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早上开始,余就觉得肚子坠坠的,很不舒服。距离预定产期还有一周左右,他便没多说,想着能忍就忍下来,像往常一样送宋椒出门上早课,再顺便去菜市场买点新鲜的蔬菜水果。
去的时候有宋椒搀着,倒也没太难挨,等买完菜回来,手里拎着东西,竟连这么远点儿的路程都走得十分艰难,走到巷口时,他不得不留下来休息,撑手扶墙,揉按着不安的孕腹,试图缓解胎儿踢打的疼痛。
他的肚子越来越大,只有坐着岔开腿才能看到自己的脚背,浮肿难看的大脚,用力按还会留下一个半天回复不过来的小坑。
他已经将近三个月没再服侍妻主了,甚至有时还要她帮忙疏解。其实他的身体也不是不行,只是每每看着自己浮肿的身体,以及带着浅淡妊娠纹的孕腹,他都说不出要以身侍奉的话来。所幸他还有一对能够产奶的乳房,能够时常和妻主练习如何给新生儿喂奶。
然而这是不够的。人说娶夫成家,不就是为了能够有人料理家事,回到家里能有口热饭吃,而与他在一起,小妻主不得不放弃与同学的集会娱乐,一下课就回来,生怕他大着肚子哪里磕着碰着,或是有什么做不到的事情。
这种时候,他当然不能推拒。她愿意对他好,肯顾念他的想法,他非但不领情,还要扭扭妮妮推三阻四,会让女孩的热情浇熄,也会背离自己的心。
“哥哥,你分明很高兴。”
她平静如水的眼睛有看穿人心的魔力,总能直击心脏,说出他不敢承认的话来。他是高兴的,他也能像那些被羡慕的男人一样被妻主疼爱着,还能够在身材丑陋畸形时获得这样全心全意的陪伴,这是多少男人求都求不来的福分。
不过,与其把功劳归于那个见死不救冷漠之至的上苍,和遇见宋椒之前从未眷顾他的所谓幸运,不如说是她拯救了他,从那种暗无天日毫无希望的生活里。
他听说有些地方夫侍要给妻主随葬,若是孩子尚幼无生存能力,便带着孩子一同赴死。他之前生活的地方有一个人男人带着孩子逃了出来,就住在隔壁的隔壁,不过他和那个沉默寡言的男人未有甚交流,只在别人谈闲话时听说过那个男人的事情。
禁止随葬的法律在他出生之前就出台,没想到现在还有封闭的村落仍然保留着这样的习俗,他见到那个男人时,心里想的是这个。然而他又有什么闲心去掺和别人的事情,他的现状和封闭村落里的男人相比,不过是半斤八两罢了。
如果妻主当初也和他一样冷漠麻木的话,或许就不会对他生了恻隐之心,花掉所有积蓄将一个年纪这么大的男人买回家。让他上床睡觉,给他吃热的炒饭,还买药治他的外伤。
即便是成了孩子的父亲,他也仍然提心吊胆,不是她没给到足够的安全感与爱护,是他自己不明白,这样毫无闪光点的自己有什么理由可以得到这样温暖而纯粹的爱。
长久的精神打压让男人彻底丧失了自信,他能感受到温柔与爱意,也积极的做着回应,但却意识不到自己的努力与付出。
其实他也有很多优点,他温顺乖巧,勤劳贤惠,还很善于忍耐。即便自身不是很积极乐观,但也从不抱怨和丧气,即便是说他听不懂的内容,也会带着微笑认真倾听。
他没有任何的社交圈,也不想要与除了妻主之外的人有过多牵扯,只想全心全意守着他的爱人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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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和你在一起时我很高兴,但是你怎么总是看起来好像没有很高兴呢?”
“妻主高兴,奴就高兴。”
他不像弟弟那样嘴甜会说话哄人,也不会说违心的谎话。
她使坏舔了一下他的喉结,嗔怒着说他学坏了。被戏弄到喉咙发痒的男人咽了一口口水,隔着硕大的孕腹,抱着怀里年轻窈窕的女孩不敢动弹。
“奴,错了。”男人闭上眼睛,喉结滚动,声音沙哑难堪。
妻主说他错了,他就是错了,要怎么罚他都可以,只要不惩罚他要拿走肚子里的孩子。怎么玩都可以,只要不过火到会失去他和妻主的第一个孩子。
“真乖~”她奖励的摸了摸男人的脑袋,他乖乖的低下头来任她抚摸,温顺得像是老家的大黄狗。
“如果,当初买你的是那个女人,你也会这样乖吗?”
她说的应该是在她来之前被拉住的中年女人,那个中年女人只看了一眼他的胸口,就看出他根本不是处子,甚至还曾怀孕产乳,厌弃地走开了。
“为什么会这样想呢?”
“嗯……因为,感觉,你就是这样善于忍耐的人呢。”
“奴……不是木头,妻主大人,如果奴好好听话的话,您不会卖掉奴的,对吗?”
“怎么会?所以你是一直在担心这个吗?嗯……说实话,我还是不太能接受人口买卖。”
但那个时候,买下他,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他看起来破破烂烂,那双和堂姐一样的眼睛里没有一丝生意,好像快要死掉了。而且,如果不是那双眼睛的话,她大概也是会漠然走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