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书包

继续填坑的

+A -A

  这条路线被知臻安提前打点过的部落首领占据,因此走得很是顺遂。即使他们带着一群伤患,也并不耽误赶路的速度。在京城休整一月后,又赶路了两个月,到了锦城。

    陌生繁华的城池,崭新的府邸,热闹的集市。

    以及,新开的店面。

    这是张秦柊对知老板变卖家产顺便再三透露余洵燕吹枕边风的结果。地址在一个偏繁华的地段,名字叫众和堂,愿意继续跟着他的人都在那安家落户了,开张的时候还算不错。只是时间一久就发现这里太平和了,在朔方的时候张大夫手下都是缺胳膊断腿的重伤病患,要么是中毒快死的人士,这里都是伤寒上火之类的小病小痛,还有找他接生的。

    有一次余洵燕过来的时候还看到“张神医”在千辛万苦的哄一个富贵人家的小孩喝药

    休息时,张秦柊朝余洵燕道:“说起来,以前我还挺羡慕我哥他们的,整天背着药箱到处跑,到处都是需要他们的人。后来在草原上几乎大半都是为生计忙活现在倒是有点明白他们了。”

    见多了生死离别,人间爱恨,虚度时光挥霍无度就成了一项不可饶恕罪名。

    来锦城大概两个月后,日子就正式步上正轨了。

    这天张秦柊的异族伙计懒洋洋推开店门准备开张时,发现店门口停了一顶奢华到晃眼的轿子。周围人都并不惧怕,甚至还饶有兴趣的对着这顶轿子指指点点议论纷纷。直到轿子里的人轻哼一声,轿子边守卫的两个昆仑奴凶神恶煞的朝他们一瞪,那些人才慢慢散开。

    异族青年没见过这阵仗,用不怎么地道的汉话道:“哩们这是干撒子么?”

    然后他感觉到轿子里的人用锐利的视线从头到脚的扫了一遍,不屑的道:“他倒是越混越没个样子了。连这种货色都要。”

    “张秦柊呢?叫他出来见我。”

    张秦柊这人说他懦弱吧也不是,至少在这几年把余洵燕保护得还算可以,和气为主也比较刚。只能说他在离开南城以后特别是小燕看到他在雪地里坐了一晚之后,才逐渐改变吧。

    小剧场:

    既明:我和舅舅已经了,只要和我的老父亲再认个亲。

    知臻安:我和小燕的只差一场婚礼。

    张秦柊:呃。

    丘云鹤:我们的只差一个告白。

    :记得投喂一下我鸭~ε=ε=ε=~ ̄▽ ̄~

    --------------------------

    异族小伙子当年是个小部落的武士,才十五岁就差点战死,多亏初到草原张秦柊顺手救了一把,从此便死心塌地跟着张秦柊了。这一路很多跟随张秦柊的异族人最后还是离开张秦柊投靠草原其他大部落了,只有他和几个兄弟一直跟到了这里。

    闲暇时,余洵燕教过他一些汉话和汉字,都是基础交流用的。张秦柊这半吊子“首领”常常得应付那些部落首领,动不动就是“蓬荜生辉”和一大把狗屁不通的赞美,对方首领虽然不懂也听得开心,也用狗屁不通的汉话回了一大堆赞美,然后在彼此的尬聊中谈事。

    次数多了,小伙子私底下好奇这个“蓬荜生辉”是什么意思。余洵燕跟他解释了一大堆他都不懂,最后无奈的总结:就是神仙下凡自带金光把整个屋子都照亮了。

    于是他瞪着眼睛,中气十足的朝丘云鹤道:“欢迎哩来!蓬荜生辉!蓬荜生辉!蓬荜生辉!”

    丘云鹤迎面被他一吼,漂亮的脸扭曲了一瞬,但是又不能这么掉价的跟一个傻子吵,憋得脸红。

    岂止是那异族伙计,所有人在丘云鹤彻底走出轿子后都是被神仙定在当场一般,一眨不眨将目光黏在他脸上。只有那两个浑身漆黑的昆仑奴一左一右的护卫着他们的主人,大大方方闯进了众和堂。

    当年的丘云鹤就是精致华贵的美人相,自带着骄傲不可一世的光环,浪起来也没个边界,却总是不如谭筱岿。再过五年到现在,如璞玉雕琢,珍珠去沙,整个人都蒙着璨璨华光,精致的五官彻底长成,一颦一笑都有股自己的韵味,早已经超脱于当年的谭筱岿。

    不过这一届的南城大公子脾气相当烈,是个真正的暴躁美人,交际没有谭筱岿的玲珑手腕七巧心思,全靠美色和武力加上富得流油的家底——也算是简单粗暴的新路子了。意外的是那些尝惯了谭筱岿的达官贵人居然也跟着换了口味——换而言之就是被捧臭脚久了突然想犯贱。

    正巧张秦柊披着衣服匆匆自后堂赶来,对上横眉冷对的丘云鹤。

    “这、这是?”他瞬间懵了。

    面前金雕花瓶似的大美人看到他有一瞬的失神,很快重新抖擞起浑身羽毛,“恶狠狠”的瞪着他——即使看上去眉目依旧多情漂亮。

    ------------------

    新修的府邸里种着不少珍贵的花,都是工匠为了让府里四季都有花可赏而栽种的。

    上回余洵燕看到一种奇异又漂亮的花,心动间多看了几眼,知臻安便让人采下来送到跟前讨他欢心,事后他才无意


【1】【2】【3】【4】【5】【6】【7】【8】【9】
如果您喜欢【我的书包】,请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