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的却是一名留满式长辫、带瓜皮帽的先生。这名先生叫吴爱国,身边站着的马褂伙计叫费东。
达博的妻子把小婴儿抱到先吴爱国面前。婴儿的小手使劲儿挥着,裸露在外的皮肤竟是覆满了白色的毛发。
“多杰还小,不会化形,等过两年就好了。” 达博逗弄了会儿襁褓里的儿子,转身庄重地敬了吴爱国一杯酒。
“如果先知所言是实,那我野人一族的自由就指日可待了。”
两千年前,巨野人族族长和一名误入神农架的猎户打赌,要是猎人输了,就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要是他输了,就可以答应猎户一个力所能及的愿望。野人自然是以为一个猎户,最多是要一些山珍野味,反正那些山里多的是,就算是灵芝也好采。结果他却要求他带着全族去往后藏守山。既要防止外人进入,也要防止张氏一族离开。
猎户自然是赢了。谁能在先知立的赌约里取胜呢?当时的先知不像今天需要隐姓埋名,扮成猎户的吴淼即是当朝重臣,也是一方富豪。他赠了野人族十多位貌美婢女,又以金银各十担将他们送往锡金雪山。
两千年了,先辈的话传到后辈这里,总是要失些威信的。
张强给了他们承诺。
年轻一辈习惯了人类社会的便捷,谁还想回山做野人?而且高原雪域,总是贫苦的,年轻人也想出去见见世面,感受感受这传说中的花花世界。
随之而来的是先知的报复。
丹增记得的,他小时候那场可怕的蛇瘟,一口气夺去了百余条人命。
他那时候在县里念小学,一个月才回一次家,反而幸运地没有出事。但那些和他一起长大、一起玩耍的小伙伴却都不见了,变成了村外一个个小小的土堆。
听说他们死的时候极度痛苦,四肢尽断、流着血泪。
棺材那么小,一个并着一个,从村头排到村尾。他们到最后连个墓碑都不能有。
他有时候会想,这些先知,到底是害人还是救人呢。
故事里的吴爱国是吴言的曾曾祖父,1851年,他随着广州的商船前往澳洲,成了淘金热中的一员。一开始日子想必是不好过的。金子越来越少,华人越来越受歧视的时候,他先是用赌馆赢的钱开了间杂货铺。后来又做了外贸,从中国进口丝绸和茶叶到澳大利亚。从一名淘金工人摇身一变成了商行主,生意做到最大的时候还有了自己的船队。
后来吴家是怎样开枝散叶,又是如何从澳洲迁往美国的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费东在送吴爱国上船后就没再见过他,两人也没有任何联系。直到特情局找到他,让他帮助寻找新的先知。
其实他一开始看中的是先知的另一脉“黄金瞳”。东方先知一共有两脉,“孟神通”的能力传给长子或长女,他们可以通过梦境看到即将发生,或曾经发生将要影响未来的事件和情景。而“黄金瞳”一脉只传女儿,她们可以看到某个人的过去和未来。
当他找到“黄金瞳”一脉时,发现上一代的先知夫妇早已因车祸去世,留下的两个女儿在被送进福利院后被人一起收养了。但是当时的记录不全,加上收养她们之人似乎是故意抹去了许多痕迹,就算费东花了很多时间用了很多人脉,也没能找到她们,直到刚刚。
“周晓月是我妻子。”况天佑抚着左手无名指的戒指开口。虽然没来得及登记,但他况天佑这辈子,只会有这一个女人。“她有看见一个人过去和未来的能力。”
站在人群最后面的一个老妇推搡了把自己老头。
“还不是你个老头子,人家诈你两句就什么都说出来了。”
“哼!不说出来?不说出来现在那张家村的人都敢到我们地头上动手了!都多少年了,这事早该了了。”
七年前。
“况大哥你别找了,姐姐已经死了!” 达宁说着摘下了自己上个月开始一直戴着的有色眼镜,眼镜下原本棕色的瞳仁成了奇异的浅金色。
本来在周晓月身上的先知之眼不知以何种方式转移到了达宁的身上。
达宁姓周,十二年前周晓月失踪时刚满十三,是周晓月的妹妹。
她在北市的火车站拦住他,告诉他晓月已经死了。
每年夏季他都会请半个月假,再加上十天年假,勉强能凑小整个月。每年他都去同一个地方——南康乡。晓月是在那里失踪的,不管有多少人告诉他晓月已经死了,只要没有看到她的尸体他就不会死心。
只是当看到达宁眼睛的颜色时,他死心了。
为了遮掩自己不同于常人的瞳色,晓月一直戴着有色的隐形眼镜。他们互许终身的那一晚,是他第一次真正看到她的眼睛,也是他第一次知道关于先知的故事…和责任。浅金的瞳色只有在上一任先知亡故后才会传给继任先知,而继任的先知会在得到能力的当晚做一个梦,那是前任先知的临终之言。
“姐姐让我带话给你,不要找她,不要再去南康乡,那个世界的事情不是一般人可以管的。好好生活,等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