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回来的路上你说了很多见不得人的事,啧啧,我听了都觉得不好意思。
薇薇看到他的坏笑,耳根都红了,同时疑惑自己究竟说了什么:我、我说什么了?
克洛克达尔故意欲言又止,吊她的胃口,又说:算了,不告诉你。
薇薇明知这是他编的谎话,还是被他弄得有些抓狂:不就是要雪茄吗?不要顾忌我,我很坚强的。
哼,区区几根雪茄。
那你想要什么?
一个吻。
克洛克达尔此言一出,房间里安静得连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他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薇薇着实是目瞪口呆,认定他在捉弄她:你做梦!
她在心里对自己说:不能脸红,脸红就输了,他要达到的正是这个目的。心里想的和做出来的是两码事,听了他的话她不可避免地感到害羞。
薇薇神态的变化克洛克达尔看在眼里,她的心思他也能猜出几分。他想起昨天她在床上的表现,不禁感慨:啊,清纯的样子真是可爱。要是她知道自己的小穴都快被他操烂了,一定会很崩溃吧,真想看看她会露出何种表情。
薇薇说实话有些生气,克洛克达尔清楚她心有所属却还对她开这种过分的玩笑。不过她对他的人品本就没抱期待,因此遭到他调戏也不是很意外。
好啦,不逗你了。我也没想到你会说出那样的话,如果是真心话,那可太糟糕了。
他两句话又调起了薇薇的兴趣:你老实交待,别逼我动起真格来,后果可是很恐怖的。
你说,你喜欢的不是我弟弟,是我。
不可能。薇薇毫不犹豫地否认了:你骗我,我怎么会说出这种话。
你还不知道吧,我弟弟腿受过伤的事。他不想爽约,于是拜托我替他和你约会,那次我还抢了你布丁呢。克洛克达尔深谙说谎的艺术,一半真话一半假话的谎言最让人难以分辨。看样子你没有发觉恋人的不对,把我和他当成同一个人了。嘛,不是不能理解,毕竟我比他优秀得多,所以呢,你会更喜欢我也是正常的。
少自说自话了。薇薇要赶他走,他也没有死皮赖脸地要留在这。
他没指望她相信他的话,他这么说的目的只是为了让她心里有这么一个概念。在他开口前她大概从未有过自己会喜欢他的想法,现在他种下了种子,能不能发芽结果就看天意了。
只要他还留在她身边,每天和她见面、交谈,薇薇在心里就会反复向自己提问:我真的喜欢这个人吗?
给出否定的答案也没关系,只要她对他的喜欢有那么一星半点儿就够了,他会努力让它在她心中扎根,直到缠住她整个心脏,再也无法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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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对塞拉瑞斯的访问只有第一天正常进行,克洛克达尔说她陷进了不明势力的阴谋中,不管幕后黑手是不是四王子,是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现在最好不要轻举妄动。
关于花生过敏的事情,既然她是在四王子府上出了事,想必四王子也不会刻意向外声张,而是选择尽量隐瞒。目前局势还不明朗,他们在明敌人在暗,他的建议是防守为主。
薇薇采纳了他的建议,对四王子的使者宣称她因为水土不服生病,没办法见客,打算静养几天等身体稍微恢复一些再启程回国。
新诺林是音乐之都,相应地带动了舞蹈、歌剧等相辅相成的艺术兴起。薇薇在别馆休息了小半天就动了出去玩的念头,想乔装后去商场里逛逛。
她不是记仇的人,不然照克洛克达尔三天两头就惹她一次的劲,她早气死了。
克洛克达尔对娱乐之事不大上心,虽然他以前开着一家大赌场,但从来没在里面和人玩过。薇薇不到二十岁,年轻人爱玩很正常。他又不放心她一个人出门,只好放下手头的事情陪她逛街。
薇薇上身是一件深蓝色的t恤,短袖是青绿色的,胸前有大象的图案。下身则搭一条白色长裤,配一双紫色低跟凉鞋。克洛克达尔还挺好奇她里面的内衣是什么颜色的,昨天薇薇礼服里是肉色的胸贴,三角内裤是鹅黄色的。
她非要克洛克达尔也变一下装,他拗不过她,只好换了一件白衬衫,外面罩卡其色的长风衣。摘下克拉巴特领巾,他对着镜子用一条黑色的围巾挡住脖子上的项圈。金钩和戒指太惹眼了,统统摘掉留在别馆里。脸上的疤不难遮,戴一副墨镜足矣。
克洛克达尔的变装风格让薇薇眼前一亮,想到上午他说的你喜欢我的话,急忙安慰自己不是喜欢他,而是喜欢他的脸。谁让他和她恋人长着同一张脸的,那就别怪她把他当成替代品了。
薇薇还没看过她恋人穿除了大衣以外的衣服,她都不用刻意去想象他穿这身衣服的样子,因为克洛克达尔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他穿就相当于他弟弟穿。
新诺林街道两旁的房子是五颜六色的,艺术家以墙为画布在上面绘有各式各样的涂鸦,写上富有诗意或哲理的标语。这是一个开放的城市,市民们充满了想象力。地面砖块的颜色也不尽相同,没有统一要求,有一段路交