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时候,向阳跟沈天朗是同学,跟薛梅梅也是。
三个人都就读于莲花庵警官学院,只是不同系。
薛梅梅是沈天朗的女朋友,却跟向阳没什么关系。
大学时候的沈天朗是个风云人物,长得帅,学习好,还是学生会副会长兼篮球社骨干。每每有沈天朗参加的篮球比赛,看台上便坐满了观赛的女生,每一个进球必然都伴随女生们掀翻屋顶的尖叫。
长得美,学习好的薛梅梅同样是女神级别的学霸,比起沈天朗来也只差了一丁点,而这微不足道的一丁点,一个警察局长的父亲便补得绰绰有余。
相形之下,向阳就不那么出彩了。
平心而论,向阳长得不差,而且他虽是小地方来的,能够考入莲花庵市警官大学,也是名列前茅。
但跟沈天朗薛梅梅这样耀眼的人中龙凤一比,向阳的文化成绩便显得有些平庸了。再加上家境贫寒,吃的穿的用的都没法跟人比,向阳总带着一股子没见过世面的质朴劲,一下子淹没在人堆里。
向阳有时候跟沈天朗薛梅梅一起吃饭,但也就是男神女神和男神室友一起吃饭罢了。
可以说,向阳顶着“沈天朗的室友”的头衔,把本该青春萌动的四年大学生涯,活活过成了背景板。
大学四年,沈天朗和薛梅梅是人人称羡的一对。
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在磕CP,没有任何一个人怀疑他们的爱情会从象牙塔走到婚姻殿堂,修成正果。
除了向阳。
打从第一眼见到薛梅梅,向阳便喜欢上了薛梅梅。
薛梅梅漂亮,时髦,最重要的是有个有权有势的局长父亲,这都是向阳十分看重的。他深觉得,只有娶一个薛梅梅这样才貌家室的女人,才不枉费了结婚这件事。
但就跟向阳一眼看上薛梅梅一样,薛梅梅一眼就看上了沈天朗,穷追猛打,紧追不舍。
是的,是薛梅梅追的沈天朗,薛梅梅跟沈天朗同届,她一进学校就看中这个帅气出色的大男孩,追得热热闹闹,轰轰烈烈,一度是好几个系茶余饭后的谈资。
就连教《犯罪人文史》的教授,都会在课后打趣沈天朗到底什么时候才肯答应人家姑娘的追求?
后来薛梅梅跟沈天朗确定了关系,薛梅梅还去给教授送进口巧克力,答谢教授的推波助澜。在沈天朗的事情上,薛梅梅一向是很舍得用心,这跟后来,她和向阳结婚后的做派大相径庭。
向阳喜欢薛梅梅,但他深知道,沈天朗一日在,他一日就没有希望。
向阳便嫉妒起沈天朗来,他嫉妒得抓耳挠腮,嫉妒得抓心挠肺,嫉妒得面目全非。
有一天,一群混混在僻处把向阳堵了,放话不想挨揍,就把沈天朗叫出来。
这群混子是在附近的综合市场收保护费的,跟向阳这群还是学生的警员后备役很是起了些冲突。
但向阳在警官大学里活得如同个挂着“沈天朗室友”头衔的人形背板,在混子面前自然也是不入流的人物,混子们堵向阳,只是为了逼着向阳把带头的沈天朗骗出来,杀鸡儆猴。
向阳的身手,不能正面硬刚,跑总不是问题的。
但他看着虎视眈眈的混子,鬼使神差的答应下来,打电话跟沈天朗说吃饭。
沈天朗来了,他以为真是吃饭,还带着薛梅梅一起。
沈天朗的身手也不是吃素的,但他要护着薛梅梅,又顾忌向阳的安危,就被混子一块拿了。
这群混子说是要给沈天朗点颜色瞧瞧,但他们平日不过收点保护费小打小闹,要缺胳膊断腿甚至闹出人命来,沈天朗到底是警官大学的学生,性质就太恶劣了,追究起来不是闹着玩的。
混子一阵商量,终于商量出个不伤筋动骨又足够恶毒的损招来——当着薛梅梅和向阳的面轮奸沈天朗。
当然不是所有的混子都是基佬,其中不乏一开始嗤之以鼻的直男。但那个气氛太淫靡了,沈天朗被扒光了,压在破屋肮脏的单人床上,一根鸡巴刚刚抽出来,下一根鸡巴就狠狠地插了进去,腚眼被日得肿胀绽开,臀瓣上全是迸溅状的精水,嘴巴也不闲着,射得时候被爆得满嘴满脸都是。
沈天朗生得漂亮,皱着眉毛满脸苦楚的样子,就连本来对男人屁眼不感兴趣的混子都看硬了。
混子摸着胯下硬邦邦的鸡儿,团团围住沈天朗,之后,就是噩梦了。
噩梦般的三天,三天里,混子们夜以继日鸡奸沈天朗。
要是沈天朗反抗,混子们就揍向阳或薛梅梅,直到沈天朗放弃反抗。
混子们饿了就让薛梅梅和向阳轮流去买饭,渴了就让他们轮流去买水,只让一个人出去买东西,还扣着两个人质,也不怕外出的人跑了,吃饱喝足便继续鸡奸沈天朗。
混子们能歇,换着班轮流地日沈天朗,沈天朗却不能歇,浑身的洞都得随时敞着迎接混子们的鸡儿。
吃饭的时候得挨日,喝水的时候还在挨日,就连尿的时候,也要夹着混子的鸡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