的小姑娘吃饭的时候一直偷偷看他,害得他都不好意思再去打几碗饭了。
“钱不够?我那柜子里不还有几百块钱吗?”
闫雷霆皱着眉,他这个儿子的胃口是他们老闫家男人祖传的,一顿饭不来个几斤米饭根本就吃不饱。他想着难道是儿子给他省钱,感动的同时又想拍他一脑瓜子,家里还缺他那点吃饭的钱吗。
闫老屠现在的心情很复杂,中午积攒的被抛弃的老父亲的怨气顿时就没了,看着儿子吃着开水泡的中午剩下的米饭,当下就撩起袖管要去蒸一缸热腾腾的米饭。
“饭我已经煮了,我还买了你最爱的猪头肉,爸,你先坐下来喝几杯小酒吧。”闫肃挑了挑眉,黝黑的眸子看着亲爹。
剑眉星目,英俊帅气,小小年纪就已经初现男人味,闫雷霆觉得这点儿子也随他,尤其是今天儿子难得体贴,他一坐下,连酒都替他斟好了。
抿了一口酒,再就上一口香喷喷的猪头肉,本该是一件再惬意不过的事,可闫雷霆总觉得怎么就那么别扭呢。
他略显惊恐地看向了一旁的儿子,他不是在憋什么大招吧。
“爸,我想初三再重读一年,我要考一中。”闫肃放下碗,很严肃地对着亲爹说道。
“没发烧吧?”闫老屠伸手探了探儿子的额头,今天这孩子有点反常,不仅替他斟酒了,居然还叫他爸,以前不都老头老头的喊吗。
“闫肃啊,别给自己那么大压力,爸从来也没求过你靠念书出人头地啊。”闫雷霆放下酒杯,本来么,他这个当爹的也就初中学历,都说青出于蓝胜于蓝,别说一中了,儿子能随便考上哪个高中和中专就成了。
而且站在他的角度,儿子能把闫家人的本事学的十成十,读书其实也不是多么重要的事了。
“我要念一中。”
闫肃是很正经的,他的小姑娘念书那么好,次次都考第一名,将来一定是念一中的料,他要是复读一年,不仅能和她多在一个学校相处一年,等对方念高一的时候,他正好升高三,再好不过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那么喜欢她,可眼睛长在自己身上,对方一出现就不由自主的被吸引过去,作为眼睛的主人,他控制不住它啊。
更重要的他的小姑娘长得那么可爱,白白的,粉粉的,胖胖的,比全世界最可爱的小猪仔还可爱千万倍,要是没看牢很容易被别的大尾巴狼给叼走。
闫肃在心里感叹,时间过得太慢,想要把小姑娘叼回家,还得再等好多好多年。
闫雷霆不知道自家儿子一本正经的脸皮下幻想了那么多不正经的事,只当儿子读书读昏了头,误了正道。
“儿子,你老子送你去念书不是真的让你念书啊。”
闫雷霆饶了饶头,看着认真的儿子一时间也不知道怎么劝解他,平日里闫肃更多的时间还是跟他一起泡在牲畜堆里,成绩只能算中游,这样的水平考个高中还是可以的,可要想考上最好的一中,还是有点差距的。
“爸,你别劝我,我会好好念书将来孝敬你的。”
闫肃已经打听到了,他未来的老丈人是大学生,这样的书香世家一定很注重未来女婿的身份,虽然家里的活不能落下,可最起码他也得考上一个不错的大学,这样将来才和他喜欢的小姑娘般配不是。
他不需要儿子好好念书再孝敬啊,闫老屠都快咆哮了,忍不住握着儿子的双肩呐喊。
“你可是要继承养猪场的男人!”
想想不对,又跟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