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缤纷夺目。
既明给张秦柊斟了一杯茶,以手示意:说吧,什么故事。
张秦柊实在无法习惯这么清幽的环境,喝这么令人清醒的茶,说那些方便买醉酒醒之后忘得一干二净的话,沉默良久,断断续续将当年那破事说了。
既明听后默默扶额,道:“那你还真是活该。”
张秦柊讲得口干,默默喝茶。是吧,上辈人的恩恩怨怨,说多了根本扯不清,还不如就这么受着,还能换一个浪荡平安的逍遥。
既明拍拍他的肩头,道:“没事,以后你要是被赶出家门了,可以投奔我。”
张秦柊顺口嘴贱道:“那岂不是天天都能看见大公子了?”
既明瞬间变脸,拍在他肩头的手就势给了他脑门一巴掌,扇得张公子脸歪到一边满脸震惊不敢置信。既明安抚的帮他把头扭正,纠结片刻,道:“那我还是给你钱让你住杏花楼吧。”
“敬谢不敏。”张秦柊摸了摸自己肿起来的半边脸,咬牙切齿,“您还是先回家跟你舅舅认错罢。”
既然说开了,既明犹豫片刻,也顺势将自己的身世托了出来。
他娘和他爹的事说起来也很糟心。并非是什么秘密到不能说,只是难以启齿。
前面也说过既明他娘原本是谭家最受宠的小姐,却跟一个野男人私奔,再回到谭家就有了五六岁的既明了。自此便渐渐成了谭家一个可有可无的寡妇。
那男人其实并不是什么野男人,而是一名游荡江湖的剑客,应该还挺有名的。也没有什么正经名字,就唤作水行之,剑是把好剑,也叫水行剑。人长得剑眉星目,身姿挺拔,多年前途经南城,救了一名被山贼拦路抢劫的富家女子,就是谭小姐。谭小姐一见倾心,盛情邀请,剑客就还在谭家小住了两晚,谭家上下都对他敬若神明。谭小姐从小就是被家主父亲惯着长大,也不如一般闺秀那么矜持拘谨,便在夜里就向剑客表明心迹,剑客婉拒,第二天就离开了南城。
却不想谭小姐害了相思,日日盼望,又在几个月后遇到了重伤的剑客,便私自将他藏在南城的别庄里养伤,日夜照料。这样过来三个月,剑客也不好意思过多拒绝,两人之间就这么暧昧不清了。谭老爷也发现鬼鬼祟祟的女儿居然这么不知羞耻的窝藏男人还日夜都独处在一起,怒火攻心,两人大吵一架不欢而散。在某天,剑客的仇家追上门,情急之下剑客无法,只好带着谭小姐一起出逃。隔天再来的谭老爷对着人去楼空的别庄,伤心欲绝,自此不再过问。
就是私奔一说的来历了。出逃后不久,剑客和谭小姐就结为连理。但是江湖险恶,并非她一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女能够适应的,剑客武功卓绝,追杀的仇家数不胜数,最长的消停日子不过三个月,并且四处搬家。期间谭小姐还多次命悬一线,既明都差点被人摔死。两人便开始常常吵架,大多数时候剑客都是沉默的承受妻子的尖酸讽刺或辱骂,少数时候就带着既明出门晃荡教他武功。
最后一次,剑客为了救他们母子俩,将他们藏在山崖下的一处悬棺里,自己带着一大帮敌人往山崖的另一边去了。他们等了三天,小心翼翼的从悬棺里爬出来回到暂居的院子里,却再也没有看到剑客回来了。
谭小姐便疯了一样带着既明四处流浪打听,逢人便问水行剑去哪里了,我是他的妻子,这是我们的儿子半年下来,两人从粗布衣裳的平民,变成两个乞丐。剑客据说早就被一群什么门派给斩首示众了,连灰都没剩。
再后来的一天,谭小姐就像是忘了这个人一样,仔仔细细的将既明收拾干净了,两人日夜赶路,回到了南城。
富丽堂皇的朱门一开,俊秀红衣的骄矜少年的身影就这么直直撞到既明的眼里。将他一下子带入到另一个世界里。
??ノ想了一下,毕竟三对都要虐上一虐,不能放过既明和舅舅啊,而且这个故事里会引出一个重要的人物,对,就是既明的爸爸,没有死,而且会在以后出现回来的,为了最后的大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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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冬。南城流云观。
因着地理原因,山上早早的下起了小雪,引得不少人来流云观赏雪。庭院后山里不败的桃花只剩下枯枝,覆着一层薄雪,萧索中透着婉约的秀气,系上的红布条随风飘荡,隐约露出某些人的名字。无非是平平安安长长久久之类的祝愿,未必灵验,却依然有人前仆后继的为此期盼。
余洵燕吸了吸鼻子,又打出一个喷嚏——他昨天夜里受凉,想来是染了风寒。
俊俏秀丽的小公子锦衣缎带,外面裹着厚厚一层狐裘披风,墨发柔顺的披散在两侧,额头间绾着细小的链子,缀下一颗滚圆的白珍珠在眉心,眉眼温柔安静,一派懵懂。他昂头看了看枝头飘荡的红布,有些心痒的也想写些什么系上去。就在他踌躇犹豫时,另一个颇为富贵凌人的公子从走廊的另一头走来,歉意的笑道:“让燕子久等了,要不大哥请你吃顿素斋如何?”
余洵燕回身,怔了下,道:“啊?也没有等多久,谢谢大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