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伦敦!
在听到这个词的时候,卡莫西斯瞬间睁大了眼睛,他明白了,他什么都明白了。
斯特拉曾经告诉过他,英国伦敦,这是她和普拉美斯约定的来世相会的地点。
而这个叫齐贤的人说他“死了几千年”,这意味着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千三百年。
斯特拉没有骗他,他没有死,即便躺在棺材之中,没有空气,没有食物,也没有水,甚至被埋进了泥土之中,他依旧没有死。
面前这个人,就是普拉美斯的来世。
他真的见到了普拉美斯的来世!
卡莫西斯激动得说不出话,但是齐贤显然完全不认识他,他又拿起了那个盒子,放在耳朵边上,不知道在跟谁说话。
说着说着,他就离开了这个房间,留下了那几个彪形大汉。
卡莫西斯想要出声拦住他,但是手刚抬起来,他便又放了下去。
算了,既然他已经与普拉美斯的转世相见,那还愁再也见不到他吗?
他现在应该冷静下来,好好去思考对策。
如果面前这个人是普拉美斯的转世,那么斯特拉
不出所料的话,斯特拉应该会在他的身边。
对卡莫西斯而言,只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他又要见到斯特拉了,说实话,他并不情愿。
不过,只要能就在这个名叫齐贤的人的身边,他并不介意再跟斯特拉好好聊聊。
反正他的诅咒终会应验,而诅咒应验之后,只有他能够最终留在齐贤的身边。
那些人叫他摘下身上的首饰,还要送他去什么地方。
既然知道了那个人是普拉美斯的转世,他也就放下了戒心,反正这些首饰戴着难受,摘下来就摘下来吧。
但是那些人还要他摘下“希望”。
他犹豫了,他不想让“希望”落入别人的手中,虽然这些人并不知道“希望”的用途,但是这是普拉美斯当初送他的礼物,叫他这么摘下来交给别人,他并不想。
那个人见他不愿摘,便抬高了声线催促他。他最终还是妥协了,摘下“希望”放进了托盘里。越是不愿意摘,越是容易叫人看出端倪,只要以后找到机会回来拿就可以了。
有人拿了件衣服来让他换上,这件衣服跟这帮人身上穿的长的差不多,难道这就是三千年之后的人的审美吗?跟普拉美斯刚登基那会儿也差不多嘛。
换上那件衣服之后,他们带他走进了一个大箱子里,箱子的门是反光的,还能自动关上。
忽然,这个箱子就很明显地往上升了,速度还不慢。
身边的人回过头,好像在跟他说:“别紧张”,这是他猜的,他听不懂。
即便如此,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颤抖的手。
箱子很平稳地停了下来,门再次打开了,外面却已经换了一副光景。
这是怎么回事?卡莫西斯还没想明白,又瞬间被门外的景象吸引了。
那些人推着他走出了箱子,他木然往前走着,眼中尽是这个新奇的世界。
很多辆他叫不上名字的东西整整齐齐地停在他的面前,那群人带着他坐上了其中一辆,将他挤在后排中间,唯恐他逃跑了。
放心,他是不会逃跑的。卡莫西斯调整了一下姿势,镇定地靠在了后座的椅子靠背上。
这一次,换他来主动了。
苏生
现代
早上七点,莫莲收拾好了今天一天的饭菜,装进了保温饭盒里,然后提着饭盒,坐上了前往医院的公交车。
他的厨艺比之前好了一些,做出来的菜也更加像样了,但是无论再美味的饭菜,他一个人吃的时候,都会觉得索然无味。
所以,他更喜欢带着饭,去医院找齐贤,坐在他的旁边,安安静静地慢慢享用,期待着某一瞬间的抬眼,面前的人就已经睁开了眼睛,温柔地看着他。
每个周末他都是这么过的,他已经完全习惯了。
他还带了很多书,放在蓝色的背包里。他斜挎着包,像这凡世之中最普通的一介学生,勤勉而朴素。
他喜欢坐在公交车最角落的位置上,因为坐在那里并不容易晕车,还能看到这个城市之中的许多别样的风景,他很喜欢成都这座城市,有挺拔的高楼,也有历久弥新的古建筑。
但是他不太喜欢一个人出去,如果可以,他更喜欢一个人在家里呆着。
公交车驶过桥洞,桥洞底下的柱子上还刻着诗句,虽然一首诗下来,莫莲隻认识几个字,他连简体字都认得勉强,更别说繁体字了。
将视线收回,他闭上眼睛,惬意地听着歌,温和的暖风从他鬓边拂过,亲吻他缄默的唇。
齐叔叔让他周一至周五待在家里好好学习,甚至还给他请了家教,让家教和李博一起教他。
两个“老师”一起坐在他的面前,却全部败在了他的气势之下。
“为什么他一抬眼我就连话都不敢说?我感觉坐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